所谓的“文化”没落——由《董小姐》是风是雅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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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从业者们,从语言文字专家,到画家音乐家,再到电影的编剧导演,甚至那些或真或假的文艺青年们,时时地感叹着文化的没落,批判着社会的浮躁,抱怨着阳春白雪不如下里巴人。

曾几何时,我也深深地沉迷在传统文化的传播上,心痛于我们这个时代对于文化产业的不尊重。

后来,我对这样一段话深以为然:所谓“文化产业”其实是“娱乐产业”。除去娱乐性,“文化”本身不具备转化为产业的任何条件;而“文化”本身能带来的情感体验、自我实现、尊严感也不是娱乐产业从业者能轻易得到的。

我不大懂“文化艺术”,只能从文字上举例和思考。

遥想唐宋年间,中国文化的鼎盛时期,坊间都是歌舞,张嘴都是诗句,诗余便成词作。李诗杜句,苏韵柳词,脍炙人口,妇孺皆知。就连街边卖饼的王二宝,也能随口念出几句白居易来。想想看,这些并非有祖上传承,又没进学背书的市井之人,缘何也对诗词一道如此感兴趣呢?说到底,无非是诗词曲赋所带来的娱乐性,或耳目之愉,或身心之悦。而道学先生们所提倡的“经史子集”,枯燥乏味,意味沉重,不为大部分民众所喜,恐怕只有真正的“读书人”才会问津。想想《红楼梦》中宝玉是如何因为擅诗句联对而被父亲申斥的事就可略窥一二。所谓,诗词小道耳。

许久前,在知乎上答过一题,曰:《董小姐》算风还算雅?凤凰传奇呢?

个人认为,各种流行曲式,都应算在"风"的范畴中。论据如下。

首先,明确下风雅颂究竟指的是什么。

风。是曲式、声调,当时有十五国,在今天的陕、晋、冀、鲁、豫一带,所以《诗经》有十五国风。其区别,也就是曲调上的区别,从文字上已不明显。但很明显,他们都是来自民间的民俗歌谣。

雅。雅者,正也,亦华夏之夏。有说小雅是燕飨之乐,大雅是会朝之乐,并无一定之论。

颂。颂是配有音乐舞蹈的诗,我们更是无缘得见了。朱熹认为,颂就是容,是说音乐和舞姿的。通常认为是宗庙祭祀的赞美诗。

所以我认为,那些起源于民间,受众群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以抒情娱乐为目的的,都算得上是"风"。包括但不限于流行、摇滚、爵士、民谣、蓝调、电子、金属、戏剧(在戏剧是风是颂上我纠结了挺久,因为其观赏性实在不容忽视,但考虑其地域性、内容和受众,还是觉得该划为风)等等。所以董小姐和凤凰传奇都是风。

那些以民族唱法为基调的独唱歌曲,该是雅;而大型歌颂国家和党的歌舞节目,当之无愧地是颂。

若今天重作《诗经》,风的比例必然远远高于雅和颂。

故曰,某种文化的流行,在于它能为我们带来的娱乐性。古人认为,沉迷诗词非正道,它只是用来娱乐的——无妨,即便只是“小道”,我们也有一代又一代的诗人将其逐渐发展成最沁人心脾的文字组合,又由一代一代的知音者传了下来,到了我们手中。

现在,我们的娱乐项目,早已由过去的坊间诗词歌舞,换成了网游刷剧购物夜店朋友圈,主流形势已变,凭什么还要要求大众去固守千百年前的娱乐方式呢?通讯业的昨日大佬诺基亚说:Connecting People(以人为本),乔老爷说:A well educated human being should know what is self control(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该懂得自制)。一前一后,说出了这个时代的文化该怎么做:从竹简上的诗歌,到清末的小说刻本,从语言未开化时的劳动号子,到风靡一时的饶舌音乐,文化的载体变了又变,娱乐的形式变了又变,但我们从未将其抛弃,反而推陈出新,发展出一种种可以载入史册的新文化。娱乐的方式庞杂了,人类的资讯发达了,并不意味着文化需要终结,这必是一个新纪元的开端。

千万不要误以为文化没落了,就胡乱地做些伪文化谋取一时之利。静下心做,给文化营造一个好的环境,慢慢等,它会来的。

文化传承与发展责任不该只落在文化传播者身上,更是在受众者身上。

所谓的“文化”没落,与其说是少有人用心做,更少有人是知音,不如说是文化的输出者并未审时度势,接受者也并未侧耳倾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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