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郑友德受邀出席“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

日前,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郑友德教授受邀出席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作了主题发言,从《反不正当竞争法》顶层设计、《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邻法之间的关系、商业秘密三个层面提出了对此次修法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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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知名学校的专家学者、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的官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来自智库、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界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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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其主要目的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的立法目的以及定位、一般条款、互联网专条等诸多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研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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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旨发言阶段,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桑林结合自己长期分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经验,提出对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两个原则性建议:一是要大改而非小改,二是要增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随后他围绕着统一规范的一般管辖权、保留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以及相对优势地位条款的引入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主旨发言过程中,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郑友德教授从《反不正当竞争法》顶层设计、《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邻法之间的关系、商业秘密三个层面提出了对此次修法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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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分五个单元进行,分别以“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问题”、“侵犯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问题”、“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滥用相对优势地位的规制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其他相关问题”为议题进行讨论。

第一单元研讨由广东智诚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郑友德教授主持,会议过程中,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教授建议从商业贿赂行为的本质出发,对商业贿赂概念进行定义。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士海律师从实务角度分享了反商业贿赂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郑友德教授作出了最后的总结评议,对发言嘉宾的观点予以点评。

会议第二单元围绕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穆颖首先从实务的角度阐述了目前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问题与现状,并结合上述问题与现状解构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确立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归纳出更符合实践需要的立法修订建议,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竞争关系”在反法规制的主体认定中是否必要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则从保护商业秘密的角度,指出反法的修订应当在完成一个设权法使命的同时,超越权利保护达到行为规制的本质。

如何设置互联网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是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极具争议的话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王艳芳在发言中主张废除互联网专条或仅改为原则性表述,结合互联网发展的“新”和“快”的特点,修改稿中所列举的问题太过具体,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

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认为应当使用“信息网络”这个词汇才能将窄带网、物联网等其他形式纳入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之下,提倡立法跳出技术细节,回归价值判断,发挥法律本来之功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陶钧则认为应当保存送审稿中第14条互联网专条,指出从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职责角度出发,才导致了现阶段法官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滥用以及“法官造法”现象的出现,所以司法实务需要互联网专条。远见知识产权创新研究院院长余晖则主张对于已经稳定的法律关系不应当再去规制,法律中不应有“僵尸条文”,特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不应限制互联网的发展。

闭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盛杰民教授主持,他建议将本次的会议成果整理递交至有关部门,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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