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子荷
我是一个写作的爱好者。在业余时间,喜欢随手写点东西。也正因如此,结识了一群好友,闲来举觞把酒,且歌且狂,湎于文字,聊以自娱而已。这一次受焱公子之邀分享写作心得,浅谈一己之见,惟求抛砖引玉。
我曾翻阅一些写作技巧书籍,实用技巧很多,也非常有道理,但作为写作的门外汉,有些技法用不上。例如,在人物刻画方面,书上要求:即使是次要人物,也要有血有肉,避免概念化。但在实际写作中,有时为了满足情节发展,需要引入一个纯粹意义的小偷,或者抑郁症、乞丐等等,倘使篇幅有限,就更不可能做到不概念化了。对业余作者尤其难。
再说,很多影视恰恰是靠着适当概念化和程式化来赚钱的。一些美国大片中,不光次要人物概念化了,连反一号甚至主角,被概念化的都比比皆是。怎么能对业余作者采用高于美国大片标准,使大家畏于动笔呢?
每当这时,我就联想到古希腊传授辩论术的智者——普罗泰戈拉斯。据传苏格拉底曾带青年人去见他,问他能传授哪方面的知识,普罗泰戈拉斯回答:我传授处理公共事务的政治知识。苏格拉底很惊讶:政治知识是可以教的吗?……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希腊自由人天天都在广场上谈论公共事务,政治就是他们的生活,根本不用教。其实写作也是如此,动笔即真章,写作本身就是目的。
因此,个人认为,业余写作的“道”不外乎三点:够劲,够趣,够味。
先说够劲。
劲的意思,既是读者层面的,也是作者层面的。而且由作者来主导。够劲的要义,是有充分的创作动机。
我自己给自己立过一个规矩:无萌点不动笔。所谓萌,是指“对于某个人或物抱持着极强烈执着的样子”。没有令我执着的人物、情节或场景,绝不动笔,也无从动笔。
强烈动机主导下的写作,是业余作者的特权。专业写手会受利益驱动,或迫于工作,没萌点也必须写,努力与人物建立感情,逼出动机。但业余作者完全不受限制。
我写《蓝焰》这个故事的初稿,是在2011年。那时,国内服务于性少数人群的机构不像现在这样多。我极欲把性少数人群带给我的一些思考和感动,通过文章表现出来。在这个强烈意愿下写作,当然能自得其乐了。
需要强调的是,写作动机必须是自己的动机。曾经有要好的网友,我们组成过松散的写作社区,大家一起探讨写作。有人说:“我有个萌点,有个想法,没时间,你来写?”“我开个坑,你来续?”但经过实践,成功率很低。我也曾把自己的萌点给别人写,效果也很糟糕。
当然,我说这些,并不否认写作团队存在的合理性。团队创作是有优势的,但只要是团队,就需要磨合和锻炼,要有计划、有目标地提高交流效率。我和焱、公牙都是多年好友,对彼此的文风也都熟悉,但在第一次合作写作时,还是磨合了不少时间,才可以通力合作。
所以,不论是单干还是作为团队的一份子,先确保自己的创作冲动充分,始终是上上之策。就算是组成团队,也能确保自己的萌点被团队吸收,而不至于被团队牵着鼻子走。
无萌点绝不动笔,萌点不同绝不组队。这就是我的信条。
再说够趣。
这个很直观。写文嘛,文本身要有趣,这是时代决定的。当前,流行在智商、情商后面再加一个“乐商”——人,多少得有点幽默感。站在读者的角度想想,工作那么累,如果抽空读了个故事连笑都没笑一下,那我看它干嘛?信息时代,这一点尤为重要。
有人说:我写的是悲剧,怎么来趣?个人认为:即使悲剧,也得让我看得有趣!红楼梦就是个悲剧,但里面有很多生活趣事。有小人物插科打诨,甚至也有主人公犯浑,这才有趣,才能让人读下去。讪、笑、哂、嗤,哪怕让人冷笑、苦笑,都是好的。令人笑里带泪,更是撩拨读者的最高境界。
有些文学细腻、文艺,在俗人看来,有趣的地方比较少。但我觉得,至少对通俗小说、网络小说而言,有趣还是很重要的。焱公子《七世诅咒》到后期,有王云帆一个哥们儿的转世,能给大家带来很多笑点。当初,就是他带给我的笑点使我全面参与到本系列的创作中。在我的《东陆冥城》这个文中,也会把一些生活情趣尽我之力带给大家。
然后说够味。
这是艺术审美方面了。其实有的作品不论如何,确实很难让人笑。比如《悲惨世界》。但,它给人心灵的震撼是巨大的,这就叫够味。对于业余作者,对于通俗小说,最好能既有趣,又有味。但如果不能兼顾,至少也得要么有趣,要么有味。
味是一种境界追求。小说是艺术,艺术的目的就是洞察世界。只不过,现实主义的艺术是通过直观的写实、透视来洞察客观世界的真善美,而浪漫主义艺术更倾向用拔高的和富于想象的情景来洞察人内心对真善美的需求。
所以不论是写实的故事还是虚幻的故事,够不够味,主要看是否追求真善美。当然,并不是描写真善美就等于追求真善美。讽刺小说专写假丑恶,但透过文字反映作者的态度是否定假丑恶的,也就等于是追求了真善美。我写同志小说,并非是认为同志理所当然美好。性少数人群也有很多缺点,甚至阴暗面,就像我们普通人一样。但我希望能透过这些故事,表达人类对善与爱的追求。
以上,就是我对够劲、够趣、够味的解释。其实,我个人离达到这个“道”还有很大距离,接下来,就以自己的经验,简单分享下我个人为达到这些“道”而采用的“技”:
第一,如何够劲?
这个最难。写作动机都得靠作者自己获得,如果不想写,谁都勉强不了。人们最大的难处,往往不在于没动机,而是在于动机的转瞬即逝:开了个坑,真的坑了;写着写着,想法一变,文风彻底变了。这都比较头疼,尤其对业余作者。因为我们还有本职工作,不可能天天动笔。动机没了,怎么办?
其实,我的办法也很低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记下动机。然后,寻找适当时机、适当人群进行分享。在网站、论坛、贴吧以适当更新速度进行连载。有读者的监督和鼓励,能大大延长自己对特定构思的热度。
另外,应根据特定动机选择特定篇幅。
我个人最爱中篇,短则不过瘾,长则耗时。即使迫不得已要写长篇,我也会在分卷、分章时充分考虑容量和“萌点”的关系,保证一个固定的想法至少能支持我写完至少一卷。如此一来,就算后来想法变了,也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读者。
假如真的坑了,怎么办?
要舍得。有舍才有得,无萌点,绝不接着写。
至于萌点的发掘,我和公子有同感:保持一颗童心,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是产生灵感的必要条件。
第二,如何够趣?
这是最容易达成、最容易练习的。只要足够重视。例如,积累生活中的笑料、趣事,本不是特别难的事。
除此之外,还可以让自己的文字“适当小资”。
当今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大家都追求知识。所以,在行文中引入一些行业知识、文化知识,都能提升一个文的“雅趣”。例如,金庸小说里的酒文化,以及对名山大川、民间风俗的描写,既有“雅趣”,也有“奇趣”。
在这一点上,各位作者应该扬长避短、各显神通:如果您是以“读万卷书”见长,就应该多走“知识小资”路线;如果您是以“行万里路”见长,就应该多走“社会亲民”路线。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各有谐趣。若能二者结合,文质彬彬,当为君子之道。
还有一个小心得:主要人物必须或多或少由作者亲身经历来刻画。一般来说,知识可以弥补经历的不足,但这种弥补,用在次要人物上比较合适,主要人物的细节描写如果全来源于知识或者想象,将很难“活化”,也就谈不上情趣。
从个人经验来讲,主要人物的细节依靠作者的亲身经历作为素材,是确保创作尽可能“长情”的关键。我写《蓝焰》时,网络聊天的心情就源于自己上网多年真实心理活动这一素材。《东陆冥城》这个文虽然以虚幻情节为主,但其中穿插一些云南本地的特产民俗,也是我自己对家乡的一种情感,写来自己也觉得有情趣,否则,无法感动他人。
第三,如何够味?
这是最难达成的一点,但它的难点不在写作之中,而在写作之外。正所谓“文如其人”,人的格局,决定着文的格局。
我的自我定位就是业余作者,我有这个自知之明:自己肯定写不出《悲惨世界》这种格局的故事,所以我对描写情感比较上心。审美深度决定了我文的味道。
当然,我也并不因此感到气馁。在我的格局短期内不可能有太大提升的前提下,把我的格局在我的文里全面发挥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要说够味的技巧,一句话:认识自己,感受自己,说白了:自恋!
自己写的东西,一定要敝帚自珍,因为它一定和自己的格局是和谐共振的,也一定打动过自己。我有过这样的感受,刚写完一个故事时最兴奋,分享时最开心;当阅读量定格之后,就进入了平静期;有读者提出意见后,会进入自我否定期,最后甚至可能会厌弃这个故事,自己骂自己,看都不愿再看一眼。然而,隔上几星期、几个月、几年,不经意翻开,我曾大大吃惊过:这是我写的东西吗?神来之笔啊,多合我的胃口啊!
这就对了。因为写作技法、谋篇布局、叙述风格会随着知识和阅历的增长而出现较大变化,一旦超过了原作品的水平,作者就会自我革命;但是,个人的价值判断和审美标准是相对稳定的。金庸小说对“侠”的理解在不断拓展,写作技法也在不断娴熟、综合,但他对武人出世、隐逸这一路径选择的价值判断则较为稳定,即使是《鹿鼎记》,也以相对另类的刻画反映了“金庸式”的武者之路。
所以,如果真正用心写过的文,就算水平再烂,时隔多年也会爱惜,因为“味”这个东西,就是个人的价值判断。举个极端的例子,假如你的价值判断就是宣扬假丑恶的,那也一定会有喜欢假丑恶的读者,与你臭味相投,这才叫人以类聚、文以群分。
需要说明的就是:审美视角和往往与性别存在一定关系。男人爱看的东西,女人不一定喜欢;反之亦然。所以,一定要要选对读者群。一个文是否有趣,大家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但是否有味,真是此之蜜糖彼之砒霜,不能强求。通俗小说,不一定追求男女皆宜。当然,若能兼顾不同性别、年龄、文化水平的读者,雅俗共赏,当为大善。
说到这里,似乎又回到道的层面,的确,这就是道与技的关系:道是根本。写作技法都可以练,但如果创作冲动、对创作品格的追求没了,那么,即使写出东西,也味如嚼蜡。
果有一日如此,就此罢笔,做一个纯粹的读者,亦无不可。烹茶品文,岂非同样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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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世诅咒
焱公子
写有灵魂的故事,过有温度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