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枭雄——曹操(周逸川)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这是曹操利己主义的集中体现,在《三国演义》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从客观上来看,在罗贯中著书之前,“说三分”的故事已经在民间广为流传,而且有“闻玄德败,悲戚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常快”。当时在民间已经形成“尊刘抑曹”的倾向,这一点对《三国演义》的曹操人物形象塑造也有一定影响。但不可否认,曹操因生性多疑,杀吕伯奢一家八口,可见他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其他人重要得多。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若是我负天下人看来,曹操割发代首的此一举动无非就是演了一场戏。曹操确实会收买人心,不管他是真心还是假意,但至少在创业最艰难的时期,都为他赢得了人心,使多少像典韦这样的豪杰,在三国这样一个兵荒马乱,尔虞我诈的特殊时期,死心塌地地为其卖命。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场戏就不得不让人又佩服又想破口大骂。

给《三国演义》注解的毛纶和毛宗岗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操,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可再说结合当时儒家思想盛行的背景来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把头发给割掉无异于不孝。《孝经》中有这么一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在儒家思想中,认为身体是父母的礼物,只有把身体保护好,才对得起父母。而头发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在古代是十分讲究的,人们对于割发、剃发十分恐惧,避之唯恐不及。古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不理发的,男女的头发都是一样长,只有那些发配的犯人与出家的和尚才将头发剃去。作为孝子,其中重要的任务就是不能使自己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有所损伤临死时将整个身体完整地还给祖先。曾子临死时之所以要求弟子“启予足,启予手”,看看自己的手脚有没有受到损伤,就是因为他认为只有这样,才是儒家真正的孝子。

曹操整了这么一出戏,无异于宣判给自己的将士“我曹操便是一个不孝之子”。如此一来曹操以发代首的做法不仅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又收买了将士的人心。可是如此收买之法只是他的手段,他的目标却是整个中国。只要他性命犹存,只要手下的将士忠于他,似乎在他的眼里看来孝道这些东西都算不上事。这才不得不感叹一句曹操真是一代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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