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曾爱过一个小痞子

在我年轻的时候,除了喜欢班级里学习成绩最好的又会打篮球又喜欢穿白衬衫的那位杨学霸之外,我还喜欢班上老是倒数的小痞子,阿程。

他不会打篮球,不会数学题物理题化学题,不会讨老师欢心,甚至还常常挨批挨打。可我就是喜欢他,甚至比喜欢林学霸更喜欢他。

当然,作为班级的正数第二名,我是不会向他表白的,这有损我的形象及威名。

要说我为什么喜欢阿程?

因为他会抽烟。正大光明的抽烟。

要知道初中那些小混混们,抽烟是都会的,但一般只敢在厕所,操场,楼道等老师看不见的地方来抽。像见不得光的臭虫。

可阿程就不会,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斜倚在后门边,大拇指和食指拿着一支细细长长的烟,旁若无人吐着烟圈,看上去很是忧伤很深沉的样子。就是那个瞬间,我恰好咬着笔头回头瞅他,那样的他狠狠撞进我的眼帘,融进我的心底。

作为优等生的我,跟阿程几乎是没有交集的。最近的一次交集,是一次期中考试。

老板似乎更新了刺激差生进步的法子,在讲台上一个个发卷子念名次,第一名,紧接着倒一名。

我是第二名,我之后然后是倒二名,阿程。

“第二名 林枫枫”

“倒数第二 程天辰”

我,林枫枫,跟阿程之间,只隔了“倒数第二”这四个字。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小本本上划满了这四个字。用我所会的各种字体,颜楷,柳风,米草,甚至还翻译成了花体英文。然后把它们一字一字画掉。

仿佛这样就能消除我们之间的鸿沟。


岁月在笔尖流淌,旋转,逝去。

在我在偷看阿程越来越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时候,终于在那一天的傍晚,放学的时候,阿程把我堵在了教室门口。

“林霸霸,你怎么老看我?”

阿程叼着烟,右手手肘撑在破旧的门框上。

就是那副我爱死的小模样。

看着烟头上的火星一点一点亮起来,我的心仿佛也被点亮了。

默了一瞬。我抬起头,望着阿程的眼睛。

“因为我喜欢你啊啊啊~”

后来阿程跟我说,当时我那俏皮的语调是妄图掩盖眼神里的坚定,是不想被他看出来我对他已经死心塌地,死灰复燃,死也要在一起。

嗯,死灰复燃,他大爷的,果然是全班倒数第二。


距离中考倒计时“66天”的时候,我们正式在一起了。

66,真是个吉利的好数字。

我在阿程面前念叨的时候,他正把烟拿离嘴边。然后掰过我的脑袋,对着我的嘴唇来了个烟雾缭绕的舌吻。

“阿程,我来给你补数学可好?”

阿程瞪大了眼睛望着我,“林霸霸你脑子是不是被烟熏坏了?”

“不,我想让你跟我一起上一中!”

阿程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完了完了我以后一定不对着你脑袋喷烟了。傻了傻了,林霸霸傻了!”

蓦地,阿程转过头去背对着我,看着手中烧到一半的烟。

“如果我考不上你是不是就跟我分手?”

“不会啊,那我跟杨学霸一起去一中好了呗~”

“哈哈,你又要玩死灰复燃的小把戏。”

阿程干脆把烟头给扔了,过来抱着我,把我的头发一圈圈缠在手指上面。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个公主,她是海的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王子,甘愿为他变成了人类。可是王子却爱上了别的公主,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我白了空气一眼,拿出学霸的不屑一顾的小眼神来。

“因为王子认错了人。这个故事名字叫《海的女儿》。”

阿程难得的语气正经,“不。”顿了顿,“因为他要王子学数学。”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在黑板上的数字变成“33”的时候,我给了阿程一脚,宣告分手。

最后,我的确是跟杨学霸一起读的一中。

而且我们在一起了,还去了同一所大学。

同学聚会的时候,我去了,远远的看着曾经的我的阿程,坐在一堆女同学中间,喝酒,吹牛,或者那牛是真实的。

与我无关。

很久后的一天,我在整理书橱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我跟阿程间的一段对话。

“你为什么叫我林霸霸啊?搞得好像我是恶霸欺凌你个良家少女一样。”

“因为你是正数第二名,是学霸啊,而我是学痞。学痞跟学霸之间是有阶层的,不同阶层的人注定不能在一起。但是我天天把学霸挂嘴边上,就能打破这个魔咒了。”

“是吗?我读书少你可别蒙我。”

“林霸霸你还读书少啊,你瞅瞅你家那个大书橱,衬托得我跟文盲似的!”

“你丫可不就是一文盲,文瞎,文没眼珠子!”

。。。

年少时,冲动是魔鬼,面子堪比天。

一句戏谑,搭上一生。

最受不得别人一句假正经的玩笑话,仿佛是把我的脸面我的尊严搁地上睬一样。

你是小痞子,我是学霸。我们之间是有阶层的。

我不懂你为什么为了个数学就要威胁我分手。

你觉得我是瞧不起你是差生配不上我第二名的显赫身份。

我们各自在自己安全的领域,想要把对方拉过来。

这是一种心理舒适区。


分手的那天,阿程说,林枫枫你是当好学生太久了,想找刺激,所以拿我来当玩具。

如果有重新来过的机会,那一脚可能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踹下去。


成长不是对青春的否认,而是拉着所有的遗憾与伤痛一起前行,毫不费力。

谁不曾爱过一个小痞子?

我曾爱过你。

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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