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0 “辱母杀人案”的思考

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地方检查机关和法院的草率决定,杜志浩羞辱一个母亲的尊严,并激怒了他儿子。地方法官不近情理的判决玷污了国家法律,引起众人不满。聊城法官与公正相驳,又失公正公平,让群众很失望。事情被媒体报光了,才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重视,派人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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