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涉外律师

收到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学生刊物《法韵》约稿,是命题作文,希望我给同学们谈谈如何成为国际法律人才。其实这个问题私下里经常有人问我,几年前在成都的一次讲座中,一位同学也提过类似的问题:如何成为一名涉外律师?当时我作了一个很诚实的回答,让在座的听众大失所望——我说,其实成为所谓的“涉外律师”主要是看出身的。

这种“出身论”的观点虽然听起来有些刺耳,也打击了不少寒窗苦读的法科学子的积极性,可的确是句大实话。事实上,即使在国外,情况也是类似的,那些华尔街的商务律师事务所也一样只会从全美的不到三十个精英法学院招聘人才,事务所越好,招聘的范围也就越窄。换句话说,律师业本就是个壁垒林立、等级森严的行业,想成为国际法律人才,首先要“投对胎”,然后再靠自身努力。

至于怎样有针对性地学习才能为今后成为国际法律人才做好充分准备,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然是英语,想进那些许多人趋之若鹜的“外资所”,英语好是最基本的条件,现在国内学英语的条件和我当年上大学时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只要下功夫,听说读写达到涉外法律服务的要求应该都不成问题。但与此同时,必须明白一点,那就是英语不是一切,而只是一道通向国际化的门槛,跨过去之前它很重要,似乎比其它任何东西都重要,可一旦跨过去之后,就没有什么大用处了。你们看到的那些身家成百上千万的合伙人律师,没有一个人是靠英语吃饭的,归根结底,靠的还是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商务意识(英文叫business sense)。所以,在努力学英语的同时,千万不要因此而放弃法律专业知识和学术修养的提高,否则以后事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能力上的缺陷就会清清楚楚地暴露出来,到时候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除了英语之外,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上立足的最重要一点,是关于中国法律环境的实践经验。这初听上去似乎有点不合逻辑,不是“国际化”人才吗?为什么要有国内的经验呢?如果是十几年之前,外资所招聘的时候的确不怎么看重国内经验,要么直接从学校招刚毕业的学生,要么就招海归,因为那个时候中国法并不复杂,在中国的涉外法律业务也主要是投资、并购之类相对简单的交易,并不需要真正精通中国法的律师。而现在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国的正式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从事涉外法律服务需要经常打交道的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证监会等中央部委也都变得很专业,再加上客户类型越来越复杂,不仅包括来华投资的外商,还包括许多大型国企和一些民营企业,于是真正能胜任涉外法律工作的律师就不但要系统地学过中国法,还要有在中国法律环境下执业的经验。最近几年来,不少外资所也都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在招聘时已经不再青睐那些刚从学校毕业、教育背景很好却缺乏实践经验的学生,而是转而大规模地从顶尖的国内商务律师事务所挖人。

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的几年里,随着外资所驻华代表处数量的飞速增长和规模的不断扩张,北京、上海的几家顶尖国内所都出现了大量的人才流失,因为外资所的工资水平是这些国内所无法企及的。举例来说,一个“三年级”(也就是在律所工作了三年)的国内所律师,如果跳槽到外资所,工资基本上可以翻倍,如果先辞职出国读个美国名校的“老流氓”(LL.M.),读完了考个纽约州/加州律师资格,再回到国内找工作的话,工资也许可以翻上好几倍。

再举另一个例子对比,就看得很明显了。如果一个刚刚毕业的法科学生直接到外资所作助理的话,起薪其实并不比君合、金杜这样的国内所高多少,而且前两三年所作的工作大都是琐碎的法律研究,几乎见不到客户,与在顶尖国内所的训练相比,虽然在法律技术和英语上有些优势,但在熟悉中国法律环境上则要欠缺很多,因此即使几年后也出国镀金,除非拿个J.D.之后再在美国本土工作几年,成为真正的美国律师,否则直接回来找工作的话,并不见得比那些出身国内所的同行有竞争优势。而且,在金融危机之后,外资所的人才需求较前几年有了很大减少,这也就让就业市场上的竞争更加激烈了。在这种状况下,各位有志于涉外法律服务的同学都应该慎重地考虑一下,毕了业就直接挤进一家外资所,是否一定是最好的选择呢?我个人的观点是,如果能进全球排名靠前的外资所的话,当然很值得考虑,但如果只是一家名气不大的普通外资所,那其实未必比进顶尖的国内所好。尤其是刚毕业的时候,不要被那工资上的一点点差距冲昏了头脑,而是要想想,到底哪个工作环境对自己今后的长远发展更为有利。

除了英语和中国法律经验的重要性之外,在外资所工作还有一个最大的瓶颈问题,就是多年以来,能在外资所里晋升合伙人的中国律师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律师都是挣了几年钱就自谋出路了,要么回国内所作合伙人,要么去外企作法务,要么干脆退出律师行业。有些同学可能会问,那怎么不少外资所的北京、上海办公室里的合伙人都是华人呢?是的,你们仔细看看他们的履历,就会发现这些成功的合伙人要么是外籍华人,要么就是在英美等国学习工作了十年以上的资深海归,真正在外资所的驻华代表处成长起来的合伙人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至今都没有完全开放法律服务市场,不允许外资所聘用中国律师、从事中国法律事务,因此在外资所工作的中国律师都必须交回自己的执业证,既然名义上不是中国律师了,就只好再去美国混个纽约州律师资格,可即使有了这个资格,哪怕再加上个货真价实的J.D.,如果没有在美国本土的工作经验,几乎也不太可能在外资所里晋升合伙人,除非真的特别特别优秀,优秀到对这个事务所的中国业务不可或缺的地步。另外,由于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外资所在国内聘用的律师中女性占了大多数,许多很优秀的女律师由于结婚生子等家庭问题都会在工作几年后主动或被动地离开事务所,而转向公司法务之类相对不太忙碌的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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