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到毛姆家拿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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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读书,毛姆一贯主张,“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有时我们为了应付考试或某种需要不得不读一些书,这种读书断然没法是享受。8月自由分享读书会上,两位新来的女生,倾吐了自己读“名著”的苦难回忆。

“我读书的时候必须把名著一页页熟读,考试会出现某一章节的一句话,让你填写下一句,毕业后,我再也不想读书,我觉得太累了。”女孩刚大学毕业一年,说完这些过往,如释重负。

另一个中文系毕业的女孩,感慨工作后回到家已经很累很累,就想读点特别对自己胃口的书,结果也是越读越少。

她们都那么年轻,充满活力,左手抱怨着不想读那么累,右手舍不得就此远离读书。此中心情想必大家都曾有体会。

毛姆说“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说的是那些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帮你谋生;既不教你如何修机器,也难使你升职加薪,却让你生活得更充实的读书。这样读书,必然要喜欢读才行。

另一种读书叫做“书虫”,他们源源不断的好奇心使他们踏上读书的旅程,他们可以读各种书,大部分的时间都和读书为伴。

毛姆认为对于大家来说,读书多半是业余时间,那就要尽情享受自己喜欢的书,喜欢的章节,不管别人说一本书有多好,除非这本书使你感兴趣,否则就与你毫不相干。也不要以为读书是享受就不道德,不思进取。享受本身是件好事,只是它会造成不同后果,所以有些方式的享受对有理智的人来说是不可取的。享受也不一定是庸俗的和满足肉欲的。过去的有识之士就已发现,理性的想说和愉悦是最完美、最持久的。养成读书习惯确实使人受用无穷,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你在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

我的读书经历从来不是享受,或者说享受是后来一段时期才有的状态,孩童时代,读书是与不读书截然对立的事情,家里读书的孩子全家喜欢,不读书会被长辈视作“不学好,没出息”。即便如此高压之下,也没让我从小保持良好的阅读习惯,后来我总结小时候读书的困难,围绕着“读什么书,怎么知道自己要读什么,读什么书是好的,读什么书是浪费时间”。孩童时期就在这些困扰里撞来撞去,更多的是愧疚感,为自己不是一个不读书就茶饭不香、寝食难安的孩子感到羞愧。

如今读书依然不是享受,非读不可的书依旧占据每日读书的大部分,回想多年前,正逢新星、海南几个出版社出版大量推理小说,接着又遇到刘慈欣《三体》出版,两年里天天沉迷推理、科幻。那时的状态真如毛姆所言,“几本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再加一只热水袋,确实可以使任何人对最严重的感冒满不在乎。”那时候可是一本讨厌的书都不读,每周必去书城二楼报道,其他楼层书架,漠不关心。那些年,沉浸在知道自己要读什么书,想买什么书,什么书让我夜里心里发痒,非一早买来不可,哪些书软磨硬泡的让书店老板把预订出去的先让给我。读书、挑书、买书跟着自己的想法走,这是不读书时不时感到愧疚和真正自己想要读书的一个分水岭。那些年,读书真是一种最便宜的享受。

“读书应该是享受”,在我看来,更多指小说阅读,不喜欢的小说大可以不读,不喜欢的章节真不要勉强。小时候每次跳读总有愧疚,如今越来越轻松跳过,尽管我的读书习惯有一部分受强迫症影响,几乎极少跳页或者一目十行,不仅因为我无法在科学角度找到“中文字阅读也适用一目十行”的有力证据,更因为从小缺乏速读习惯。但读小说,真该冲着享受去读,难道真要委屈自己酷暑寒冬捧着死活读不下去的小说,为了“名著”、“大家都说不得不读”、“不读人生就有残缺”,硬着头皮受刑吗?大可不必。

毛姆是伟大的作家,有人说每年要重读一遍《刀锋》,毛姆也是一个书虫,阅读种类广泛,哲学、宗教、科学、文学,他说自己读书有瘾。而作为文学评论家的毛姆又给我们留下大量阅读线索。选择读什么书的一个简单方法,是跟着自己喜欢的作家一路往下读,如果你想读英国文学又想不出读哪些,从毛姆漫谈英国文学里找到你感兴趣的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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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弗兰德斯》

毛姆书单上的第一本是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没有一个英国小说家能写的比笛福更逼真,当你在读《摩尔·弗兰德斯》时,你很难觉得自己在读小说,而更像是在读一片完整的报道。笛福使你相信他的人物就是像他写的那样说话,他们的举动是那样合乎常理,以至于你无法怀疑他们在那种环境里就是那样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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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里有机智和讽刺,有巧妙的构思、出色的幽默感,泼辣的讥嘲和充沛的生命力。我认为,“没有人能像斯威夫特这样,使用我们这种笨拙的语言,却写的如此简洁、明快而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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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琼斯》

《汤姆·琼斯》也许是英国文学中最遒劲有力的长篇小说。这是一本豪爽、勇敢和欢快的书,刚毅而宽宏;当然,也很率直。汤姆·琼斯容貌出众,精力过人,作为朋友,每个人都会喜欢他,只是他做了一些使道德家感到不愉快的事。不过,谁会管这些呢?菲尔丁和笛福不同,是个自觉的艺术家;他的小说人物生活在熙熙攘攘、纷乱不堪的现实世界里,形象鲜明、富有活力。菲尔丁写作很认真,不会有人读《汤姆·琼斯》不感到愉快的。因为这是一本富于男性气概的书,书中没有半点虚伪,而且会是你的心灵感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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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传》

包斯威尔的《约翰逊传》是一部已得到公认的最伟大的英语传记。不管你是什么年龄,读这本书总会觉得趣味盎然,受益匪浅。你不论什么时候拿起它,随便从哪一页读起,都会读的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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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不用多说,它是狄更斯最好的长篇小说。这本书,狄更斯的缺点几乎看不到,而他的优点却表现的非常突出。《大卫·科波菲尔》自述自己的故事,这是小说家常用的结构方式。这种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之一是,它迫使叙述着紧跟自己的叙述线索。狄更斯的小说往往情节复杂,读者的兴趣会被引向和故事进程不相干的人物或事件,而采用这种结构可以予以避免,《大卫·科波菲尔》里唯一离题的地方是对斯特朗博士和他的妻子、岳母以及妻子的侄子的关系所作的叙述,这些叙述其实和大卫的故事毫不相干,而且还叙述得相当冗长啰嗦。另一个优点是,增强故事真实感,使你的同情心和叙述者同情心融为一体。可以赞同他也可以不赞同他,但不管怎样你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他身上,结果便赢得了你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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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斯菲尔德庄园》

我不想称她为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狄更斯尽管有夸张、庸俗、拖沓和感伤等缺点,但仍是最伟大的。狄更斯心胸开阔,他不仅仅描写我们熟知的世界,还创造另一个世界。简·奥斯汀却是小巧玲珑的。她的小说固然很有限,总是描写那个乡绅、牧师和中产阶级的小天地,但是有谁比她更具有洞察力呢?有谁比她更精微、更合理地深入到人物内心呢?使我为难的是,在她为数不多的几部小说中应该特别推荐哪一部为好。就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这是一部观察精细入微、充满讽刺和幽默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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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

萨克雷的观点是现代的,他深刻地意识到人的平庸,而且执着地探究人性的矛盾。无论你对他的感伤情绪和说教倾向感到多么遗憾,或者对他一味迎合大众口味的软弱性格觉得多么可悲,但事实上,他还是塑造了贝基·夏普这样一个堪称英国小说中最真实、最丰满和最生动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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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山庄》

这部小说不太容易读,有许多地方写得太不近情理,简直叫人莫名其妙。尽管如此,它却充满激情,而且非常感人;它有伟大诗篇的深度和力度。读《呼啸山庄》你会觉得它不像小说,因为读小说无论怎样迷人,需要的话你总能提醒自己说,那不过是坐着编出来的故事;《呼啸山庄》却不然,它深深地刺激你,就像你自己在生活中遭到了不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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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斯塔斯钻石》

《尤斯塔斯钻石》可当作一本侦探小说来读,有两个巧妙的悬念设计,可是写得实在太长。特罗洛普最有名的是《巴切斯特城堡》,我不推荐你读《巴切斯特城堡》是因为要真正欣赏它就得把整个系列的小说都读一遍,否则很难弄清楚人物动机及其行为后果,根据我提出的既有趣又有益的读书宗旨,我推荐读《尤斯塔斯钻石》,但是,当我重读了《尤斯塔斯钻石》之后,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去读那部更有名一点的《巴切斯特城堡》,尽管,它有这样那样的小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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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主义者》

说《利己主义者》是梅瑞狄斯最出色的小说是因为它的主题具有普遍性。利己主义是人性的主要因素(虽然它极其丑恶,但我不愿称它为罪恶,因为它也是美德的动力),就是它决定了我闷的生存。如果没有它,我们便不会是现在这样子。梅瑞狄斯说的对,可怜的主人公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而是我们每一个人。我建议你读《利己主义者》,因为它不仅是一部生动有趣的小说,而且还可能有助于你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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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德尔马契》

它是一件尽善尽美的艺术精品。乔治·爱略特没有以某一社会阶层的某一群人,而是以不同阶层的一群群不同的人作为小说题材,所以她为你描绘的图画中,既包括靠米德尔马契镇周围的地产为生的地主,也包括居住在那里的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如店主和商贩。她不像其他许多小说家那样,只要你关注两三个人的命运,好像他们就代表了现实生活,他们之外的世界是无关紧要的;不是的,她要你关注的就是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各种各样的富人和穷人的命运。乔治·爱略特具有伟大小说家的所有天赋,唯独缺人火热的激情。确实,在充分而合理地解释生活方面,没有一个英国作家能和她想比,但在她理智而富有同情地观察生活时,她却偏偏忽视了生活中的浪漫因素。

英国文学漫谈中毛姆还提到了诗歌,他认为诗必须是伟大的,否则就不值一读,无需把诗人的每一首诗都读遍,选择其中最好的读吧!比如帕格雷夫的《英诗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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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诗金库》

我想读小说,如果不是出于伟大责任,或其他非读不可的原因,自己不想读的章节,或是不喜欢的不读也罢。小说本身却还是人世间美好的创造物,值得拿起一本,享受,快乐的,急切的或不舍的进入下一本。

没有小说的生活难免惨淡,少了诗歌的日子,又缺乏对抗纷繁世界的优雅,人生短暂,享受就在身边,只是可惜,世上没有一本一劳永逸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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