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越 程序
近两年,我国的电子合同已经起步,在金融、旅行、人力资源、地产等领域小试身手,已经体现出了巨大的价值,改善了商务效率,降低了商务成本。因此,也有必要简单探讨一下电子合同在数字化采购领域的应用前景。
一、电子合同将是数字化采购平台的基础服务
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中,大致可以分为C2C、B2C、B2B等几类交易平台,不同类型的交易平台对电子合同的诉求是不同的。
01、C2C平台
C2C平台的交易规则、违约责任、买卖家保障等基本上是由交易平台来制定的,交易平台是第三方平台,买卖双方都是平台的个体参与方,交易的商品以价值不太高的实物为主,因此,只要这些电商平台的规则公平且可执行,买卖双方都遵从这样的规则,是无须进行额外合同的签署的。
02、B2C平台
B2C平台,就有所不同,有些电商平台就是商家自己建立的,有些是第三方电商平台,相对来说,企业商家更强势,而且交易的金额更大、内容更复杂,对于金额大的如汽车、不动产等,对于内容复杂的如装修、旅游、理财、保险等,就需要额外的合同进行保障,尤其是违约责任、买卖家保障。如果只是让用户同意一个网页协议,最终解释权还归商家,个人用户是非常担心的,此时,电子合同的应用空间就非常的大,以合同的形式沉淀下来,个人用户可以随时调用并进行维权。
03、B2B平台
B2B平台,就更不一样,有商家自建的电商平台,有采购方自建的数字化采购平台,也有第三方交易平台。重点在于B2B平台交易的形式复杂,商品复杂,金额更大,交易平台只能提供比较初级的交易规则、违约责任、买卖家保障等,必须要买卖双方另行签署合同约定权益。
例如企业采购1万吨螺纹钢,品质是双方另行约定的,是允许一定的不良率的,交期不同价格也不同,也是另行约定的,这些作为交易平台难以给出通用的交易规则,因此是需要买卖双方进行合同约定的。因此,对于B2B交易平台来讲,电子合同是一项基础服务,是买卖双方权益保障的基础工具。
二、电子合同服务将使B2B数字化采购更加高效
在过去的B2B企业采购中,买卖双方都是要签订合同的,只不过是纸面的合同。需要双方企业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合同的来回交互、编辑,定稿后,由一方先签字盖章,再快递给另一方,另一方再签字盖章,再快递回来。如果买卖双方可以通过B2B数字化采购平台的电子合同服务进行合同签署,那么可以给企业带来几个方面的价值:
节约时间:纸面合同的来回签署快递,少则三五天,多则半个月,商务很低效。用电子合同可以大大的节省时间,双方可以在1个小时内就完成合同的签署。
节约快递费:按目前的市场价格,一个来回20元是需要的。用电子合同则节省了快递费用。
环保:每年节省无数的纸张。
数字化:不用再购置一堆文件柜进行合同的存放了,都电子化、数字化,方便搜索,方便查阅。
以商越(sunyur.com)的数字化采购为例,电子合同的应用将帮助企业采购上的多种业务显著的提升交易效率。在供应商认证阶段,企业有自己专门的《保密协议》、《阳光采购协议》、《反贿赂协议》、《社会责任协议》等需要双方签署;在招标与交易阶段有《框架协议》、《价格协议》、《采购商务合同》等需要双方签署。对于有些管理非常严格的企业来说,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有多达40多份各类不同的合同。在大企业中,合同是有严格的管理的,合同的范文、交互、评审、审批、签署、交底、履行、归档等,如果能够将合同进行在线化的管理和在线化的签署,将大大的提升企业的采购效率。
三、电子合同的推行需要一个社会培育的过程
在2006年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就出台了,在13年后的今天,电子合同仍然没有普及,不得不说法律走在了前面,施行走在了后面。经过粗浅的观察,大致认为有三点原因:
01、前些年数字证书成本太高
在2012年时某公司招标,有供应商报价一个数字证书200元,成本的高企是推行困难的主要因素。现如今成本已经大大的降低了。
02、过去的技术不够成熟
对于数字证书的存放,以及合同内容的保密,这些问题都是用户特别关注的。这样的技术问题随着云技术、区块链技术的进步,在逐步的解决并达到可信任。
03、财税法相关人员思维的固化
时至今日,我仍然听到某高科技公司的法务人员说“这么重要的合同,不能在网上签!”。高科技公司的财税法人员,其实并不“高科技”。
电子合同的推行是需要个社会培育的过程的。就像10年前的支付宝,为了打消用户的顾虑,打出了“你敢付、我敢赔”的口号,才让千千万万的用户逐步的开始尝试。电子合同也需要像支付宝一样,打出响亮的口号,让用户放心的使用。
作者:程序 商越联合创始人兼首席业务架构师
公司简介:商越(sunyur.com)是面向大中型企业提供采购数字化解决方案的智能公司,通过商越的智能采购中台、SaaS应用及运营服务帮助每个客户搭建专属的采购互联网平台,让企业采购全程在线化、数字化,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使命:让连接创造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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