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天气阴晴不定,一会艳阳高照,一会狂风暴雨,已经持续下了好几天的雨了,人们常说,下雨天除了容易抑郁寡欢之外,还会越发想念藏在心底的人。
朋友看我在窗前发呆许久,用身体轻轻地撞了一下我,说 : “想啥呢?”
“想一个人”
“真好,有喜欢的人”
听到这句话居然觉得很幸福,掩盖不住喜悦,捂住嘴悄咪咪傻笑了好一会。
其实,她和我一样,也有喜欢的人。
她喜欢的歌手叫林俊杰,我喜欢的歌手叫薛之谦。她喜欢的作者是大冰,我喜欢的作者是卢思浩。到后来,我们相互影响,她爱上了薛之谦的歌,有时候熬夜等新歌时比我还能撑;我也爱上了大冰的文,疯狂恶补以前他写的书。
我们听过很多很多的歌,却唯独对薛之谦的薛氏情歌情有独钟。我们看过各种各样的书,却爱上野生作家大冰笔下一个个看似平淡却又超级温暖的小故事。
身边很多人说,我们如此相似,如此情投意合是因为惺惺相惜。可能是吧,可能是因为我们见证了彼此太多太多不堪的时刻,可能是因为我们真的依靠过所谓电视里的明星、书中的作者带来的力量,而撑住了那些想要放弃的时光。
有多少人认为这是一件非常荒谬,可笑至极的事,只有我们心里清楚,这是真的,真的。
我们两个都是死要面子且怕麻烦的人,但是她为了可以和她喜欢多年的作者握一次手,一个人,坐了很长很长时间的火车,一个人,经历了迷路,丢钱包,跌跌撞撞到一座陌生的城市。
只为了见他一眼,和他握一次手。
冰叔说 :“无论是签售会还是读书会,不合影不写赠言不整那些虚的。除了用心写故事和用力握手,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给你们的了。”
你看,这是他们彼此间的约定。你看,她义无反顾去赴约了。虽然表达的方式很简单,但浓浓的情意彼此都能感受得到。
原来,见到你之后我也可以变得如此疯狂;原来,我也可以在几千人面前毫不羞涩地大声喊出你的名字;原来,看到舞台上发光发亮的你,我竟然会流下“老母亲”般的泪水;原来啊,你已经潜移默化改变了我那么多。
只有我们自己才懂,当你把喜欢的人当作是一种信仰,说明这个人对你来说多重要。
在她要离开厦门,去别的城市生活的时候,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 : 再陪我去一次大冰的小屋吧。
我们依旧和以往那样,点了我们自认为最经典的那款“风花雪月”的啤酒,借着独特的红蜡烛发出的微弱的光,伴随着主唱深情的演唱,我们靠在彼此的肩上,那一刻,我们是享受的。
一切都没变,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人也没变。
那一天,我们听到了凌晨两点,那是去得最早,离开最迟的一次。那晚,你异常平静,连听到那首平时每一次听到都要落泪的《村庄》,你都是很平静地听完。
回去的路上,你说,就算那个地方没有大冰的小屋也没关系的,反正已经在我心里了。
再后来,她就离开了厦门。
当然,我们还是保持着联系。昨晚我在微博上刷了很久,都没找到关于演唱会的视频,以为发生了什么事,着急找她倾诉。她说 :“是不是傻,在美国有时差呢,担心啥,我时刻都帮你盯着呢...”
我也会告诉她,大冰的小屋去的人还是那么多,上次自己跑到你怀里的那只小猫呀,现在变得圆润了不少,我还是会经常代替你去听,去感受歌里的每一个故事。
我相信,如果冰叔笔下的文字不够温暖,不够真实且用心,一定没办法给你无数次要向生活认命时又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我也相信,如果不是因为在薛之谦歌里看到了他对音乐的真诚,见证了他拼了命地也要把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的态度,还有就算世界不曾温柔待他,他还是温柔在对待世界的善意,我可能也不会把他当成是信仰。
无论因为什么,他们终究成了我们心中的信仰,这是最好的证明,证明他们,一定很优秀。
别人怎么看待追星不重要,反正在我们心里,他们就像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在我们倍感无助、陷入黑暗的时候,随时给我们指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