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有一种冷静叫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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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热点新闻,舆论一边倒时,总有“公知”出来标新立异,其论点套路简而言之无非是“不能网络暴力”“不能人云亦云”“要有独立思考”“要静观其变啊”“不能舆论干预法律”等等,总之,“我永远和你们不一样,我可是有学问有见解的姿势分子,不像你们这群傻鸟,只知道义愤填膺,一辈子被媒体牵着鼻子走。”

对于其他新闻,公知们出来博博眼球也无可厚非,毕竟挣点曝光率不容易,被骂也比无人问津好,不然十八线明星为什么热衷爆负面新闻?放在平时,大家热闹下也就罢了,可是对于江歌案,公知们还真是把自己当回事了,又玩起这套。

什么都能忍,唯一不能忍的是网友在帮助江歌妈妈征集签名时,竟然也被某些平台人气作者嘲笑。厚颜无耻到如此地步。

他们相信自己的签名会起到影响法庭判决的作用。他们希望依靠舆论的力量,把一个本来只需要判刑十年的陈世峰判处死刑。

作者如是说。但要不是没有先例,江歌妈妈不会征集签名,既然日本有因签名判死刑的先例,那此做法即存在合理性(否则法院凭什么会接受?)何况,这已是一种无奈之下的文明举动。有人评价舆论控制法律,实在是想得太多。法律有说它被控制了吗?

舆论有舆论的激愤,法律有法律的逻辑,公道自在人心。

这两年越来越多的媒体拿“网络暴力”说事,好像学会了一个新词,任何场所都能用上真方便。今天看了新京报一篇文章批评咪蒙文章掀起网络暴力,我看完后感到很欣慰,因为小编被广大网友骂得狗血淋头。

的确,咪蒙写的《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语言情绪化,不冷静,具有极强煽动力,但谁特么告诉你咪蒙要冷静了?在这件事上谁特么愿意冷静?

在这件事上,某些人所谓的冷静,只能称为冷漠。

我曾也对咪蒙有非议,但这件事上,广大自媒体从业者者应该向咪蒙学习,她一向标新立异,但这次却知道应该怎样战队。她的文本再怎么不妥,她至少站在了善的一边,很多作者满口道理道貌岸然,却维护了恶的一面。

江歌案不再赘述,我只想说网络暴力这个词,网络暴力要看对象,对善者固然不好,对恶呢?惩恶扬善不是一个人基本的道德素养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敢路见不平一声吼,还不能在网络上声讨一下吗?

相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暴力,网络暴力已经是无比文明了不是吗?至少刘鑫和她父母还身体健全着啊。

好,有些人要说,你怎么判定刘鑫一家是恶?你是法官吗?对,我承认,在危急时刻,人的本能是逃避,不管是有意反锁还是无意关门,我都能理解刘鑫当时的应急举动,因为我们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保证自己在危急时刻能挺身而出,毕竟面临的是杀人不眨眼的疯子啊。

很多作者以此说明网友对刘鑫的指责太情绪化,太偏激。可是他们根本没明白网友谴责的是事后刘鑫及父母对待江歌妈妈的态度。不安慰也就罢了,刘鑫妈妈居然骂道:是你女儿短命!

这才是我们谴责的点,这才是人间最大的恶!对于这种恶,法律无能为力,只有暴力才可以制服,网络暴力已经是最大的仁慈!

鲁迅曾批判国人冷漠,多年后,在江歌案中,我们不那么冷漠了,我们以签名为江歌妈妈尽微薄之力,我们谴责刘鑫一家的冷血无情,又被公知批判网络暴力。国人真是难做!

说实话,刘鑫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曾让我感到一丝可怜,但古话说的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的一错再错把自己置于舆论深渊,除了怪他父母,不能怪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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