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他者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六):自我与他者

  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乡间,她的小说题材大多围绕乡间体面人家的婚恋之事展开,表面看来,这是一个狭小的田园世界,然而正是这样一个让奥斯丁异常熟悉的小天地却为我们展现了女性幽微的感情世界。她的小说在英国一轮轮“趣味革命”中经久不衰,原因就在于她的文字不仅能够照亮女性,也能抵达普遍的人性深处。

  这部作品的故事情节简单易读,语言风格也平实朴素,似乎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震颤的阅读效果。然而,它所描绘的人物背后所展现的意识以及关切却引发了我的一系列思考。两个人,两种性格,相似命运下做出的不同选择。一对儿姐妹,一个理智,一个富于情感;一个沉着谨慎,一个毫不拘束。其实说不上哪一个更好,也许在简奥斯汀的年代,理智的埃莉诺更适于生存;不过在更追求个性自由的现代,也许直率的玛丽安更受人们追捧。不过,总的来说,人的一生如果只追随自己的感觉而不考虑后果的话,很多时候,后果是我们承担不起的。遇事多冷静多理智,也许不是最令自己满意的选择,不过一定会是最正确的选择。



 跳出故事之外,真实之中,没有人是完全的理智,或完全是感情用事的。很多看似理智的人的过去,也许会有一段因感情用事而失败过的情感;有些感情用事的人,也有他们自己的道理,他们更喜欢感性一点,不喜欢那种他们认为曲是曲,直是直的理智。无论是哪一种,只要能走向自己的幸福的都是好的。

  如果说文明的劣根在于压抑自己的本心去披上道德的伪善外衣,这样的“善”就需要考量,如果女性需要压制自己的感性和天真去行使理性的权力以便在爱情中获得幸福,那这样的“幸福”也值得考察。

  埃莉诺所追求的“善”是一种至善的道德生活,是一种平淡而持久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超越于短暂的、感性的欢愉。倘若需要在俗世中实现这种超越,尤其是在爱情中,我们必须依靠某种外在观念的支撑(道德律令、宗教等),埃莉诺选择了道德观念,她对“善”的践行体现在“利他”的行为准则中。但是,倘若行善的动机只是为了最终的目的指向,却失去了行善本身的纯正性,那么,披着道德外衣的“善”就不是真正的“善”。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持续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感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状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资料,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透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一样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我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必须范围内持续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我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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