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讨论自杀的严格定义。我们依据通常的两项标准来判断,即认识能力与行为能力标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将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时实施了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的手段或方式多种多样、千奇百怪,但自杀者往往选择可靠、易得(或容易实现)、效果快、痛苦轻的方式。作出自杀的判断,需要结合现场查勘与尸体检验的情况,综合分析。
[1] 一小坑水就能淹死人!
法医学的课堂上,在讲授“窒息”的相关课程时,上课的老师都会讲到这样的案例。除了讲授窒息的死亡机制外,还要让学生认识到死亡场景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当然,一小坑水就能淹死的人,肯定不是正常的成年人!什么叫正常的成年人?按照我们日常生活的观念来理解,没有疾病及潜在的疾病、意识状态正常的人就是正常的成年人。
一小坑水就能淹死人,多半发生在酒后,或者自身恰巧疾病发作的情形。走亲访友后喝醉了的人步行走路回家,在马路上摔跤跌倒,摔跤跌倒的地方有一小坑水。如果是面朝下的姿势,人因为酒精的原因或者是困、累的原因而睡着了,这个人多半就会窒息死亡。如果发生在冬季气温较低,就更容易死亡,可能是窒息死亡,也可能是低温导致的冻死。因自身疾病发作,如癫痫病的人在路边癫痫发作,跌倒的地方如果有小水坑,跌倒后的姿势如果是面朝下,同样会导致窒息死亡。有时在家里,洗脸的时候癫痫疾病发作,脸盆打翻在地,患者也可能被脸盆的那一点点水所淹死。
因为醉酒,人的自我保护机制丧失了。面朝下,水捂住口鼻不能呼吸,正常的人能够抬头翻身。醉酒的人大脑神经中枢处于抑制状态,比如昏睡昏迷状态,我们可能还认为是“睡着”了,大脑神经中枢不能发出抬头翻身的命令。一小坑水淹不死正常的人,能被一小坑水一脸盆水淹死的人,大多处于不正常的状态,比如醉酒、疾病。
[2] 湿卫生纸捂住口鼻能自杀吗?
这是最近的一个网络新闻,看守所的犯人用湿卫生纸捂住口鼻后自杀(湖北射钉枪杀人嫌犯看守所自杀:湿卫生纸捂口鼻),很多网友对这种自杀方式的有效性表示了怀疑。检察机关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嫌犯进行了尸检,初步认定符合窒息死亡。请注意,是“初步认定”,尚不是最终的认定结论。
用湿卫生纸,一层一层又一层地捂住口鼻能自杀死亡吗?如果是正常的成人,用湿卫生纸捂住口鼻,不能自杀死亡。只有在不正常的状态下,比如手脚捆绑,或者自身有潜在疾病,或者自身疾病发作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导致死亡。此时,死亡的原因就要具体分析判断,不一定就是捂住口鼻后窒息死亡。
寿终正寝之人,或者是因疾病折磨即将逝去之人,其临终之时往往会有回光返照的状态。在一个短暂的期间,人的生命状态得到了加强,维持生命的能量似乎得到了极大的供应。类似的,还有一个成语叫垂死挣扎。无论是回光返照,还是垂死挣扎,都表明了人对生命的留念与渴望、对死亡的不情愿与不喜欢。这是从社会文化或文学的角度来看的,即使是即将逝去的人,都会积极地逃离死亡躲避死亡。
从法医科学的角度来看,面临窒息状态,正常成人的自我保护机制会发生作用。用湿卫生纸一层又一层地捂住自己口鼻时,就会发生窒息缺氧。如果捂住口鼻的时间不长,人只是轻度缺氧,在意识清醒的情形下,能够运用强大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不去掀开卫生纸。随着捂住口鼻时间的延长,人的意识就逐渐丧失,逐步进入嗜睡昏睡、浅昏迷深昏迷的状态。即使在意识丧失进入嗜睡或昏迷的状态,人的自我保护本能也仍会发挥作用,人会抬头翻身,也会用手去抓、去掀湿卫生纸。意志力再强大一心想死的人,在嗜睡或昏迷状态下,也不能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
正常的人睡着的时候能挠痒痒,如果我们对此能予以理解,那么我们就同样可以理解,正常的人在濒临死亡之前,能掀开捂住口鼻的异物,包括打湿的卫生纸。正常的成人,用湿卫生纸捂住口鼻是不可能自杀的。除非那人就处于不正常的状态,比如手脚被捆住了、姿势被固定了;或者自身有潜在的疾病或疾病正在发作。因此,用湿卫生纸捂住自己的口鼻,并不是一种有效的自杀方法。
[3] 那些奇怪的自杀
监狱里或者看守所里确实发生过犯人自杀的案例,列举一个奇特的犯人自杀案例。曾经吸过毒的犯人,以吞掉牙刷柄的方式自杀,最终牙刷柄进入到心脏导致死亡。口腔与心脏之间没有直接的通道,牙刷柄是怎样到达心脏的?涉及到人体解剖结构,不在此处描述了。使用痛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吸毒的人员中并不罕见。毒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导致吸毒者对痛苦的耐受性增加,在我们常人看来是痛苦的事情,吸毒者并不觉得痛苦。这个案例说明了,行为人所处的环境对自杀手段或方式的选择有着一定的影响。
实践工作中也能碰到一些奇特的自杀方式或自杀手段,自杀之人在采取自杀行为之时的心理,是难以被外界清晰感知与认识的。有一例自杀,行为人捆住自己的双手与双脚后跳河溺水而死,公安人员差点造成错误的判断,因为这起自杀太像一起凶杀案件。双上肢被橡胶带反绑于背后,橡胶带的两端被两道绳索捆扎在一起形成圈状,双腕部靠拢被橡胶带环绕一周(见图1)。双下肢被一条尼龙绳绑在一起。这个自杀案例,就是结合现场查勘与尸体检验进行综合分析而得出自杀的结论。行为人先捆绑自己的双脚,然后再将双手反背后“钻”进橡胶带,最后跳河。经过模拟实验后证实,人在独立的情形下可以完成类似的自己捆住自己双手双脚的行为。另外,在行为人的家中发现了亲笔遗书。
自杀完成之后,如果有其他人员将尸体或现场进行破坏,将极大的干扰公安人员对死亡性质的判断。曾经有报道,丈夫自杀后,其妻将丈夫的尸体分解成4段(分解的地方为颈部、双大腿中段),然后放在麻袋中丢弃在公路旁边。公安人员起初当作凶杀案件进行侦查,后来判定为自杀。其妻分尸抛尸的动机主要有两条:因为家在农村,避免办丧事花钱;分尸抛尸隐瞒丈夫死亡,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顺便说下,以多年前的法律来看,其妻分尸抛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其妻的行为可能构成侮辱尸体罪。(完)
作者:王志勇
法医学硕士 律师助理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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