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政策演讲

大家好,我是学前3班26号

近期呢,看了篇文章,题目为《来凤高中弑师案:没听说死了学生,只听闻灭了歹徒,挂了独夫》,“独夫”是取于孟子一句语录:指既破坏仁爱又破坏道义的贼残之人,即独夫。关于这起恶性事件,咱同学估计也都有所了解,这件事距今儿有近十天了吧。

个人看来,这位班主任老师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事情的导火线是该生严重违纪,老师要求其请家长,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想当却惹来了杀身之祸。现在该班主任仍在病房,与外界家人隔离,饱受身体刀伤折磨,承担着巨额医疗开销,还承受着社会、公安局、家长、学生以及同事等质疑,还有被自己的学生刀砍学生去世,他内心何尝不是煎熬至极。

再看该生,家庭情况:父母离异、父亲外债、父亲再婚、不爱说话、与奶奶同住,最美好的年龄他去选择放弃生命,这是他个人悲哀也是其家庭悲哀。社会法制教育缺失,家庭环境影响,学校心理教育被忽略以及很多因素造成了这个可怜又可恶的孩子生命逝去。

记者媒体:最初报道是“学生持刀找师,被众老师群殴致死”,还有所谓的“目击者”,连殴打时间都具体记录,然而23日,揭露真正事实是该生自杀身亡,不存在群殴致死事件。这物欲横流声色犬马的时代,对于某些记者媒体,完全是被物质名利蒙蔽,记者事件报道子虚乌有,媒体推波助澜,吃瓜群众乐于看戏。

死亡学生家属百人闹校,网络发帖,撒播虚假信息。学校老师名誉都受损,而结果是,所谓的“凶手的监护人”得到了赔偿80万,该班主任却在饱受折磨自担销费,那所谓的公平正义在哪里?

《刑法》第二十条,面对任何人行凶,教师可依法正当防卫维权。当前教育状况下,师生暴力冲突时常发生,事例绝不在少数。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教师只是一种职业,高尚不足,卑微有余。妖魔化教师,对于社会又有何益处?曾几何时,教师也成为了个“危险职业”,社会正能量传播受到阻碍,中国舆论盲目引导,一个接一个职业开始出现恐慌。政府与教育部门在此类事件中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处理?赔偿80万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暴力之下没有赢家,中国教育仍然需要受到重点关注,教育是学校、家庭、社会所共同应该承担的一份职业。教育在某方面是应该启发看到生命、人性、世界的美好的。我希望这个社会能少点盲目,从人性、理性角度来看待,不要断章取义让付出的人心寒。不论什么身份都要尽可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职业,社会需要正能量,需要良心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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