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香刑》——完全不败给《百年孤独》的诺奖作品

“那天早晨,俺公爹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是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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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边两段分别来自莫言的《檀香刑》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坦白讲,从开篇语言风格来看,后者更吸引我。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改变了原有的看法。

之前讲到了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在阅读过程中我耳边隐约萦绕着钢琴曲时而平静时而呼啸的旋律。到了《檀香刑》这里,我耳边恍惚间传来的是正调,反调,男女同调不同腔的茂腔唱法。又好像在白纸黑字间听到了艺人拉京二胡的绵远细腻,戏进高潮时又慢慢变成了打皮锣的加快节奏。

眼前出现了人肉被一片片薄薄的削下来,落刀处没有出很多血,只有星星点点的红色,像皮肤上渗出的汗珠。我又闻到了空气中淡淡的腥味儿,离那个盛肉片的台子越近,味道就越浓。莫言从视觉、听觉、嗅觉上牢牢的扯住了我。对于文中即能让我无耻勃起,又能让我感觉毛骨悚然的写作美学,我称其为“暴力美学”。

莫言无疑是暴力的,他的暴力美学非常有趣,与其他作家不同,莫言更擅长以丑为美又化美为丑。他对故事和人物毫不润色,对生活粗鄙形态不加任何掩饰的落笔,对传统文化若隐若现的哼哼唧唧,近乎低俗又不低俗之间,近乎放纵又不放纵之间,近乎宏大又不宏大之间,这样并没有抑制住我的情绪,反而激发了我狂热的阅读热情。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叙事风格,让我身体某处被搔的专心的痒,却够不到。唯有莫言手握良方,唯有继续翻下去才能解我心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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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刑》是我读到的第一部莫言作品,创作背景是1897年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胶澳租界条约》后,占路修铁道,大肆掠夺矿产资源,当地大水漫田,民不聊生。后由孙文揭竿而起带头反抗,但却惨遭清兵杀害的事迹。莫言巧妙的以“檀香刑”也就是古代的“凌迟处死”这个刑法作为主线,将一个并不怎么太吸引人的故事写出了彩。

文中的人物关系并不复杂,故事也算的上简洁明快。但包含的内容却无比的庞大,从语言形态上看,他将清末年间国家民族的悲惨命运用疯癫狂妄的形式展现在纸上,小说人物那土生土长的生命形态,极具野性的表现形式,让每个人物都各具特色。这也是我在之前的书评《罪与罚》中提到的“复调”概念。

有人拿莫言和马尔克斯比较,比较的点在于“魔幻现实主义”。更有甚者说《檀香刑》里《百年孤独》的影子在。结论从何得出我不知道,我只看到了作为农民的莫言用扎实汉字组成的纯乡土气的语言嚼劲十足,我只看到了貌似低于西方主流文学,实则完全可以和西方文学抗衡,甚至超出魔幻现实主义意识形态的属于中国的本土文化。

《檀香刑》是一部非常奇特的作品,想对大家说的话很多,写到这里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本书无论从语言,写法,还是背后深层次的映射方面都有太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了,也许这本书没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那么高的哲学意味,但是正是这接地气的字里行间,会引发你那似有若无又似曾相识的哲思。

我很好奇,鲁迅对于《罪与罚》评价说中国人的文学比较起来望尘莫及。如果他看到莫言的这部《檀香刑》会不会改变曾经的看法。

写在最后:

我的每一篇书评都不愿去复述书中的故事,与讲故事相比,我更愿意和读者分享我的阅读体验。我不愿意去评价作品的好坏,与评价相比,我更愿意把自己在阅读中的所思所想分享给读者。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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