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额问题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一大难题,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妨碍公平教育的绊脚石。根据十九大及习近平主席关于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精神,课题组对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初步了解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的现状,分析大班额形成的原因,提出化解大班额的政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大班额问题现状
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小学、初中标准班额分别为45和50人,但一些地方出现了班级学生数超过标准班额的现象,教育部将56人及以上的班称为“大班额”,66人及以上的班级称为“超大班额”。
“大班额”问题在衡阳地区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大班额”在中心城市表现为:
1、民办小学“大班额”问题较为突出,公办小学“大班额”问题基本消除。小学阶段,如:衡阳市所有公办小学基本消除了大班额现象,个别优质公办小学,如:实验小学、人民路小学等学校略有超标,但不十分严重;民办小学普遍超标,如:船山实验小学等优质民办小学。
2、公办初中“大班额”基本消除,民办初中“大班额”基本存在。衡阳市大部分公办初中生源不足,学位有剩,如:三中、十四中、十五中、十六中、十七中、雁峰中学等学校一般完不成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2018年市教育局实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即将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个初级中学,公办初中生源滑坡的问题才有所缓解。因此,大部分公办初中不存在“大班额”的问题,但不排除受重点扶持的华新、实验、逸夫等中学存在超标的现象。衡阳市的民办初中生源十分充足,班级人数普遍超标,“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如成章、船山、博雅等民办学校基本上都是大班额班级,有的甚至是“准超大班额”(65人)班级。
(二)“大班额”在县区乡镇表现为:
1、城镇公办小学“大班额”问题突出,村小、片小“小班额”问题普遍。由于近几年来城镇化建设的迅猛发展,镇中心小学、县城各个小学(无论民办公办)生源逐年上升,六七十个学生的班级十分普遍。如:耒阳市三四千学生的公办小学很普遍,“大班额”、“超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有些学校甚至有80多个学生的班级。而偏远的农村村小、片小生源几乎枯竭,甚至出现只有10多名学生的学校,有的学校被迫关停、合并。
2、县城公办初中“大班额”问题严重,且近年来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乡镇公办初中生源呈下降下降趋势,“小班额”情况十分突出,而县城公办初中学位十分紧缺,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无力增加学位,只好发展民办初中以缓学位紧张的燃眉之急。一些人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进不了公办初中,就只好花大价钱往民办学校里挤,结果造成百姓怨声载道。如:去年耒阳市就发生了因化解公办学校大班额问题而盲目把学生分流到民办学校的“群体事件”。
(三)“大班额”存在地区差异,经济欠发达地区问题较为普遍
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大班额问题越少,像北京、上海以及省会长沙、衡阳市城区等地;越是经济落后地区“大班额”问题越突出,如我市下属各县市的城区。
二、大班额形成的原因
(一)、城镇化不断推进的结果。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战略的大力实施,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为了切实保障进城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在教育上主要是解决随迁子女就学升学问题。但是,城镇教育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龄人口流动的速度,从而出现了城镇中小学校数量不足、学位有限、师资短缺等问题,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却在不断拆并。
(二)、重视程度不足。部分地方政府不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未尽到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导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教育经费得不到全力保障,一些地方政府忽视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不经过法定程序违规改变教育用地用途,或不预留足够教育用地,造成学校数量只减不增,优质教育资源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三)、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受经济发展、公共资源分配等因素影响,我省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旧的薄弱学校还没有消除,新的薄弱学校又产生了,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不了人民日日增长的需要,择校现象愈演愈烈,导致了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的“大班额”问题的存在。
三、化解“大班额”的对策建议
“大班额”问题,是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表现。“大班额”影响着学生学习和教学质量;应该扩大义务教学学位供给和加大资金投入。我认为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应对,统筹规划
1、科学预测,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的预警、预测和前瞻规划,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强化责任意识。城镇方面,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用地预留、教育用地联审联批等制度,并细化相关立法规定。农村方面,整合现有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最大程度达到以生为本的科学布局,重点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降低农村学生上学成本。新城区规划时,政府要根据人口容量、流动人口的数量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科学预测学生人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配套规划,严格落实。
2、加强部门合作,严肃追责。明确各有关部门消除大班额工作的责任,并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具体落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和消除大班额行动的工作责任,完善追责机制,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3、完善招生指标分配的改革,加强引导择校问题。完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将高中招生的大部分指标分配到升学区内各个初级中学,增强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吸引力,均衡初中学校生源。
(二)、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强化投入保障
1、多措并举增加城镇学位供给量。首先,积极推进新建以及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及时扩充城镇学位,缓解就学压力。其次,通过资源整合、调整现有闲置富余教学场地,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2、扩大资金支持及引导作用。建议教育、财政尽快出台消除大班额学校建设资金筹措的指导性意见和奖补方案,对于消除大班额成效突出的应给予奖补资金的倾斜,有效解决地方政府消除大班额资金压力,调动地方消除大班额问题积极性。
(三)、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监管督查
1、推行划片招生。各县市区应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区域内各中小学生源范围和在校生规模。严禁公办学校跨片区招生,对未经允许而擅自招收者,停止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对于外来务工子弟进城就学,要求提供监护人两年及以上该区域缴纳社保证明,有效杜绝跨区域就学,缓解生源紧张局面。
2、加强学籍管理和转入学制度。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严控新入学班级人数,杜绝大班额。切实规范转入学手续,严格控制择校行为,禁止城区内公办小学之间相互转学;严格控制插班生,对于班额已达到大班额人数的班级,禁止接收插班生。
3、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纳入当地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在招生计划核定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统筹组织,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提前招生、择优招生、超计划招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