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合法”的可怕。

小河口长城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永安堡乡,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是辽宁境内的明长城主干线,长约8.9公里,有31座敌楼、18座战台、14座烽火台。

2014年,对小河口长城进行修缮的工程大约进行了3个月,用掺着白灰和沙土的水泥,把城墙和地面抹成了一个水平面,看起来就像大白墙,有网友形容为“一条窄窄的水渠里盛满了固体的无法流动的水”。

“合理合法”的可怕。_第1张图片
▲修前的小河口长城。(图片来自于网络)
“合理合法”的可怕。_第2张图片
▲修缮后的小河口长城。(图片来自于网络)

这场备受争议的修缮工程最近被网络、媒体推上了风口浪尖。

有网友忍不住对此事拍砖:好好的“最美野长城”,硬生生被修成了“水泥路”……连出来回应此事的当地官员也说“确实修得不好看。”

对于网友质疑的“城墙被抹平”,和“用水泥硬化”,绥中县文物局方面向媒体解释说,这些说法并不准确,此次修缮属于抢险工程,雨水大的时候有倒塌风险,整个修缮过程也合理合法,工艺也没有问题,而且使用的材料并不是砂浆或水泥。

主要有几点依据:

·方案是由专家勘察后制定。

·这是专家制定的唯一的方案。

·由国家文物局在2014年审批通过。

·施工方具备甲级资质且按方案进行。

·方案的设计、批复、工程监理和验收每一步都合理合法。

·一切符合修复程序。

既然都没有问题,小河口长城开口说话了:怪我咯!

按文物保护的一般原则来说,要以现状保护和最小干预为原则,不是修成过去的样子,也不是修成现代的样子,而是保护长城现在的样子。

事已至此,该段长城再想恢复本来面目,恐怕已经不太可能。

有网友指责说,这样的修缮是“没文化、真可怕”。其实作为文物保护的专职单位、专业人士,专业素养和意识应该高于普通公众,怎么能让“没文化”背这个锅呢。

所有的参与方、手续、程序都合理合法,但是结果却让人无法接受,连普通人都看不过眼。问题出在了哪里?

其实,事都是人办的,官方的人、参与的专家、承建的商人可能都从中获利了,但是,事前、事中、事后却没有人为此负责、担责、追责,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因为,这样还会不断出现下一个“小河口长城”。

Ps:看看身边,有很多“小河口长城”的孪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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