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

今日学习:

今天听了吴伯凡老师的《认知方法论》,对于合作又有了一定的认知升级。

他谈到,合作不以损害对方的利益为起点,哪怕你要获取自己的利益,也不能与对方的利益形成冲突。与此相关的附属原则是:合作不以利己主义为前提。

的确,在我的专业学习中,我们经常需要以组为单位制作ppt,然后上台做发表。在制作的过程中合作太重要了,大家都想节省时间也想ppt制作获得高分,所以有时候会出现责任有意识地逃避。

听了这节课,我觉得这种想法本质上就是损害了合作伙伴的利益。

该如何做呢?把利他主义放在前头,但不是把它当成最终目标。


2019.1.20
枫枫呀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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