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古今第一热中富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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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由楚入秦,辅佐嬴政吞并六国,一统天下,他自己也从一介布衣,飞升至丞相的位置,可谓权倾朝野,显赫一时。这么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最终却落得被当众腰斩、诛灭三族的下场,既令人惋惜,也引人深思。

明代文学家钟惺在《史怀》中指出:“李斯古今第一热中富贵人也,其学问功业佐秦兼天下者,皆其取富贵之资;而其种种罪过,能使秦亡天下者,即其守富贵之道。”钟惺的评价,一针见血。

李斯被捕下狱,在牢里上书秦二世,列举了自己的“七宗罪”,实则是正话反说,显摆一下他为秦国立下的“七宗最”,希望能够转危为安,逃过一劫。不过这封信的主要目的,似乎是在炫耀文采,而非罗列事实,所以,如果正儿八经地替他总结一下,那么,帮助嬴政称帝、统一度量衡、推行郡县制、发展交通事业、开拓秦朝疆土,等等,都可以算是他的功劳,也就是钟惺说的“取富贵之资”。至于“其守富贵之道”,乃是他自取灭亡的最为根本的内因,不妨略举数事以证之。

其一,对老同学韩非下毒手。嫪毐、吕不韦私通太后案发,嬴政大为光火,下令把所有在秦国的外国人驱赶出境。李斯身为楚国人,也在被逐之列。临走前,他上书嬴政,批评秦国闭关锁国的愚蠢做法,其中有这么几句:“臣闻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资治通鉴》卷6)李斯建议嬴政采取开放政策,不拘一格起用外国人才,这无疑是对的。不过,当他的老同学韩非来到秦国的时候,因为害怕韩非抢了他的风头,他马上又变成了一个坚定的“排外主义者”,向嬴政打小报告说“这个人是外国人,不会为秦国卖命”,随后派人给韩非送了一包毒药,让老同学作了古。

其二,铲除太子扶苏,立胡亥为皇帝接班人。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沙丘病逝,留下遗嘱,传令在边疆督守蒙恬大军的太子扶苏,赶回首都咸阳主持大局。宦官头目赵高因为与蒙恬的弟弟蒙毅有过节,担心扶苏继位,蒙氏得宠,于己不利,想废长立幼,让胡亥当皇帝,于是跑去和李斯商量。李斯一听,非常严肃地说:“安得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史记·李斯列传》)不过,这种假正经很快就被赵高软化了。赵高说:“要是扶苏当了皇帝,丞相这个位置就轮不到您老人家来坐了。您退休了,身上没挂有官印,怎么回老家威风啊!”李斯心想,还真是那么一回事,管它什么亡国不亡国呢,自己风光要紧,旋即与赵高结成了“亲密战友”,诛杀太子扶苏、大将蒙恬兄弟等,为胡亥登基铺平了道路。

其三,怂恿秦二世采取“督责之术”,实行极权恐怖统治。胡亥当政,大肆屠杀皇族、大臣,拼命搜刮民脂民膏,以致民变四起,秦朝江山风雨飘摇,岌岌可危。当此关头,李斯本来是想劝说胡亥几句的,不料被胡亥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马上把“进谏”改成了“进谗”。胡亥说:“彼贤人之有天下也,专用天下适己而已矣,此所以贵于有天下也。”(《史记·李斯列传》)当皇帝就是为了尽情享乐,不然当它干吗?既然胡亥定了这个基调,就是“最高指示”了,李斯要想保住权位,当然不能反驳,只能绞尽脑汁,全面论证胡亥的伟大、光明与正确。李斯指出,全天下的老百姓,都是皇帝的奴隶,都是为皇帝服务的,只有尧、禹这样的傻瓜,才会把自己当作“人民公仆”,累死累活。而要想掌控天下人的命运,就必须推行督责之术:“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史记·李斯列传》)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只要抓住人家的小辫子,上纲上线,把他往死里整,就没有人敢造反了。胡亥听了李斯的“妙计”,倒行逆施,变本加厉,“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资治通鉴》卷8)。

上述几件事情足以说明,李斯为了一己之荣华富贵,可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可以不顾操守,反复无常,可以视人命如草芥,视家国为儿戏,确实无愧于“古今第一热中富贵人”的荣誉称号。当然,他偶尔也会反省一下自己。有一次,他曾经感叹:“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史记·李斯列传》)将来,豪华马车不知道停在哪里,可见,他对自己的结局还是有些忧虑的。不过,良心上的反省,终究抵挡不住升官发财的诱惑。李斯在富贵的旋涡中,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最终走上了不归路。明人董份说得好:“既知为害,何忍甘之?此猩猩嗜酒,明知人欲杀而复饮之就擒者也。”(转引自韩兆琦《史记笺证》)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李斯遭赵高陷害,被判“腰斩咸阳市”。临死前,他拉着小儿子的手说:“这辈子,老夫再也不能和你牵着黄狗,悠闲地在上蔡老家东门外打猎抓兔子了!”极尽奢华,难买后悔之药。一代名相的富贵生涯,黯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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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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