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根据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简易计税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做简单分析。
一、发生业务必须符合简易计税特别规定,否则只能一般计税
例如:物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转售水费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对该物业公司转售电收入,因为没有特别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对该物业公司转售电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二、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应当备案,且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符合简易计税的合同、结算单据等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备案材料。
注: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应当分别核算收入,并正确区分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税项目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例如:企业购买的塔吊即用于工程老项目,又用于新项目。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允许全额抵扣。
四、简易计税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转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实务操作中,有可能出现当期各类收入不均衡的情况,或者只实现某一项收入,如果仅按当期收入占比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有失公允,因此,现行政策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进行清算。
注:对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而此处的“建设规模”是建筑面积。
五、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在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下,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应当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意味着在下一个环节可以依法抵扣。
以下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计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专家简介:
武兴丽,女,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华中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河北长河税务师AAA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具有十多年的财税审计经验,擅长工业、金融、地产、服务等多种领域财税服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