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你流浪过的地方

八月流夏

追逐的孩子

送走缱绻多年的青春

如今的你

早已不复当年模样

雨后的梧桐 依然苍翠如故

树下的满天星开了整整一季

离乡的人儿

可还记得 那一年 梧桐子淡淡的清香

庭前院落

秋海棠的芬芳

又注定要被遗忘多少个春与秋

后来的后来

才明白

青春原是一场不计后果与伤痛的旅行

而我

曾是你流浪过的地方

再一次与你相遇,是在四年之后的夏天。

那天下午,雨下的很大。群光广场的行人全都淋成了落汤鸡。

转角的星巴克里面躲满了避难者。

“一杯摩卡。不加糖。谢谢。”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

你穿着白底兰花的裙子,脚下踩一双高跟鞋,没穿袜子,还跟从前一样的漂亮,只是一头乌黑飘逸的青丝却变作了成熟精干的短发。

点过单,回头的瞬间,你看到了我。

那一刹,你似乎愣了一下,我在你眼睛里仿佛看到一种很复杂的情绪,慢慢的消逝。

你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你好吗?”

曾经幻想过无数次重逢的画面,就这样被你轻描淡写的口气所击破。

你比以前更加的优雅,也更加的有魅力了。我暗暗评价。

“老样子,没什么变化。”

我挤出一丝笑容,慌乱的闪过目光,装着低头,抿了口咖啡。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没几天,这天气变得真快,早知道就多呆一段时间再回来了。”

你随意的答话,大大咧咧的把我往边上一挤,一屁股坐下来。

还是那么霸道的作风。

“听说你快要结婚了?”你随口问道,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

“嗯,再过一个多月吧。”我点点头,抬起头来看着你,心里莫名的作祟。

“哦。”

你好像真的只是随口一问,说完这个字就立刻别过脑袋,再不看我一眼,我找不到丁点蛛丝马迹。

“混蛋,结婚这么大的事,你居然不告诉老娘!不告诉老娘也就算了,你是打算连请都不请老娘了吗!”

你突然转过脸来,恶狠狠的瞪着我,咬牙切齿。

时光像是一个专门劫掠人生的强匪,他提着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逼迫着你不得不往前走。

很多时候,某个瞬间,我会忽然回忆起,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兵荒马乱,还有追逐流星时的奋不顾身。

那时候的你,逞强好胜,任性自我,我似乎永远都只能充当你屁股后头的小数点,可望,而不可即。

这原本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却在我固执的自我慰藉之下,理所当然的甘之如饴。

昆德拉说,“再大的痛苦,归根到底都是幸福。”

很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这真是一套骗鬼的哲理。

我和她的故事,大概要追溯到十多年前。

可讲的内容其实并不多。只说一件。

11年,她去伦敦留学。临别前,给我发了条短信,具体文字已经记不太清。大意是说,川还在和她冷战之中。

川是她的前男友,一米八三的大个头,阳光帅气,卓尔不群。

两人是一见钟情,向来都很有默契,唯独在她出国这件事上分歧不断,直到后来她任性跑去英国,终于将爱情的剩余价值消耗殆尽。

那段时间,我们的关系很暧昧。

谁都明白对方心思,可是,谁都没有先开口。

她是个高傲的人,正在异国他乡为梦想而努力,而我,疲于奔命,已经卑微到了尘土里。

以至于后来,在互联网的两端,我们时常沉默着,无话可说。

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说,川来了伦敦。

她说,他愿意为她做出改变,她说,他想要复合。

从此,我和她断了所有的联系。

直到星巴克的那次偶遇。

她看着我的时候,眼眶微微的泛红。

我突然想起多年以前她的习惯。

一杯苦咖。不加糖。

她说,她喜欢“忆苦思甜”。

因为回忆就是这样,刚想起来的时候是苦的,甚至痛的,让人泪流满面,但是想着想着,嘴角就会不自觉的上扬起来。

仿佛自始至终,她都不曾改变。

曾经,我以为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相知相望不相亲。

后来,才懂得,哪怕相远相离也未必需要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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