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干部是如何“致富”的

我是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大(dai)箕镇岗河村的一村民,我觉得我有必要将我村干部的致富之道说出来,以供大家讨论。

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一个原则和一种精神,一个原则就是“我的是我的,集体的也是我的”原则,而一种精神就是“不要脸”精神。当然这个原则和精神都是从他们具体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下面我们就从具体的实例中分析分析。

首先我们说说我村的前党支部书记,现任党支部副书记李章红同志。在任十几年,尽职尽责,终于摆脱了在我们村的贫困状态,在市区高档小区买了数套房产,从此在市区中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先于岗河村民达到了小康生活。

我们村位于晋城市区的东南方,紧靠市区,地理位置优越,先后有晋济高速公路和207国道的部分路段在我村的土地上修建。甚至晋济高速上的晋城服务区也光荣坐落在我岗河村的大地上,这使我村不仅可以得到巨额的补偿,还可以解决我村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按理说,国家提倡公平,公正,公开,这么大的项目,村委有必要公开占用了我村土地面积大小,每亩补偿多少钱,一共补偿多少钱。可事实是,以李章红同志为首的村委干部恰好相反,完全不公开,甚至村民上门询问,也厚着脸皮不愿公开,直到我村民向镇政府反映时,才被迫说了出来。

(一)晋济高速的修建,占我共村面积270亩,其中私人192亩,每亩补偿9000元,可事实是村委仅补偿村民4500元,另外的4500却装进了村干部的口袋。

另外的78亩为荒地,国家每亩补偿5000元,全归村集体所有,当然根据一个原则,自然也都装进了村干部的口袋。

占一个两亩多的水池,补偿2万元。

占森林果园1300棵树木,每棵10元,共计13000元。

(二)207国道的修建,共占我村土地面积99.9亩,其中私人土地38.55亩,每亩补偿8万元,村民实际得款7万元,另外一万自然是被剥夺了。

荒地61.35亩,补偿款多少不得而知,因为村委说没有补偿。听到这句话,我都惊呆了,这不是胡说八道吗?人家修路就地取的石头都要和人家计较算钱的人,占用荒地不给钱这不是笑话吗?你们是那种不贪慕钱财的人吗?

这两桶金,就令李章红同志及其他所领导的村委班子走上了康庄大道,果然是致富有道啊。

当然致富的路千万条,作为党支部书记的李章红及其领导的村委班子自然是一条都不会放过的。

我村荒山造田,一次造田53亩,二次造田288亩。共计341亩,国家每亩补偿4000元,共计1364000元,作为会计的李章红的侄儿李建平,这种事自然不会记入账目,直接揣入自家口袋多方便。而被他们开垦过的荒山并没有成为肥沃的土地,为村里创造收入,反而植被被破坏,成为了裸露的土山,造成了水土流失的后果。

我村谷洞沟,不说什么风景秀丽吧,那曾经也是绿草茵茵,可是村委擅自做主,答应市区将所有的垃圾全部倒入了沟内,至今已有六七年了,当然这垃圾不是白倒的,每年也有十万的收入,这些收入在岗河村的账目上自然也是没有的。

村里铺水泥路,上级政府每公里拨款20万元,部分路段因晋城服务区修建被破坏,服务区赔偿了40多万,将近百万的路款本可以漂漂亮亮的修一条便民之路。可实际上呢,没有下水道,村民的生活污水只能泼在当路上,导致晴天路上也是水流成河,况且路面质量不好,部分路段已经变的坑坑洼洼,导致村民怨声载道。

当然李章红同志及其领导的村委班子是不会在意的,因为不为安抚举报他们的‘刁民’,他们是不会回到这个脏兮兮的村子的。

这种致富的道路自然也是需要传承的。所以当李章红同志卸任任职了十多年的党支部书记之后,将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传承给了对他忠心拥护,兢兢业业的会计李建平同志。而李章红同志的外甥李光才同志也在李章红同志的“贿民政策”下成为了我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主任300,副主任100)

“贿民政策”是村委班子在致富路上的有力武器。“上贿领导,下贿选民。”

“上贿领导”这种事我等小民自然不会窥见,都是我大胆猜测,但如果没有的话,为何我村民组织的多次上访都被多次阻拦,连纪检领导的面都见不了,送交的上访材料和举报信也是石沉大海,全无音信。细细想来也可以理解,毕竟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上级领导的不作为也是在情理之中的。看来官与官之间通过金钱建立起来的情谊还是比较坚固,不是我等人可以撼动的。

“下贿选民”这种政策我等村民还是可以享受到的,毕竟村民是有选举权的。以小博大,甚至空手套白狼这种事,李章红同志及其领导的村委班子那是手到擒来,轻车熟路。

对于岗河村村干部来说,那是芝麻西瓜一手抓,一抓一大把,非法占用村民耕地,打围墙出租赚取租金,挖土卖给弘德园赚钱,圈地租给某村民(自己人)养羊,最后却盖起了别墅,将租赁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成了私有的永久性的建筑物。这些事我就不具体说了,太多了。

反观我村现状,十多年过去了,国家的惠民政策是一项接着一项,可我们村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甚至还不如从前,生态被破坏,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看着周围村子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不禁思考,难道国家的惠民政策单单就避开了岗河村吗?

显然不是,看着李章红同志及其领导的村委班子开着几十万的车从我前面开过,看着李章红同志及其领导的村委班子在市区高档小区的窗户透出的光,我想明白了:是岗河村村干部的致富路阻挡了岗河村全体村民的致富路,是岗河村村干部的“贿民政策”替代了国家给予岗河村村民的惠民政策,是岗河村村干部将集体的划为私有的原则,抛弃了国家提倡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但是纸是保不住火的,如果岗河村村民是一捆材的话,那么这捆材现在已经被点燃了,而且会越烧越大,不管你是羊皮纸,还是牛皮纸,终将会被烧个精光!

对于我岗河村村干部的致富路,网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而对于我岗河村村干部的所做作为,大(dai)箕镇政府,泽州县政府,晋城市政府,你们又该有哪些作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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