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已被上海作家协会创办的《上海纪实》2017年第四期刊登,现登载和大家共享。
今年60岁出头,记忆中,我一生搬了许多次家,而每次搬家都和国家的形势发展都有着密切关系,可以说,我的生活是和整个国家命运休戚相关。
1953年农历8月初四,我出生在上海的广慈医院,从有记忆起我就知道,长寿路的358号-360号是我家,362号-364号是叔叔家,我们住在360号二楼的前楼和后楼,亭子间是厨房间和堆放杂物的地方,358号是房客刘华贞住的,楼上阁楼是“小白玉”一家住的,楼上的晒台是公用的,楼下的358号-364号是新大昌布店。
据父母亲告诉我,这房子是解放前夕,我祖父用30根金条买下来的,买回后才发现大房东早已把房子租给了二房东。二房东是以五年前的房租合约价格,付给大房东金圆券,而二房东向房客收取五年前房租价格的黄金,因二房东是大自鸣钟一带的流氓,大房东只能自认倒霉,他没有利益可得,就把房子卖了。祖父买了房子,是跌入了一个陷坑,到解放时,我们家居然没有进去住过一个晚上。
解放后,父亲通过司法途径,打赢了官司,这才算住进了自己的房子。1957年,说父亲乱说乱动被抓去劳动改造,母亲一人带着我们姐妹俩和一个小脚外婆生活,靠帮人家带二个孩子和帮新大昌布店缝衣裤来维持生活,同时亭子间借给里弄里做糊纸盒子的工埸间,每月能增加几元钱贴补生活。后来政治形势越来越紧张,生活也越来越困难,里弄居委相中了我家的房子,1959年底,我们被迫搬出了生我、养我的老屋,那年我才六岁。
母亲带着我和姐姐,住到了古镇罗店金家宅的外婆家。1958年农村成立了人民公社,农村吃食堂,“放开肚皮吃饱饭,鼓足干劲搞生产”,“大炼钢铁,赶超英美”。这样的口号叫得震天响。 外婆家的房子被生产队当作食堂了,宅上金阿小因他当兵去了,家里没人住,空着,我们被生产队按排到金阿小家落脚了。
我初到农村时,对这里的一切都好奇,宅上的孩子对我这个从城里来的“上海小瘪三”也有点好奇,他们带我去看生产队猪棚里的猪,看牛,看羊,带我走小木桥、小石桥,到田埂边去拔毛针(一种野草孕育的嫩穗,拔穗放在嘴里嚼嚼,有点甜味。)。
母亲带了一台“蝴蝶牌”缝纫机到农村,加上她手巧,被安排到缝纫组工作,那时农村的民风还蛮纯的,虽然外婆家在宅上也是地主成份,但大家没有太强的”阶级斗争”的意识,还是维持着原来的亲属关系,和谐地生活着。
后来食堂解散后,我们住回到了外婆的家里。1964年“四清”工作队进入农村,很快掀起了清“四不清”行动,前期的“清工分,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后期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运动,这些运动把农村搞得人人自危,人的思想随之复杂起来。这时,父亲的劳动改造期滿,上海市区的房子已经被房地局收用了,父亲无家可归,只得来随母亲来投靠岳母家。可是,那个年代,哪里肯收留一个刑满释放的劳改犯,无奈,母亲只能又带着我们回到距离罗店镇十里路的祖籍王家楼。那时我12岁,读四年级。
到了王家楼才发现,原来祖上的房子有一半,在土地改革时分给两家贫农了,我家算是上中农成份,所以名下还保留着三间半平房,其中有二间被生产队占用作为仓库。我们回老宅,生产队也不欢迎,虽然母亲求爷爷告奶奶,好说歹说才算让我们入户,但一间房还是要让生产队当化肥仓库。
那个计划经济的年代,户籍很重要,粮食、布、糖、香烟、火柴等主要生活用品都要根据户口凭票供应。父亲是“四类分子”定粮每月只有28斤,但必须要接受监督劳动,干强劳力的活,因为他是“四类分子”,还没有自留田。当时我家吃饭本来就十分紧张,父亲回来后,吃饭更是个大问题。生产队按每家的定粮,分配”一熟”口粮,我家总是吃不到下季粮食成熟,只能到浏河等地方买点山芋,南瓜等副食品来充饥。可山芋这东西,根本不耐饥,半饥半饱便成了一种常态,有时半夜里饿醒了,只能干瞪着眼直到天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我的读书生涯就此结束,小学毕业的我,14岁就参加了生产队劳动。好在我吃得起苦,经过几年的劳动,家里总算也积蓄了几百元钱,开始筹划翻建我三间半破烂的旧平房,买不起砖头,我到上海的工厂去弄煤渣、矿渣,自己做砖头。缺瓦片,用平时省下来的柴草到窑厂去换瓦片,缺横梁,用短钢筋接,再用水泥浇铸水泥梁。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1972年,我请了几个同伴,完成了我三间半平房的落地翻建工程,当搬进铺上水泥地的新房时,心里有一种成就感,喜欢不尽。
谁知,”农业学大寨运动”再起高潮,王家楼也不例外,我住了十个月的新房,被规划中的北新塘“规划”掉了,只能落得一个被拆除的下场,我家无奈搬迁到北新塘的北面的农民新村。因是四类分子家属,我家原来的三间半平房,只能翻建一幢半楼房,折腾了半年才算完工。这次搬进新居时。我全然没有了上次的那种喜悦感。
好在时代总是进步的。“四人帮”粉碎了,国家许多政策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1981年 7月,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1983年4月发布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通过学习解读,我毫不犹豫地辞去了静安区住宅公司竹建队的工作,:租借了罗店镇罗溪七队的猪棚,开办了宝山县第一家竹器加工场,营业执照为001号。也就是说,我成为宝山县第一个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户。
为了能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事业,我把家搬到了工场间。尽管环境很差,老鼠、蛇和苍蝇蚊子不计其数,我却全然不顾。
这一年,我正好三十岁,应了三十而立的这句话,我有了自己的产业,有了第六次搬家。
经过一年多的辛勤经营,我的工场效益不错,单上交的税额,就占了罗店个体经济当年收税额的三分之一,因此,我被评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财政等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我企业的发展,无息贷款两万元人民帀给我发展企业,我得以在罗溪七队的土地上建造了四幢三层楼,作办公室和住宿用,同时也造了500多平米的厂房。
当新大楼落成后,我从原来的工场间搬到了明亮的新大楼里,晚上睡在床上,望着头上雪白的天花板,兴奋得一夜没有睡着。
1986年以后,个体经济发展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所得税大幅提高,我也不得不顺应潮流而动,从30多人的生产性企业转向小型的贸易型企业。在县领导的支持下,我组织了7家个体户,建造了宝山县的第一家个体经营商场“大华商场”,每家二间门面,楼下经营,楼上住宿,这是我的第八次搬家。
九十年代初,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又恢复和坚定了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特别是修改了宪法章程,明确指出,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于是,我又萌生了发展事业的决心,1996年在罗南的远景村购买了8.5亩土地,投资了近千万元人民帀,建造了华方大酒店,
并且也把家搬到了酒店,这是我的第九次搬家。
之后,由于各种原因,我把华方大酒店转让后,改做其他行业,1999年经朋友推荐,在万荣路的永和路口购买了一套6楼复7楼的复式房子,住了四年,因没有电梯,2004年又置换到了中山公园附近的路易.凯旋宫。
路易.凯旋宫是五幢高层建筑的小区,走进大堂,中央空调恒温,四季如春,走进居室,中央净水,中央热水24小时供应,站在阳台上,眺望前方,各式房屋建筑重重叠叠尽收眼底。小时候去南京路24层高国际饭店认为是很奢华的地方了,现在住30楼的高层公寓房子,这是我以前做梦也不敢想的,这是我的第十一次搬场。
2009年由于转行后情况较好,我们在莘砖公路的漕河泾开发区松江科技城购买了近600平方的办公用房,把公司的经营业务全部转入了该地域。优雅的环境,社会化的生活服务,坚定了我再做几年生意的决心。
生活条件好了,手头的经济宽余了,期望值也随之提高了。2012年我在上海近邻的汾湖购买了一套400多平方米的别墅,
作为休息度假用房,这房子三面环河,河道直通淀山湖,湖水清澈,空气清爽。在河里放上几块地笼网,周末来度假,起一次网,那鱼、虾、蟹、螺丝是我一周的荤菜了。但住别墅,其花园需经常整理,这样的劳动是周末必须做的体力活。当用割草机把整个花园的草坪割完时,闻着幽雅清香的青草味,坐在花园的荡千秋椅子上,看着平整的花园草坪上割草机割草留下的一条条痕迹,那种喜悦感由然而生。
屈指算来,一生中我已经有了十三次的搬场、建房、买房经历,这个经历不仅记录了我和我家生活的一次次变化,同时也是我们这个社会不断发展的缩影。每每回顾这些变迁,我的心里就会生出许多感慨和感伤,但更多的是抑制不住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