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丢失与寻找

文/长山

曾经,很喜欢握笔在纸上写字,力透纸背,字句连心。

人说:十指连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当用五指抓紧手中的笔,在干净的纸页上衡量着距离写下一行字时,总会在其中投注几乎全部的心意。而字与字之间停笔的间歇,则能够获得释放的惬意。

不是说写字是一种负担,而是说如果每一次写字都投注了全部的精神,那在谨慎对待每个字、每个词的时候,最后那一提笔收尾的结束就意味着一次圆满,心情自然就轻松了。

相比于写字时表现的仔细认真,写字的目的——表情达意则更需要谨慎对待,而表情达意到最后——表自己的情,达自己的意则是写字的最终归途。

但是,现在的我却不会这样去做了。

经常想起,小时候写的日记在家里大扫除时被家长翻到了,在之后数不清的谈话场合里,家长把它们拿出来当做谈资,惟妙惟肖的学,和大家一起哈哈的笑。

小时候写那些话的心情,我大概想象不到了,但赤诚幼稚的心,绝对想不到它们会被拿来捧逗毫无意义的笑。

再后来,慕少艾的年纪,喜欢矫情的写下一些句子,还专门跑去店里买小小的本,便可以方便的写,方便的藏。但年岁愈大,时日愈久,年轻的心便蒙了尘,那曾经珍之重之的小本子也不知躲去了哪个角落。

现在呢,是不再会特意跑到文具店,精挑细选一个本子了,也没有那么多的心事要写进一个本子了。现在,形形色色的写字软件上充斥着千千万万的文字,即便是徒有其形,亦有很多人乐得参与,我也不例外。

所以,就在电子屏幕上停停写写了。

真正的心事,不足为外人道。既不能说全部,那就挑拣挑拣,杂糅成章,那文中的人,便是我也不是我。

带起面具,它华丽的装饰在灯光下闪耀,再用一身流光溢彩的晚礼服作伪装,在天暗下来的时候,牵一只陌生的手,在音乐奏响时旋转旋转,像所有沉醉其中的人一样,骄傲的像一只白鹅,优雅的像一只孔雀,目眩神秘,眼底闪烁五光十色。

如果这样的对面不相识都可以觅得有缘人,那就可以想像人们写的文,即便在舍掉了部分本真的模样后,也可以因被相似的心窥见一角,而终识得它的庐山真面目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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