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交通事故是这样认定滴。。。

讲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事故。。。

我在右车道右转,直行车道车也右转,因为前方封路,我在内侧,对方在外侧,我左前车灯和对方右侧车门挂碰。。。

辅警给两车周围都拍照,我先打了110,然后打95500,然后给驾驶证,行驶证给正式警登记,然后告知明天一起去交警队处理。。。

第二天如约而至,只身前往,对方和“参谋”同行。。。

在办公室,再交行驶证,驾驶证,穿制服的交警直接开始手写事故认定书,五分钟写好了,然后直接喊我俩签字就行了。。。

因为读过几年书,认识很多汉字,就看了一下内容,然后第三行就看见我的名字“全部责任”。。。后面没了

然后我就明白了,原来事故认定是这样出来的。。。

开了这么多年的车,投了不少保险,但还没报过险,本着学习的态度,多学习交通法规知识,然后表示不服,“请问根据哪条规定定我全责呢?”

然后交警电话联系辅警,问“当时现场什么情况?”

辅警来了,然后口头描述了一下,(我心里纳闷,昨天拍的视频怎么不拿出来看看?)。。。

听完之后,交警在原来的认定上将“全部责任”划了,改成“主要责任”。。。

然后,我好像又明白了,原来事故认定是这样认定的。。。

我的面子有点挂不住了,我该不该学“我不是潘金莲”呢?。。。再这样看个现场视频之后再定下去的话,到底这事故认定该怎样认定呢。。。

是我明白的太多还是一点都不明白呢。。。

总之走保险了,破财消灾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原来交通事故是这样认定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