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学会英语的


吴峰Bruce和美国朋友的聊天录音

我是从初中才开始接触英语的,因为我的老家是山东日照的一个农村乡镇。要是严格说起来,之前也接触过一些英文单词,比我年长一些的小伙伴在学了dog、cat之类的单词后在我们面前显摆。我们也跟着用带着山东方言的口音念着dog、cat。还清楚的记得1994年我初一的时候上得人生第一堂英语课。一位魏姓的英语老师上来就说了一大段的英文。我和我的同桌反应就是太太太好笑了,我们相互对视想极力控制不要笑出声来,最后笑得肚子直疼。我当是就完全没有见过世面的土鳖,听到有人说英文就会觉得好笑。好笑归好笑,但毕竟得认真学,谁都知道英语是主科之一。

但是之前没有学习外语的经验,以前学过语文、数学和自然。我的成绩还不错,小学毕业成绩是全镇的前100名,分在当时我们那个班里排名应该是第8,按照名词划分学号也是8号,这是赤果果按成绩排序,后来更过分的是只要成绩号可以自己随便选座位。班里大概有50位同学。这个英语怎么学呢?还有当时的江湖传闻就是英语很难学,一般人根本就是学不会的,同时也有这样的故事,某某同学其他科目都很好,最后没有考上学的原因是因为英语拖了后腿。我当时回家就和我妈说这个英语好像不太好学。我妈当时说听说是挺难学的。

那个时候也接触不到网络,在完全不得法,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的情况已经到了英语第一次小测验,结果很悲惨,考了40多分,好像是47分。这是我之前求学经历里的唯一的一次不及格。痛定思痛,问题还是要解决。我拿来了英语课本和英语练习册,拿起笔就开始抄上面的单词。那是一个晚自习,我开始抄写的第一个单词好像是friend,我也不抄写别的就写这一个,足足写满了一整张16开的纸。除了单词上面也写中文意思和音标。后来又接着写vase, jam, fan,之类的单词,甭管单词多简单,我就是overdo it过度用力,机械重复,死记硬背。

用不了一两个晚上一本练习册就能写满。坐在我前面的王亮同学发现了我的“愚蠢行为”,他的反应是我X,我也要加入,所以我们两个一起开始了这种貌似傻X的行为。我们还一起开始比赛,看谁写得快,看谁“浪费”的本子多。同时我还做了第二件事就是背诵英语课文,因为单词通过无数遍的重复记牢之后,再背诵课文也非常简单,就是大声的反复的机械的朗读,最后背下来。背诵的过程也很简单,我是这么操作的。反复读第一句,尝试回忆,如果记住了。然后背下一句,背下来之后再重复第一句,如此循环往复…那段时间每天晚自习就写单词,早自习就背英语课文,初中的英文课文我每一篇都背诵过的。后来为了中考的需要,我把初四的英文文章背诵了2遍。这样的做的效果是很惊人的,从此我在班里乃至学校就是英语学霸。虽然我的总成绩不是每次都能考到前三名,但是我的英语每次都是第一名的,没有人能考过我。中考英语满分120,我考了109分。

当时如果你来问我,我可能不会说实话我是这么学习英语的。因为这就是最笨的方法嘛,我用最笨的方法坚持了四年而已。现在来看,这个方法一点都不笨。很多人对死记硬背有生理性的厌恶,凡是都想找技巧和捷径,最好就是找到一个方法,找到一个什么英语小王子和小天后之类的老师,听听讲座就会了。这就是学不好英语的大多数人。李笑来老师在他的英语学习讲座中提到过死记硬背的另一个说法就是博闻强记。培根有过这样的名言:一切知识的获得是记忆;记忆是一切智力活动的基础。通过每天的背诵记忆力提高了,学习其他的科目也不会太费劲,我的历史考过满分,就是因为记忆力好。理科的物理和化学也是一样,公式和概念都能记住,再多做些题巩固,能不考高分吗?当是还做了一件现在看来受益匪浅的事情就是我们的英语老师不知道从哪里淘换来一盘初一课本的录音带。然后他就问我们要不要买他翻录的磁带。当时我们家是没有收录机的,但是当时有人从临沂批发山寨的小收录机walkman过来卖,价格也很良心,没有外放功能只要20多块钱。我爸就去给我买了一个。拿到了磁带和收录机就很兴奋,两节自习课的时间我把磁带里面的每个音标、单词和客人认真、仔细的听了一遍。听了一遍才知道,我们当时的英语老师魏延森老师发音还是很标准的,我现在练出来的被美国人称赞为没有口音或者是旧金山口音的英语发音,当然主要是靠后来在上中专的时候用逆向法听写和跟读VOA美国之音练出来的,但是正确的音标和单词发音的掌握是一切的开始。感谢魏老师和我爸给我买的walkman,虽然后来因为他脾气差又给我摔了。

当时也看到过媒体对李阳的报道,我看了之后当时其实是很不屑一顾的。不是大声背诵英文文章,谁没做过似的。虽然后来李阳有各种的负面新闻,但是你得承认他说的方法就是有效的。其实想一下我们小时候学语文的经历就知道应该怎么学英文了。我们上小学的时候,汉语的听说已经很好了吧,但是上语文课,汉字还是要一个一个的学。老师的作文就是刚学过的汉字每个抄写20遍或者抄写一张作业纸。学习英语不过是一个重复的过程。但是按照我当时的认知能力,这写道理是总结不出来的。因为每次早自习都大声朗读英语,然后我读得还自以为挺地道的,有时候读着读着自己都害怕,这不就是磁带上的洋腔洋调嘛,哎呀,我竟然还会连读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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