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s一票多少投的问题

我认为讨论一票多少投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以为无论是一票30投还是一票3投,还是一票0.3投,你都无法从本质上杜绝贿选,换票,联盟等现象,因为这个东西是涉及人性的,一旦涉及了人性治理,链上治理那就无比的复杂,就有违去中心化的本质意图。所以我认为通过设计票权的问题是很难解决换票,联盟的负面影响的。

在已经牺牲了去中心化的基础上,如果要找出更加合理的方式,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到底投票人是谁的问题,谁拿着票在投。这个就有点类似美国选举的情况,可能需要设计21个节点一下再进行一级的节点,我们暂且称为小节点,让有意愿的小节点进行一级小社区内部的精选,winner takes all

遏制贿选是为了防范作恶,努力的方向无非是:1、提高作恶成本,加强eos所有权人身份识别;2、降低作恶回报,如减少备选节点的收益等。

单纯的换票确实是市场行为。但投票权是谁的?是所有权人自投,还是委托代理投票,甚至是被挪用投票,才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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