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出区块链三:两条公理

前面两篇专栏,我分享了比特币、IOTA以及EOS的激励机制,并给予了简单的评价。今天这篇,我来分享一下本人提出的一个概念:区块链公理

激励机制的出发点:两个区块链公理

目前所有的区块链项目,其激励机制的设计,都基于这样一条公理:

  • 在诚实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诚实。

比如,在比特币网络中,只要你认真记账,并且算力足够就能获得奖励。

但好的激励机制,绝不能满足这条公理,为了防止作恶,还要另一条公理:

  • 在作恶成本远远高于收益的情况下,即便最坏的人也不愿作恶。

大部分区块链项目只满足第一条公理,满足第二条公理的项目不多,目前BTC、ETH勉强满足第二条公理,只有EOS同时满足两条公理。

猛然发现,目前还没人提出区块链公理的概念,看来我是第一个提出来的;而且第二条公理,绝对是原创!
感觉自己有点飘了,哈哈!不能飘,只有踏实下来才能继续深入思考。咱们继续。

Code Is Law

代码即法律,大部分应该都听过这句话,很多区块链行业的人把这句话奉为圭臬。
但我想说的是,我对这句话的理解与大部分人都不同,而且有可能会让你耳目一新。

咱们先从“The Dao”说起。

2016年6月18日,“The Dao”事件发生。大致过程是这样的:

当时"The Dao"被寄于众望,通过在以太坊上的ICO智能合约,筹集了大量了资金,当时ICO的项目不多,智能合约也是刚刚开始,结果在众筹刚结束,就发生了项目资金被盗事件,这个智能合约存在bug!黑客成功利用这个bug把资金转到了智能合约中的一个用户下面。碰巧的是,这个智能合约中对资金的转出设置了一个冻结期限,超过了这个冻结期限,黑客才能把资金从智能合约中转移到自己的钱包中。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ETH价格直线下跌更是不在话下。

但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就引起了社区的讨论,并分成了意见鲜明的两大派:其中一派,我把他们称为正方,认为,以太坊应该进行一次硬分叉,趁资金解冻之前,追回这笔被盗的资金;另一派,反方,则认为,Code Is Law,代码即法律,代码把资金给了谁就应该给谁,代码运行结果既成事实,我们就应该承认这个事实,区块链只所以能被大家信赖,不就是因为历史记录的不可更改性吗?如果可以更改历史记录,那岂不是也可以随意掠夺某个人的财富了吗?

因为两派观点针锋相对,最后以太坊基金会搞了一个投票,最终支持硬分叉方案的人居多,所以ETH进行了一次硬分叉;反对派呢,他们没有进行硬分叉升级,继续在原来的链上发展,他们给这个链起了个名字,就是ETC (ETH Classic)了,称其为“经典以太坊”,也有人称之为以太坊原链

自此,ETH和ETC各自发展,目前都发展的还可以。

我讲述这个事件的原因在于,我想通过这个事件,让大家明白我的一个观点:代码是法律,光有法律不行,还要有法庭。代码和法律一样,都可能存在漏洞,我们不能对于通过钻法律漏洞而产生的犯罪行为无动于衷。

说到法律,我们国家采用的是成文法,所谓“法无禁忌即可为”;英美国家采用的是惯例法,他们的法庭可以根据经验和以往的惯例来灵活处理案件。

以太坊基金会采用的是“惯例法”,而ETC们采用的是“成文法”。

在区块链世界里,采用“成文法”更为高效,只需要信任代码即可,代码自动执行,不需要人力介入;如果代码被人钻了一次空子,下次在代码上补救就好了,类似于“成文法”不断添加条款的过程;然而,如果遇到影响重大的利用法律漏洞去犯罪的行为呢?

我认为这时候就需要采用“惯例法”方案,所以我认同以太坊基金会的做法。

法治与区块链

法律有什么作用?
法律让作恶的成本变高,给了人们安全感,从而人们之间更愿意互相信任并可以互相协作。

其实区块链有和法律类似的功能,它增加了在区块链网络中作恶的成本,给了人们在区块链网络上活动的安全感,能够让在链下不容易信任的双方,可以通过区块链网络互相协作。

那么区块链上的治理是不是可以从法治社会中借鉴一二呢?下次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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