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

耶和华颁布法令:

1 买希伯来人做奴隶,只可做六年,第七年可以自由离去

2 若有人卖女儿做婢女,主人看不上不可卖给外邦人

3 打死了人的和打父母的,必须处死

4 绑架了人的和诅咒父母的,必须处死

5 两人争吵如不至死不受罚,如至死则要以命偿命

6 若打瞎奴隶的一只眼睛或一颗牙齿,就要放他走

7 若牛撞死了人,要把牛打死;若受到警告不看管,撞死了人,牛和牛主都要处死(除非定了赎价)

8 若牛撞死了奴隶,就要赔340克银子,牛要处死

9 若地上有坑导致生物掉了进去,坑主要赔偿

10 若甲的牛撞死了乙的牛,就要都卖掉平分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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