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消失的舌头》(一)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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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员 :杜微微

原文作者 :大胃黄咚咚

原文链接 :《消失的舌头(一)》 《消失的舌头(二)》


侦探小说,尤其还是开篇用来埋伏笔、设悬念的章节,老实说没办法撕。

不过,大方向虽然没办法给出意见和建议,小细节还是可以唠叨几句的。

亮点:

首先,作为侦探小说,作者的开篇还是不错的。

以一个娱乐小报的记者之死引出了故事的主线,在交代了故事的大环境的同时还吊足了读者的胃口。这个必须给作者好评点赞!

其次,显而易见的是作者有一定文字功底。(无疑在我之上)两个章节在故事情节的展开上没有拖沓、灌水,反而通过紧凑的文字营造出了一个紧张的悬疑气氛,画面感也很强。再赞一个。

夸完了,该挑挑刺了。(大问题没有,小问题还不少。)

槽点:

1. 人物动作转换太快、细节交代不清楚

例:

【乔不落正坐在这家早点铺子最当中正对大门的好位置,好整以暇地吸溜着此店最负盛名的蟹黄灌汤包,突然抬头看见他的冒失鬼助理路小飞像被恶鬼追赶着一样,急急忙忙朝他跑来。

“又,又割了一条!”路小飞人未坐定,先用手抓起一个汤包送嘴里。包子里的汤汁敢情有些烫,她急急咽了下去,却又忍不住伸出舌头哈热气,着急说出的话也有些含混不清。】

乔不落在“吃汤包”和“突然抬头”两个动作的转换完全没有过渡。作者并没有交代他为什么会忽然抬头。

“乔不落正坐在这家早点铺子最当中正对大门的好位置”这句话铺垫得不够,以至于后面“突然抬头”动作来得有些猝不及防。

另外,前面交代“路小飞像被恶鬼追赶着一样”,后面却说“路小飞人未坐定,先用手抓起一个汤包送嘴里。”还是一个毛病,细节交代不清楚,动作转换太过突然。

2. 遣词用句太过拖沓

例:

【“案发地点在哪?”乔不落抓起搭在一旁椅背上的外套,对正举起他刚放下的筷子伸向下一个汤包的路小飞说,“赶紧带我去现场看看。”】

这句话应该是要为了描写路小飞的“吃货”特征而存在的,交代清楚动作就可以了。而作者却着墨于“筷子”,反而让整个句子显得冗长又拗口。

假如将“对正举起他刚放下的筷子伸向下一个汤包的路小飞说……”此句转换成“对抓起汤包正要往嘴里塞的路小飞说……”也完全没有影响,反而更能形象地说明“路小菲”将名字改成“路小飞”的举动,是出于她女汉子的性格。除非,此处出现的“筷子”别有用意,那就另当别论了。

然而我想说的是,一个好的句子,不需要多么复杂的遣词用句,反而要让读者读起来通俗易懂,且不拗口,才更能体现出作者的笔下功夫。

以上仅是我的个人观点,可择而听之。一家之言,勿气勿恼!


杜微微是"你和你的小说"的"温小蛙"

特点 :微微很虚心,也很认真,就是偶尔较真了些!哈哈,这点和小助理一类!

单身狗,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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