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酉读红(05):一句话看破曹雪芹深藏功与名的直男癌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对贾雨村介绍贾宝玉,有两句非常有名的千古奇闻:

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甲戌本)

自来读红楼讲红楼,总因为诸如此类的话得出一个“曹雪芹把女性捧得很高”的结论,而构成这部书“反封建反礼教”一部分——我们且不说,曹雪芹是不是真的有什么“反封建反礼教”的思想,光是说他“重女轻男”,恐怕就大有问题。我们回到第一回甄士隐做梦,听到的关于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的故事,来看看曹雪芹怎么写的:

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

这里透露出两个讯息:一是西方灵河岸的绛珠草,它自己并不能有生长生存的内生动力,而需要一个外来的力量——神瑛侍者——每天以“甘露”灌溉,才能长久地活下去。二是曹雪芹写绛珠草修成女体,不经意之间用了一个“仅”字,好像身为女子之身是很可以值得惋惜——仅仅修成了一个低下卑贱的女性。而且这个女性的元神生来就必须要靠外力才能活下去,换言之就是对外力具有绝对的依附性。这个“仅”字,恐怕看不出曹雪芹是反写,或借此批判男尊女卑的思想,而更多的可能是他潜意识里不自觉的一种流露吧。
曹雪芹对女性的认识和评价,其实是分阶段的,他并不是认为所有女性、女性的所有时候,都美好,都清净。所以在《红楼梦》的文本里多次出现“扬女儿、抑女人”的场景。比如甲戌本第五十八回就讲到贾宝玉曾经说过:

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

“鱼眼睛”和“宝珠”,已经完全是两件不同的东西,这是本质的变化了。很显然的,曹雪芹只认为未出嫁的女孩子是水做的骨肉,出了嫁的可能是水泥做的,所以连男人都还不如。第七十七回宝玉亲口讲的:

宝玉又恐他们去告舌,恨的只瞪着他们,看已去远,方指着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

这哪里是一种正确公正的性别认识呢?这分明就是对女性的刻板印象:他认为,女性必须永远保持清纯天真,对世事一无所知的状态,否则就是堕落,就是混账。而且很奇怪,为什么都是市侩,都是市井气,都是俗气,怎么女人就比男人更可杀?这是什么道理,大不了一样可杀嘛!
曹雪芹这种混账的思想,就是波伏娃《第二性》里所讲的,女性是第二性,是被定义的。凭什么女性在经历了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后还要保持天真无邪?凭什么女性就不能对人世的世俗杂事有所认识和关怀?凭什么女性就不能关注仕途经济呢?凭什么女性要永远保持某种天真无知好诱惑的状态?凭什么男性有权来界定、限制、定义女性?
这是地地道道的,对女性的歧视和异化。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也非常生动地展示过女性被定义的状态:

本来,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女人给当给男人上,那更是淫妇;如果一个女人想给当给男人上而失败了,反而上了人家的当,那是双料的淫恶,杀了她也还污了刀。

最后一句,“杀了她也还污了刀”,和贾宝玉讲的“比男人更可杀”,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
看过了这两段话再回过头去看看第二回引述的对话,就很可以看出问题了。“女儿”和“男人”放在一起比,原本就很奇怪了。好像我说,红苹果很好吃,但是刚结的橘子很酸。这种对比公平吗?曹雪芹说不出缪塞说的话:“不论处境如何,女人的痛苦总比男人多”。后者才是对女性真正的关怀,可惜曹雪芹的结论是世俗了的女性“比男人更可杀”——似乎丝毫没有体谅到生活带来女性的痛苦。
当然,曹雪芹对男性也是一样的,他并不真的讨厌所有的男性,他只讨厌成熟的男人,所以他对蒋玉菡、柳湘莲,并不讨厌的。他真正讨厌的,其实是经历过生活的风霜雨雪,成熟而懂得计算柴米油盐的一切人。在他的观点里,人要永远保持天真烂漫,而不应该因为成长和阅历而钻营、计较生活的得与失。
这可能是因为他少年家道败落,不得不流落街头,衣食无着,而对少年时代的衣食无忧、天真烂漫的生活做出了一种神圣化、至高无上化的处理。
也是贵族对平民,最深的最根本的歧视。因为只有贵族才不需要考虑这些事,所以王熙凤其实他也并不讨厌,李纨他也并不讨厌,即使她们都嫁了人;而自己的祖母和母亲,虽然也老了,但毕竟也还不是“鱼眼睛”,因为他们都不至于蝇营狗苟,都不至于钻营生活,因为他们根本都无法真正体会到生活的艰辛,因为他们即使在即将败落的年代,吃一顿饭二十两银子,也够刘姥姥这样的人家用一年多了。所以贾宝玉讲女人鱼眼睛,其实每次都是针对佣人——另一个阶级。
事实上,整部《红楼梦》,曹雪芹对于贵族的生活情趣、内在精神和教育方式,都是给与了极其高度的肯定的。而对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在批判的同时,也包含着认可。否则为什么袭人和晴雯这么重要的角色连十二金钗副册都进不去,而没什么戏份的巧姐却能进得了正册?讲到底难道不是因为她的身份尊贵吗?在所谓的“太虚幻境”里的薄命司,曹雪芹恰恰是根据身份尊卑来安排三十六金钗的,又怎么能说这本书“反封建”?至少也是反得不彻底吧。
曹雪芹写《红楼梦》,除了领悟到“乐极生悲”之外,恐怕也真的如一开篇所说的,包含了自己很多很多的悔恨——悔恨自己没有好好用功,中兴家族,而使得家族败落却无能为力,终于从贵族沦落为半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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