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仲凯法律文学短文系列之14:律师的类型

忽然之间,中国律师已经有三十几万人了,作为一个职业群体,这个人数不算多,一个是总数不算多,另一个是人均占比也不算多,比如说和美国比较,早在二十年前几十个人中就有一位律师。三十几万律师的年营业额,累计起来不到一千亿人民币,这是个什么水平呢,大约相当于中国民营企业一百强的营业额。也就是说,全国律师都加起来的营业收入,相当于排名第一百位的中国民企的收入水平。当然也不算高。

但是律师这个群体,确实是个高知群体,是个活跃的群体,律师的工作情况如果和其他行业做个比较,呈现多样貌的百花齐放的态势。

有的律师可以说是业务型,或者叫做技术型,他们的日常工作以钻研法律专业为主,这可能是直接近律师本职特点的律师类型,有的律师算是社会活动家型,他们参政议政,广泛介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样的律师其实也是律师中重要的人群,因为律师的工作注定他们天生就是提意见的人,他们的法律意见、他们的立法参与或者对很多问题的看法,都具有一定的政治参与特点。也有的律师工作特点符合中介业的特性,国家把律师服务业归入到中介业之中,有很多律师对此持有不同意见,认为中介必然是“一手托两家”才算数而律师显然只能在一方当事人这边收费。但是律师工作确实是个桥梁,在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有了律师这个桥梁,很多事情比较好沟通,而有的律师所做的工作就是在各种商事活动中牵线搭桥,促进成功。

当然喽,如果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律师还有很多类型,有的律师在做慈善,有的在做文化,有的律师完全就是商人了,律师所大了就相当于公司董事长了,如果是小律师所,那他至少也是个包工头,过分的商业化当然不可取,更不可取的是挑词架讼,假想死磕。

不管律师有多少种分类方法,总的来说还是有能相应的评价标准,好或者不好,美或者不美,尽管很难整齐划一,但总还是能分清楚。哪怕一时看不清楚,也总会越来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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