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的道德观

今天在某感情公众号上看到一篇关于陈冠希的推送。在阅读过程中感觉要被一个直率坦诚而又帅气的大男孩深深吸引了。评论也一边倒的说明当初的事情并不是他的过错,十年的蛰伏与代价已经足够让他偿还代价。至于艳照门的矛头直接指向泄密者。等等还有一系列的看似理性的分析。

对于艳照门事件不做多评价。

在十年后的今天。不带有强迫行为的交配及拍摄行为,连道德底线都难以触及,更遑论法律底线了。何况公众接受阈值已经被明星的出轨后洗白的危机公关扩大到不可思议的高度。这里并不是说一个有道德或者行为瑕疵的人就必须被彻底否认。毕竟古训就说过,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能怎么办,选择原谅他们咯?

陈的事情放到现在确实只需要成功的危机公关就可以解决。类似陈赫,文章那样。事后一样能活跃在公众视野。但是这是在十年后。

我比较好奇的是,公众的道德评判标准是十年如一,还是十年慢慢转换成现在的样子?推送中提到美国媒体发文调侃性爱录像带与前程的关系,难道美国对于性爱的观念也是几十年如一?那为什么在廊桥遗梦里面,子女在母亲的遗物中才知道母亲出轨的事情?而他们开始表现的愤怒难道是因为母亲当初没有私奔?

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大众社会的道德要求与水准是不同的。十年前的事情,现在看来或许在某些层面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请记住,那是十年前的事情。请用当年的道德水准去要求。不然就不会举国哗然了。

现在对于陈的报道是负面或者抨击,也不过是他对于当年事情危机公关的失败造成。毕竟他没有像陈赫或者文章那样做出或是忏悔,或是更加华丽的转身。对于犯过错的人,难道公众要因为他继续一副屌屌的样子就毫无原则的原谅?公众认知不应该这么被强奸!

我们可以在陈表现出回头的举动时选择原谅他,因为他至少在大众面前表现出对过去自己的负责。或许有人喜欢熊孩子的活泼好动,但是也有人喜欢活泼而不失礼貌的孩子。至少,面对熊孩子的闹腾。我会去找他的父母理论!

PS,援用的案例是关于周杰伦的。表示陈与周完全不是一个段位的,在刻意抬高时留一点最后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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