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语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要求

辽宁省丹东语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要求


孙玺哲于发表的第73篇普通话原创文章



丹东市普通话等级考试报名规定,申请教师资格中符合优先报名人员的具体条件为:



①已取得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且在有效期内;



②已取得省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者,且在有效期内;


  ③参加国考且笔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幼儿园和小学2个科目, 初中、高中及中职3个科目),且在有效期内;



④必修了教育学、心理学,且成绩合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丹东市普通话等级考试标准: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划分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根据在测试中所获得的分值确定。





语文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需要满足二级乙等或者以上级别;


普通话证在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时候会用到,

所以您需要在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之前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如下:


一级甲等(97分以上),一级乙等(92-96.9分),二级甲等(87-91.9分),二级乙等(80-86.9分),三级甲等(70-79.9分),三级乙等(60-69.9分)。


辽宁省丹东语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要求_第1张图片



特别提醒:


沈阳是全辽宁省内举行普通话考试次数最多的市,在进行举行规模上更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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