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序·
春之黎曙。逐渐转白的山顶,开始微透的霞光,泛紫的细云轻飘而过。
夏之萤火。漫天的星空,一轮孤洁的圆月,群萤在草垛那边巴眨着,而玻璃瓶中闪烁着轻柔的微光。
秋之黄昏。夕日斜下,近映山廓,寒鸦惊飞,扑腾,三只、四只的掠空划过。平添伤感,又有时瞥见雁影小小,列队远飞空际,尤饶风情。而况,日入以后,尚有风声虫鸣。
冬之晨朝。瑞雪难消,远看霜雪皑皑,再细看,似无霜亦无雪。寒气侵体,屋内忙生一盆火,火红的炭木渐渐蒙上白灰,青黑的瓦片上融化的雪在屋檐下边结着晶莹的冰锥。
四季变换,日转星移,我们在慢慢的长大,但很少会去思考我们的生活。人生这个字眼对于我们太过沉重,我们习惯了不去思考他.
以下是我在大学之间看的书的读后感,望于君在今后人生的道路上共勉.
.心
一个月的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夏目漱石的长篇小说<<心>>,书中故事的情节很平实,没有起伏不定,一波三折的扣人心弦,只是讲诉了明治维新时代先生的生平.
夏目漱石的写作风格颇似我国唐朝的诗人白居易的诗风,读其文章如一江春水缓缓的流淌,直接的抒写不带手法的粉饰,读起来如冰上滑行般的流畅.
刚接触先生的我觉得他很神秘,好奇心的驱使让我有机会认识了先生,先生的沉言不语,消极厌世,让我愈发的想要了解先生的生活,但每次的交谈,他都是浅尝辄止,直到先生自杀后的一封生前承诺过我的信,将会向我说出自己的经历.
先生的最后一封信写的很长,差不多占据书的一半内容,讲述了先生挚友k与先生都对房东小姐的爱慕,但嫉妒心的驱使使k自杀,而后与小姐生活的先生心里永远对k的愧疚,永远背负着罪恶的十字架而痛苦的生活着。
“在我身陷牢笼而无法安静不动之时,在我无论如何都冲不出牢笼之时,我开始认识到:对我来说容易做到的终归只剩下自杀。”
正如先生所说的那样“世人在平时都是好人,至少是普通人,而到了关键时刻,就摇身变成了坏人,所以才可怕。”我想这也是先生的自嘲吧。
故事的内容很平淡,语言很平实,就连人物的死都很平淡,正因为他的平淡才使得书中所折射出的情感尤为的深刻,我与父亲之间,与家人之间,与先生之间,先生与挚友之间,与妻子之间,有道不出的爱,无奈,嫉妒,相濡以沫,精神与肉体的抗衡...。
2013.9.23
.理智与情感
生活于每个人而言都是艰难的,不管你是穷困潦倒亦或是腰缠万贯,下等人有生计的囊中羞涩,上等人有为名利场上的勾心斗角。因此,每个人都向往和热爱着为好的生活,尤其是出身平凡的女子。
上流社会的舞台上,有彬彬有礼的绅士,有光纤华美的名媛贵妇,拖着一袭庄雅的白塔裙,在舞池上翩翩起舞,回旋.烛光摇摇曳曳,香气氤氲扑鼻,不管心里是如何的厌烦,是如何的不情愿,都得摆弄出最舒适是没有的表情.
于浮华若梦,酒醉色迷之中,于惺惺作态,追逐名利之间,于漂浮不定,落花随水之上,更需要的是一种宠辱不惊,坚定自我的品性.
有的人一生屈从理智,凡事从理性出发,从而就去遏制外泄的情感,穿上理智的外套,去抵制非理智的悸动;相反有的人情随事迁,情感占据了大脑的高地,控制着身体,随着情感喜乐无常,率性而为.
然而,生活可以教会我们知识,处世.起伏不定,祸兮旦福,让玛丽安学会了抑制随性的情感,学会了在事物面前宠辱不惊,学会了如何雨和熊掌兼而取之,学会了在生活中独当一面,逐渐成长,让埃莉诺学会了把酒而欢,学会了放下思想上的包袱,学会了糊涂一点,学会了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偌大的伦敦糅杂着光与影,名与利,虚假与做作,追求金钱,用金钱去衡量幸福,脸面的与否.从而一种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不羁,一种沉于水底的沉稳理智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简*奥斯汀让我们看到即使是削去浮华的名利场,撕下光鲜艳丽的外套,剥夺了赖以生存的继产,阿谀奉承的人春光得意,忘恩负义的浪子依旧在名利场的浪潮里翻腾。但我们更多的是看到有情人即使命运的嘲弄下凭着自己的坚韧,守得云开见月明;看到不为世俗所左右的坚持本真;看到被放下心灵深处的善于美;看到徒有金玉其外的悲哀;看到什么是真诚永恒的,什么是旦夕而逝的,什么是我们理所应该追求的,什么又是我们虽不能左右的但可以坚守自我的,更重要的是看到了我们不能去改变世界,但可以做到的是不让世界去改变我们。
2013.10.10
.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
心与心之间,通过伤痛反而更能深地交融;疼痛与疼痛,脆弱与脆弱之间,让彼此相连.每一份宁静之中,总隐没悲痛的呼号;每一份宽恕背后,总有鲜血洒落大地;每一次接纳,也总有经历沉痛的失去.
多崎作,一个没有色彩的名字,被为之热爱,信赖的小团队所抛弃,没有一丝一毫的前兆,如同无故的在甲板上被推下了黑夜中波涛汹涌的大海中,在海水中挣扎着,陷于无边的黑暗中看着轮船上的灯火一点一点的泯灭,消失.孤独,恐惧,忧伤...不断地摧残着多崎作的身体和灵魂,想不出这种结果的缘由,像是含冤入狱的书生,只能接受这无情的不公.他想要站起来斗争,但又害怕掀开伤口往里张望,也许只有时间才是唯一的良药.
16年的逝去,从当初怀揣着理想的学生随着时间的流逝成为铁路公司的一名员工,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一次的邂逅,认识了沙罗,感情日渐发展,沙罗感觉到他身体中那个埋藏了多年的东西,看似愈合的伤口其实里面暗流着血.
也许是自己也感到心中硬硬东西的存在,意识到只有真正的面对和弄清楚那件事.自己的心结才能打开,才能真正的去生活.
多崎作一步步去揭开心中的疑惑,去打开尘封已久的记忆的棺盖,但漫上心头的是随之而来的新的疑惑,一步步去疏通堵在心中的积石,一步步去清理留在内心深处的淤血,在痛与悲中感悟,在理解和宽恕间接纳.
这也许是人性内心深处的伤痛,一种缺乏生活勇气的呼号,是生命中削去光和热,激情后的黯淡,直至生命的消亡,因而我们需要对生活的希望,热爱,让人性充满热度,陪伴着身边重要的人一直走下去,生活下去,我想着应该是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东西吧!
2013.10.18
.纯真年代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纯真年代,在那个年代中,没有虚伪作态,没有对他们的欺诈,而是真诚的与没一人相处.
这是一部关于婚姻家庭和爱情的做品,在生活中,在男人的世界中,至少有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衫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主人公在青春的年代中追求自己为之寻求的那份爱情,想时自己的生活不被纽约社会所形式化,但结婚之后越来越发现妻子的思想并不是自己希望的那样,行为和想法总是矛盾的,看似平静的外表下却是暗流涌动,而他也慢慢的发现自己爱上了另一个性情与自己相似的夫人,而那个夫人从不理会别人用上流社会的那种看法去要求她行使的和维护上流社会的名誉.她和地位不高的平民交往,她追求自己的生活,不惜和丈夫分居,她公平的去看待生活中阶级层次不同的人.
在主人公那个爱情至上的纯真年代中,他们俩惺惺相惜,她可以为他的生活更加体面而放弃与丈夫离婚脱离不幸婚姻的决定;但他也可以为了她放弃整个上流社会,身份与名誉.在那个纽约的年代中,人们的一言一行都系上了家族荣誉的束缚,在那个年代中,唯有彼此的爱是纯真的.
在多年之后,在她主动离开他的家庭,在他妻子离逝,在他有了儿女,在他偶尔来到她生活的城市之后.
他坐在她居住的楼下的长椅上,看着黄昏,幕夜的降临,最终他们还是没有见面,害怕见面之后,那种最初清晰的印记就消散了.
的确,有的人离开了之后还是不见的好,他们是用来怀念的.不见,是为了保存彼此在记忆中的那份当初只道是寻常的美好以及多年之后的那份感动.
2013.11.15
.杀死一只知更鸟
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痛苦,快乐和无奈.在成长之中,我们慢慢的去认识世界,去认清自己,学会用正确的眼光去看待身边的人或事.同样,人类的成长亦是如此.
这本书是以小女孩的第一人称视角去看待18世纪的美国的社会.在小女孩天真无邪的世界中和小伙伴们探索着,用自己的身心去感受着这个社会.慢慢地,她看到社会,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在那个年代中,黑人是没有权力,甚至在白人面前没有生存,尊严的权力.
“世界上最丑恶的,最无耻的事就是一个下等白人凌辱一个黑人,一种人性的随意践踏.”,身为律师的小女孩的父亲忿忿的说,在一件刑事中,黑人没有权力为自己的生存而得到社会的认可,一种种族的歧视深入骨髓.然而,这些在白人甚至黑人眼中都是理所当然的东西,他们接受着,以及被接受着,丝毫没有感到羞愧,但在几个孩子的眼中,却是那么的不和谐,看了之后,心中是那么的沉重,他们看到了人性中的黑暗.
也许人类的历史就是如人的成长一般,人类社会的人格也会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而趋向健全.
但为什么作者要将这样的一本书取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呢?知更鸟,就是那种不糟蹋粮食,只吃害虫的鸟,并且在晨间唱着婉转动听的曲子,我想作者想把它比作黑人或者那些善良,对他人友好的人吧,而只是因为种族,肤色,就对他们的生命,尊严熟视无睹,冷漠甚至是藐视他们生存的权力,当然,这就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