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无的十字架》的随思

《虚无的十字架》——果然很虚无,与其做错事后去弥补,不如少做点错事,尤其是一些错事根本就没有弥补的机会,无论怎么弥补你自己都无法得到救赎,只能背负着“十字架”生活,总之一句话就是珍惜当下,敬畏生命!

此书对于法律门外汉的我来说,更多的是关于法律与刑罚存在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和有一个完善公正健全的法律体系的必要性的思考?

监狱究竟只是一种暂时对犯罪行为的阻止和对犯罪者的圈禁?还是应该更多地去关注犯罪者的心理和犯罪的原因,然后去引导他们真正地认识自己的罪行,真正地去改过和忏悔,而不是为了减刑获得假释而去做“表面上”的改过与忏悔。(对这方面了解不多)‘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摘自原文,监狱生活是救赎还是促使再次走上歧途?

对真正改过并获得释放者,其在社会上的生存谋生渠道应该有所增加,以及在所处行业里应被公正地对待,不再用看犯人的目光去审视他们,或许可以降低再犯罪的几率?

死刑和无期徒刑区别在哪里?对于被害者家属来说意义应该不一样,可对于大众来说其实应该都一样吧,而且无期徒刑的存在可以修正一些冤假错案的存在,还原真相和清白,这或许就应该是法律的完善和公正存在的意义。对于犯罪者来说前者是一种结束,人在这种状态之下应该不会去反思,更多的是不甘和破罐子破摔之感,因此根本就不会对生命有太多的敬畏和对自己行为的忏悔,反倒像是一种解脱一样,后者除了是一种心理上的煎熬之外,或许对一些人来说会存在一种追求生的希望和反思?!尤其是对于蒙冤者来说可以或许等来真相大白的时间,而且可以让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去反思,真正去忏悔,比如借助一些渠道去实现,然后受害者的亲属和犯罪者的亲属获得一定的救赎,而且或许可以减少一些犯罪动机。如书中提到的“死刑很无力”一般,死刑并不能在某种意义上获得解脱和救赎。

对于犯罪者的家属我们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他们也是受害者,社会的舆论和他人的看法,以及周围的人下意识的远离他们,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心理阴影的加大,背负“十字架”和“耻辱”生活。有时候可能犯罪的隐患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埋下,然后只需要一个契机就可以生根发芽。

不管怎样来说,每个人应该尊重生命,对生命有一定的敬畏心。

文字完全是个人在火车上深夜看《虚无的十字架》一些杂七杂八的想法,主要是由于下午喝了两杯咖啡,所以太清醒了,只能看书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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