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的一些边角

最近于欢刺死辱母者案引爆了社会,我非专业人士,不能从法律的观点阐述一二,网上的观点,大家的心声也都很好很多了,不需要我再去说什么。只是今天刷到几条新闻,觉得挺有意思。

一条是名为《辱母案催债团伙头目:赌场放水 催债手段无下限》(来源是北京时间,转发的网易新闻,那看来应该是真实信息)里面介绍的是这次讨债的头目吴学占的相关报道,里面详细介绍了他的经历,着重介绍了吴学占的催债手段。有意思的是最后一段:

于欢案的一些边角_第1张图片

一名已退休的冠县交通局官员向记者介绍,在2012年左右,公职人员参与放贷是普遍现象。

“大家认可他,回报大,有办法,有手段。”刘衡说,外界把钱放到吴学占处,月利息起码在2分或3分,吴学占放出去的钱月息通常在1毛。

“这个也是看人,不固定的,如果谁对他的影响大,权利大,他就给谁回报大”。刘衡补充说。

大致在2014年左右,冠县工业园内大多数企业经营不景气,企业依靠倒贷款维持生存,谁知银根收紧,企业只好向借高利贷。“我们以为冬天很快就会过去,谁知道冬天那么长。”刘衡说。

刘衡记得吴学占的高利贷生意大致从2012年开始进入冠县工业园,到2014年2015年,达到巅峰,“冠县工业园约200家企业,50%到60%和吴学占的高利贷生意有关联,有的是借款,而是为借款担保”。

看到这我愣住了,真实的感受是想骂人,XXXXXXX,公职人员竟然去参与放贷,去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种黑心钱敢花吗??

不怕举头三尺有神明??

不怕长夜多梦吗??

不怕祖先泉下有知,跳将出来??

行业不景气,大多企业依靠贷款生存,你银行还去收紧,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吗?这和旧社会的地主剥削阶级有什么区别??

一个工业园,200家企业,有一半和他的高利贷生意有关联,那再加上借了其他高利贷的公司,没有高利贷的企业能有几家??

这得是怎样一种风气,这样的企业还有救吗?当地政府难道就视而不见吗?

此外还有一条新闻《被重审的合同诈骗案:放贷者背后的济南公安身影》

于欢案的一些边角_第2张图片

里面报道的是济南公安下属企业参与放贷。介绍的是刁继龙案,里面别有洞天,曲折蜿蜒。此案是2011年的案子,嫌犯刁继龙已经在看守所六年了,目前的进展是山东省高院正在审理该案。不便多说,有兴趣的可以百度一下

最后说一下关于于欢案的看法。不是说什么人情大于法律,什么伦理左右法律,而是法律的意义是什么?我一直认为是惩恶扬善,劝人向善,引导这个社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让人们感到公平正义。法律不是为了站在人情,伦理对面而存在的。于欢案如果这样判,很难看出有什么正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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