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03|关于周朝的一些背景知识

根据网络资料、《中国通史》、《史记》等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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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

一、《周纪》部分的几个重要时间段:

周朝: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256年,约790年;

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约275年;

东周: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约514年。

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约294年;

战国: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约254年。

公元前256年,秦破洛邑,杀周赧(nǎn)王,东周灭亡。

《资治通鉴》是从公元前403年开始写起的,到公元前256年为周纪部分,共五卷,以周王帝号为纪年,自公元前255年起为秦纪部分,以秦王帝号为纪年。

公元前221年,秦灭齐,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建立起了一个中央集权国家。

自公元前255年到公元前221年的34年,属于战国时期,但不属于周朝时期。

二、春秋战国的由来及争议

1、春秋

鲁国史官把当时各国报导的重大事件,按年、季、月、日记录下来,一年分春、夏、秋、冬四季记录,把这部编年史称为“春秋”。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春秋》加以整理修订,成为儒家经典之一。《春秋》记录了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共242年的大事。由于它所记历史事实的起止年代,大体上与一个客观的历史发展时期相当,所以历代史学家便把《春秋》这个书名作为这个历史时期的名称。为了叙事方便,春秋时期开始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周平王东迁东周开始的一年,止于公元前476年(周敬王四十四年)战国前夕。

2、战国

春秋以后,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大诸侯国连年战争,当时人们就称呼这七大诸侯国为“战国”。《战国策·燕策一》载苏秦的弟弟苏代说:“凡天下之战国七,而燕处弱焉。”可见当时七大诸侯国都有战国的称呼。到西汉初年,“战国”这个名词的含义还没有变化。到西汉末年刘向编辑《战国策》一书时,才开始把“战国”作为特定的历史时期的名称。战国时期开始于公元前475年(周元王元年)《史记》的《六国年表》开始的一年,止于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秦灭齐统一六国。

3、争议:

关于春秋战国的分界及战国的起始时间,主要有三种观点:

观点1:公元前476年,即周元王元年,这是主流观点。翦伯赞、《辞海》均支持这种观点,大部分教科书也采用了这种观点。

观点2:公元前403年,韩赵魏瓜分晋国,并得到周天子的承认成为诸侯国,是战国七雄实际形成的时间开始。范文澜编撰的《中国通史》采用的是这种观点。

观点3:有人认为孔子《春秋》绝笔的鲁哀公14年(前481年)为春秋战国的分界,又有人认为应以左氏春秋的纪事终结年(前468年)作为战国的开始。吕祖谦《大事记》采用的是公元前481年这一观点;林春溥《战国纪年》采用的是公元前468年的观点。

三、周朝之前的政治制度

社会的发展是连续的,社会发展的大方向是向前的。整体而言,社会形态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由此可以推断出,周朝的政治制度是优于商朝的,同理,商朝的政治制度是优于夏朝的,夏朝的政治制度是优于三皇五帝时期的。

1、三皇五帝时期:部落联盟

中国境内存在着不同不同文化系统的氏族部落:居住在南方的蛮族:居住在东方的夷族;居住在北方的狄族;居住在西方的羌族或戎族。最终,居住在中原地区的黄帝部落击败黎族(属于南方蛮族),又击败炎帝族(属于羌族),形成了以黄帝部落为主,以炎帝族、夷族为辅的部落大联盟。

所谓五帝,其实是共主性质的,相当于一个武林盟主,在自己的地盘(门派)内,拥有较强的领导权,而对其他门派只是名义上的领导权,其他门派处于高度自治的状态。

2、夏朝:创建帝位世袭

伴随着技术进步、社会发展、财富增加,夏朝废除了“禅让”制度,创建并逐步确立帝位世袭制度,逐渐从原始公社向奴隶制度国家过渡。夏王朝实际掌控的地盘逐渐增加,但是,受交通、人口等条件的限制,其他诸侯仍处于高度自治状态。

3、商朝:诸侯林立

作为一个诸侯,商国的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比夏王朝进步。取代夏朝之后,国家机构逐步成熟,进一步巩固了帝位世袭制度,王位继承制以长子继为主,以弟继为辅,嫡子有王位继承权,某些庶子则有分封权。但是,对于各地方的原生力量并没有采取有效的统治措施,原始小邦(诸侯)林立,《史记·殷本纪》:“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诸侯叛殷会周者八百。”

四、周朝巩固统治

周王朝是由位于岐、渭至河洛之间的“小邦国”发展而来的,取代殷商之后,并不能有效控制商朝所有的领土。

万一再有一个“诸侯”变得比周强大,会不会取代周朝呢?

周王朝的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采取了两种措施:武力征服和分封诸侯。

1、武力征服。

原商朝大部分地区,其民众与周人无论文化还是其他方面,都很不相同。虽然周朝取代了商朝,但是,按惯例必须保存商的祭祀。武王封纣的儿子武庚为诸侯,把商地为为三部,命自己的兄弟管叔、蔡叔、霍叔各据一部,监视武庚。武王灭商后两年病死,太子姬诵继位,继承问题引起周内部的不和,武庚看有机可乘,联合东方旧属国奄、蒲姑及徐夷、淮夷起兵反周。周公带兵东征,摧毁商殷及同盟淮夷的势力。孟子说,周公灭五十国。《逸周书·世俘解》说,自武王以后,周共灭九十九国,降服六百五十二国。上述国数未必可信,但灭多数小国,建立较大的侯国,降服多数小国,使遵守周朝制度,向周王朝贡,则是事实。

2、分封同姓为诸侯

周朝的分封不同于夏商的分封诸侯。从商、周的世袭传承来看,在夏、商时期,诸侯国的国君都是由本家族的人员来担任,或者是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来担任。

周朝的分封,除了分封少数异姓功臣和古代帝王后裔之外,主要是分封给同姓子弟,意图通过血缘关系来保证周王室的强大,有效遏制各地方的原生力量,维系周王朝的长久统治。

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立七十一国,其中兄弟(周公的兄弟)十五人(一说十六人),同姓四十人,周子孙一般都得到封地,成为或大或小的一方诸侯。

3、分封仪式

天子封给诸侯土地和臣民,要举行授土授民的仪式。经授土授民以后,土地臣民名义上仍是王土王臣的一部分,事实上受土受民的人有权割让或交换,等于私有了。《大雅·瞻卬(yǎng)篇》,“人(指领主)有土田,汝(指幽王)反有(夺取)之;人有民人,汝覆夺之。”领主们的所有权,天子是不该无故侵犯的。

4、建城立国

周朝所分封之贵族进驻新占领的区域后,首先是建立一个军事据点,这样的据点称之为“城”,也称之为“国”。而“国”之外广大区域称之为“野”。王朝的畿(jī) 内和诸侯国都有这种国野之分,即乡遂之别。王畿以距城百里为郊,郊内为乡,郊外为遂。王朝六乡六遂,大国三乡三遂。

5、诸侯的义务

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③随从作战;④交纳贡赋;⑤朝觐述职的义务。

6、逐级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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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的阶层

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相关义务。这样,就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不同的等级阶层。这就是《资治通鉴》中所说的“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

诸侯的封地称为“国”,卿大夫的封地称为“家”或“采”、“采邑”。

五、依五服纳贡

诸侯依据什么标准来交纳贡赋呢?

《汉书·地理志》:“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何谓“五服”?

《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这段话的大意是:

王城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区缴纳整棵的谷物,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谷粒,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粗米,最远的一百里缴纳无壳的精米。

甸服之外各五百里的区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王朝卿大夫的采邑,其次的百里是较小的邦国,其余三百里是大诸侯的封国。

侯服之外各五百里的区域是绥服: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里,根据实际情形来推行教化,其余二百里则振兴武力以显示保卫力量。

绥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要服:其中靠近绥服的三百里以内要遵守约定,和平相处,其余二百里范围内要约定遵守条约。

要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里是蛮荒地带,其余二百里随意居住,不受约束,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侯、甸、男、卫称外服,封地在外服的是官方承认的诸侯国。

周朝的五服有所变化,分为“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

《国语·周语》记载,周穆王时祭公谋父时说:“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意思是以王畿为中心,按相等远近作正方形或圆形边界,依次划分区域为“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是为“五服”。甸服属于王室直辖,称为内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称为外服,以服确定贡赋的轻重,诸侯交纳贡赋与所处的位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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