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地域管辖的概念和依据
地域管辖的概念:确定同级法院在各辖区內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确定地域管辖的依据:
1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所在地(行政区类)法院管辖。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 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为例外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
1 原则规定_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告为公民 :由户籍所在地或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住院除外)的地方法院管辖。
(民诉解释)补充规定:
a 双方当事人都是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监禁或强制性教育措施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监禁或强制性教育所在地法院管辖。
b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c 离婚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
d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办事机构不确定的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没有办事机构的合伙人或联营体由注册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地法院合伙人又不在同一辖区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2例外规定_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例外情形
a 对境外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
b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c 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诉解释规定的例外情形:
a 被告被住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b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 _华侨或在外居住的我国公民
a 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b 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c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外。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d中国公民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e 已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 特殊地域管辖
a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b保险合同由被告住所地和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c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d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e各种运输合同的纠纷由始发的,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f 侵权诉讼由侵权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g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交通工具最先到达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h 船泊碰撞或其它海损事故请求赔偿由碰撞地、受碰船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被扣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i 海难救助费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泊最先到达法院管辖。
j 共同海损由船泊最先到达地,理算地或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辖。
四 三类专属管辖
法律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得适用一般管辖或特殊地域管辖。
1不动产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港口作业所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诉在地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与海有关的案件由当地海事法院管辖:
a沿海港口作业
b海域污染
c海洋开发勘探合同。
五 共同管辖(对法院而言)与选择性管辖(对当事人而言)
六 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的条件:
适用合同纠纷或其它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在诉前有书面约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不适用二审案件)。
可以选择的五类法院: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备注:应诉管辖: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