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凌晨一点四十五了,还有二十个小时四十五分钟。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滑动着手机里一个个APP,内心第五次告诉自己应该上床睡觉了。只是这睡意想来是被外面的寒气给冻住了,始终不曾降临。
直了直腰,眼睛习惯性地瞄向书桌右侧,那里放着一件实木相框摆台,框里的女孩安静地笑着,身后是英国有名的白金汉宫。
笑意渐渐染上他的嘴角。
机场检票口前,他牵着女孩的手,软软的,带点婴儿肥,很舒服。“我……”他努力把不舍藏在微笑下,“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或许两年,或许一年就回来了。”
只是一年,只是三百六十五天,只是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他心里默默给自己打气。
女孩的眼像一汪清水,静静的,凉凉的,偶尔荡起一丝涟漪。“好好照顾自己,别熬夜,我要走了。”
他点了点头,牵着女孩的手依然不受控制地微微往回拉着。
提示登机的声音似浪潮一遍又一遍涌过来,时而漫过胸口,时而袭上肩头。
“喂,怎么在桌上睡着了。”一双大手拍打着他的肩膀,室友的大脸撞进视野。
“又在想她啊。”戏谑的嘴角在对方的大脸上蔓延。
“滚。”他臊红了脸,操起桌上一本书示意要砸,室友笑着躲回被窝,不一会呼噜声汇入窗外北风的呼啸声,此起彼伏。
把书拿回手心,摸着封皮上烫金的五个字“张爱玲文集”,思绪晃晃悠悠飘到那天的那个下午。
那时他在校外一家咖啡店做兼职,由于消费偏高,并没有多少学生光顾。每日除了擦擦柜台,洗洗杯子外,便只是盯着门口发呆。
一个慵懒的下午,她推门而进,素裙黑发、唇红齿白、温婉端庄,穷尽脑海里所有名词也无法描述他当时的感受。
“一杯冷萃咖啡,外加一份提拉米苏,谢谢。”轻柔的声音钻进他的耳朵,敲得心肝一阵乱颤。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一个人来咖啡店,带着一本《张爱玲文集》坐在窗边静静地翻看。他傻傻地站在柜台后,偷偷地看着她。到了晚上,他回到宿舍阅读相同的书,在心里默默陪着她一起分享书中的爱情故事。
慢慢地,他们开始熟稔起来,当他第一次畏畏缩缩牵起她的手时,恋爱如期而至。那个时候他每天都在想她,如果说永远是什么,那就是他对爱的理解。
他一度以为这种幸福可以延续到老,可是生活总是喜欢给普通人开玩笑。冲突就这样横亘在他和她的面前——毫无准备。
毕业后她被安排进了外企,他则放弃了留校保研的机会,带着所有的积蓄选择和两个同学合伙创业。因为除了创业,他找不到更快、更好的方法让她过上好日子——这是场豪赌,可是不赌怎么给她幸福。
那时候的他就是如此的自信,坚信自己可以做到一切,包括给她幸福。
创业的日子很艰苦,好在从小吃苦耐劳的习惯让他总是能够熬过一次次的刁难和嘲讽,他甚至觉得不妨再苦一些,这样就可以离成功更近一些、更快一些、更早一些。
在那些没日没夜的自虐中,他压抑着自己对她的思念,只是为了更好的爱她。每当他熬不下去时,他就会畅想成功后的幸福——配得上她的幸福。
可是,创业失败了。
这就是现实。失败,就是失败,没有人可以例外,即使是他。
他开始躲着她。这很容易,因为他熟悉她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他每天掐着点离开房间找个街头角落来躲她;她在房间门前喊着他的名字,每一句他都听得真真的,真到他每次都想从黑暗的阴影里冲出来。
可是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不忍街边烤串的油烟污了她的衣裙,不忍山里的泥土杂草脏了她的鞋袜,如果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去承诺。
听着她的呼喊,躲在角落里的他只是从怀里掏出一盒烟,倒出一根点上,让烟雾模糊脸庞。
他就是那时候学会抽烟的,而且抽得特别凶,甚至是一边咳嗽一边抽。到了晚上更是整盒整盒的抽,等房间里能够找到的烟都抽完了,就一个人蹲在床脚数烟头,数完一遍再数一遍,接着再数一遍……天也就亮了。
已经凌晨四点一刻,还有十八个小时零五分钟。窗外渐渐发白,他索性站起身来,在狭小的空间里做上一两个简单的热身运动。书架上的首饰盒被他抬起的手臂打翻在地,两枚袖扣从首饰盒里滚了出来,在初生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弯腰捡起这两枚Deakin&Francis家的袖扣,这个品牌创建于1786年,是英国老牌家族企业,过去的两百多年为名人和皇室设计了超过一千余款袖扣,价格不菲。
他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这是她送给他的。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塌着腰趴在桌上打游戏,盘算着再过一个小时该带上烟出门了。门突然开了,一屋的黑暗被突兀的光亮击碎,他被她的出现所惊醒。
那一天,她向领导请假,只是为了跨过半个城来堵他。
他像小姑娘般期期艾艾地在一地的泡面碗和酒瓶子中间站了起来,舌头打着转蹦不出一个字。她没有理会他的手足无措,只是摸出门后的笤帚一声不吭地清扫着地板,穿着一身职业套装的她弯腰时的模样显得有点笨拙,不过却很真实。
接着他便和一屋的垃圾被这真实清扫出门。
他在门口恍惚着,等清醒过来时,房间里的窗户明亮似镜,地板清洁如新,新得就像他们之间的感情。那天他接过了她送给自己的袖扣,决定重头再来,选择考研。
他再一次陷入自虐般的奋斗中,每天埋首于浩瀚的书本堆里,眼中除了英文就是公式,甚至连她的到来都不曾注意。她每周过来帮他清理房间,像女主人一样默默操持着两人世界,当所有工作都完成后,就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就如当初他静静地偷看她——等到他的后脑勺涂上夕阳的余晖,才开车离开。
有时候他一回头,才意识到她已经走了,他觉得他们不像情侣,倒像母子。不过他马上又陷入了奋斗中,用疯狂的学习来填补刚才的失落。
非人的一年之后,他考上了。只是她却被公司派去英国公干。
他舍不得她走,可是他却说不出口。因为他知道她从小就喜欢英国老派贵族的典雅和闲致,那种在街道散步,在剧院听歌的小日子;就如她知道他从小喜欢草莽英豪的狂傲和冲动,不断去挑战,不断去攀升的生活。
就这样一直拧巴着,只是时间不等人。那天穿着T恤的他坐在机场VIP贵宾室浑身不自在,好在她还是那样的温柔和恬静。
“或许,分开,也是,好的。”她的话断断续续,像风筝在云层里时隐时现。他想抓住这风筝线,却扑了个空。她交代他要注意身体,不要熬夜,尤其不许再抽烟喝酒了。
他一一点头,最后她把手从他的手里抽了出来,把背影交给他,走向检票口。
自那以后,他两在地球的两端各自生活着,由于时差的原因,他们开始习惯给对方留言,然后等待着对方的回复。有时候他会由于在实验室里没日没夜的科研而忘了回复,等到第二天才发现已经在手机里待了一整天的消息。不过她从来不催,只是一如既往的等着。
“喂,你别告诉我你激动得一夜没睡。”被闹铃叫醒的室友跳下床,“你这下午还去不去机场了。”
“要你管。”他把拾起的袖扣小心放回首饰盒,瞪了室友一眼,脸上却藏着笑。
嘴里塞着牙刷,一口泡沫星子的室友支吾着,“你个科研狂人也会浪漫。真是没想到,对了,你说没说要去接她?”
“告诉了还叫惊喜。”
“你个蠢货,你这一个月忙得和个疯子一样,人家说不定找其他人接她呢,别的男人哦。”室友意味深长地说道。
他楞了一下,他自是相信她的。不过自己畅想的机场见面情景如果出现个第三人还真不知道怎么面对。
“你真没说啊。”室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催促道,“快点,我们和伦敦差七个小时,人家一觉醒来正好看见。发个信息总比有人横插进来的好啊。”
恍然大悟的他手忙脚乱在手机上敲着,“我去机场接你,等我。”大拇指在按上发送键前一秒又倏地收了回来,删除了第一句话,只留下“等我。”
室友歪着脑袋凑了过来,“真是矫情,敢不敢说真心话,人家能看懂么。”
他不理会室友的调侃,按下发送键,他相信她肯定懂。暖洋洋的困意终于来了,满意地打了个哈欠准备上床补个觉,手机少有的响了。
是她。第一次她没有等。
按下接听键后电话那头却是长久的沉默,正在他怀疑是不是误触时熟悉的声音响起,还记得那年那场大雨么?
他在话筒这边点了点头,那年北城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雨,整个城市都被大雨攻陷了,不过那天他一直在房间里和考研真题较劲,等他出门的时候大雨已经结束了。
她说,那一天她很想和他打电话,想他来接她,不过还是忍住了,因为她不想他太累,所以那天她在办公楼外足足等了五个小时,看着雨水把面前的街道冲刷了一遍又一遍,看着街道的人群被冲刷得只剩下孤零零的路灯后,才冒着雨离开。
她不想他太累,可也不想自己这么累:累到想他时却看不到他,打电话时却听不见他,累到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在电影院抱着爆米花假装很开心。
她想要的只是有人能陪着她,在她难过时听她哭诉,在她开心时听她分享,可是她发现她找不到他了。
电话里的话越来越轻,她说她很普通,并不坚强,也会自私,也会娇气,也会虚荣,她等不了……
对方哭泣的声音模糊了他的意识,搅动着往昔的记忆,带出最初看书时的疑问:如果没有战争,和平年代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还可能在一起么?
那一天晚上十点半,他没有去机场,只是把早早订下的法式衬衫给退了。毕竟T恤袖口空空,是用不着袖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