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男神:你不是张无忌,我也不是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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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的故事,但习惯,还有喜欢用第一人称,我很任性,我是可乐。只是作者,不是女主。

1

再见到Toxicant,是在某家装潢考究的咖啡店,他西装革履,喷着精致好闻的古龙水,看着我走来,露出了熟悉的笑颜,好久不见,我的Antidote。

是的,好久不见!你还是一副祸国殃民的妖孽样。

哈哈哈哈,Antidote,好久没有听到这样的话,真是想念呢。说着,为我拉开了凳子,我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不得不承认,Toxicant是一个好看的男人,但却也是一个花心的男人。不,更准确的说法是,Toxicant是一个多情的男人。

2

遇见Toxicant,不在樱花三月的武汉,也不在诗情画意的乌镇,而在适合艳遇的丽江。好的地点,遇到好的人,自然会有好的故事。只是有了好的开始,却未必有好的结局。而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有了一个特别的英文名字Antidote。

如你所想,Antidote(解药)就是相对于Toxicant(毒药)而存在的。

丽江是一个很special的存在。据说,一夜情频发。

那是刚刚抵达丽江后的傍晚,我挎着相机,戴了顶满大街都是的小草帽,一个人游荡在每一条干净又怀旧的小路上。几乎就想在此地隐居了。网上所有攻略都再三强调,丽江是艳遇之都。而在我出发之前,闺蜜也是再三提醒,一定要好好玩,最好捞个年轻帅气的男人回去。

“为啥你不自己捞?”我问。

“爷喜欢大叔!”眼冒红心状的样子,实在惨不忍睹。

“哦?”一个对着只要稍微看得过眼的男人,就能目不转睛的花痴,只喜欢大叔,你别逗我了。

“爷喜欢的大叔,要有一股霸气,还要有一丢丢匪气,最后还要有一种雄风!”

“嗯,这么说来,金毛狮王谢逊一定是你的菜!”我不置可否。

“滚!”

我摇摇头,忘记逗比闺蜜的狮子吼,仍旧漫无目的地向前走。

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无心插柳柳成荫,在所有人都涌向各色各样的酒吧探访艳遇的时候,往往求而不得,可我一抬头,就看到了一个极品男人。

身材清俊挺拔,侧脸线条硬朗英俊,暮气很重,但从我的角度仍能窥探到一副俊朗的五官还有完美的侧颜。

纯黑色的衬衫,袖子随意地卷到手肘上,一只手扶着石桥的桥栏,另一只手贴在耳边,似乎在接电话。而从他皱着的眉峰看,电话的内容应该让他不怎么愉快。大概也是因为他身上淡漠的气息,让我不由自主地朝他的方向又靠近了一点。

不得不庆幸,闺蜜那只花痴不在现场,不然保准扑过去。而心血来潮般的,我端起相机,调成夜光模式,在那张好看的脸上对焦,然后按动快门,几乎同一时间,他挂了电话回过头,在闪光灯亮起的一刹那,我隔着镜头,对上了他的视线。心里哀嚎,糟了,这下解释不清楚了。

“你为什么拍我?”他双手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地朝我走来,然后在我面前站定,低下头认真看着我,开口发问。

“……”不得不承认,这把声音,绝对是撩妹神器,于是我又一次神游太虚。

“摄影师?或者只是游客?”见我没开口,他耐心接着问。也许是因为他海拔太高,给我的压迫感,让我略感不安,所以我只得开口。

“嗯,最土的观光客!所以见到美好的人事物,总要拍下来!”我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好像把他逗乐了。

“把相机给我看看!”我开始后悔自己的一时兴起,却也只得把相机递给他。

心里一片忐忑,不知道如何圆满地解决这件事情,心慌意乱的时候,年轻男人再度开口:“赵漠”他报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把相机还给我,“你的拍照技术不错!”看着我从一脸慷慨就义转变为一脸见了鬼的表情,他好笑地扬了扬眉,“这里的酒吧不错,良辰美景,总不该被辜负?你觉得呢?”

于是,我的丽江半月游,就多了一个偶遇的驴友。

3

几杯酒下肚,话匣子也就打开。因为酒精的缘故,我的胆子大了起来,各种问题就没完没了了。没办法,新闻系的学生,总会有些职业病。

于是,在我超级强大的问题攻势下,我知道了他是研二在读生,富二代一个,有钱有才还有颜,简直就是一个智商在线的高富帅。而极品一般有主,男朋友或者女朋友,至少得有一个。所以也就只能多看几眼解解馋,不能乱动心。

而他也知道了我是文艺小青年,暂时靠文字吃饭,资深路痴,没事儿的时候却喜欢到处乱逛,比如这次就一个人晃到了丽江。

可能一起喝过酒,就拉近了彼此的距离。然后又有各种共同的爱好,所以我们相处甚欢。大概只要赵漠愿意,任何谈话都不会冷场。

比如我们都喜欢经典电影,都喜欢古典音乐,都喜欢玩弄点文字,还都喜欢游戏人间。最重要的是,我们都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

更加凑巧的是,我们还都最喜欢《倚天屠龙记》。所以当天晚上,酒逢知己千杯少嘛,难以避免的,就喝高了,俗称断片儿。

再一次恢复意识,是在大半夜的时候,因为喉咙像有一把火在燃烧,所以颇有“垂死病中惊坐起”的赶脚,从床上倏地坐了起来。果然宿醉就是各种不舒服,环视一下四周,额,后知后觉地发现不是我住的地方。然后瞬间就精神了,迅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还好还好,衣衫完整。

下了床,赤着脚走到了房间外的小客厅,一眼就看到睡在沙发上的赵漠。还没来得及感叹完这张脸有多好看,他已经睁开眼睛,认真地看着我。在不知作何反应的情况下,只能讪笑。

“怎么?睡不着?”似乎先开口的总是他。

“……嗯”

“那我们随便聊聊吧!”

“……嗯,好!”

于是又一次地从古到今,从天文到地理,我们什么都聊,而且那种似乎已经认识了十几年的默契感,让我们两个人都很惊讶。

他说,升华友谊,我会明白他在讲“胡八一和丁思甜”的那个梗,我说“秋天的毒药”他就明白我在说周润发和钟楚红那部很老的港片《秋天的童话》。有时候性子太像也不是好事,就像他说的,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一部电影,我们总是先倾情,而后挑剔,个性太像就只能做兄弟,不能做情侣。

我不置可否。

4

结束了半个月的丽江之旅,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便在机场say byebye,他往北京,我回广州。

大概因为比较聊得来,我和他告别之后的联系依然非常频繁。连他换了几台车,又有多少个妹纸对他投怀送抱,甚至连夜店女伴用的是什么洗发水,他都会告诉我。这让我多少有些不愉快。

毕竟他是一个容易让女孩子动心的人,而我,好像已经动心,可是他身边的狂蜂浪蝶却实在是多到让人难以忍受,就像打怪升级,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怪要消灭,才能和他并肩。

我知道他也对我有好感,只是,他太像张无忌。最爱赵敏,但是却不只爱赵敏。他曾问我,《倚天屠龙记》中,最讨厌的角色是谁?

我几乎脱口而出,张无忌!而原因,我不说,他也明白。看似最多情的张教主,实际上最绝情。他对蛛儿心生感激,对小昭意存怜惜,对芷若一向敬重,对赵敏才是刻骨铭心的爱。说到底,还是滥情。

“但他真实啊!抛开郭靖那傻瓜不说,张无忌是介于韦小宝和杨过之间的一个角色!”我就知道,他会为张无忌说情。所以,并不搭腔。只有他一个劲儿地努力说服我接纳张无忌。

几乎每次和他的话题一到了此处,就会陷入僵局。

于是,我告诉他,我不需要接受张无忌,这下,轮到他纳闷了,“为什么?那你是谁?”

“我知道了,你是小昭!”我还没开口之前,他已经抢先安排了我的戏份。

“不,我不是《倚天屠龙记》里的人物。我应该是一见杨过误终身的郭襄!”脑袋中闪过无数个金庸女郎,最终选定了峨眉派开山祖师。

“卧槽!”这是印象中,他第一次在我面前爆粗口。“不行,你不可以跳戏,郭襄是落难女神的角色设定,张无忌没有那个胆量去睡!”

我回以淡定的冷漠微笑。

5

郭襄与小昭之争后,赵漠便沉寂在我的票圈中。

再联系,已是三个月后的事情,彼时他又一次出游,目的地便是我所在的城市,广州。所有称呼我为小昭的微信,我一条都没有回复。于是不出意料的,便接到了他的电话。

电话里,他的语气也颇为无奈。问我作为东道主愿不愿意招待沾满风尘的他,我说可以去接机,但是没办法全程招待。见我松口,他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挂了电话,我却产生一种缘尽于此的感觉。但没有多想,便启程去机场。

果然群众眼睛看哪,帅哥就在哪儿。

在他脱口而出喊小昭之前,我一记眼刀,他便改口,唤我Antidote。然后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只在广州逗留一周,而且还有项目要做,但却有四天的时间陪在我的身边。在他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在酒店里喝了十几二十瓶Rio,但却没有擦枪走火。原因很简单,他喝醉了。还爆出了自己从17岁初恋到一年前结束的第5个女朋友之间的全部情史。这算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在他俯下唇的时候,我偏过了头,脑袋里所有旖旎的想法被他的过去狠狠击退。

他醉得一塌糊涂,所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我一个人坐在窗台上,直到东方既白。他的手机里微信提示音前赴后继,各种妹子的信息可谓应有尽有。谈不上伤心,顶多就是有些失落,我选择了不告而别,当然你可以理解为落荒而逃。

他上飞机之前,又给了我一通电话,告诉我期待下次见面,而昨晚喝醉,是因为知道初恋结婚,希望没有在我面前说胡话,让我不高兴。

我微微一笑,只说一路顺风,便挂了电话。

6

这次,轮到我在他的票圈里沉寂了。

不论他说什么,我都没有吱声。也许是意识到我的不对劲儿,所以他订了一个半年之约——半年之后再见面,希望半年的时间里,彼此都能认真冷静地思考一下未来。然后不管我是否答应,也开始在我的票圈里潜水。

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再次坐在他对面,仍是十分感慨。

为我点了一杯卡布奇诺之后,他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我。似乎斟酌了许久,他才开口:“Antidote,我们之间何以至此?”

我愣了两秒钟:“因为你不是张无忌,我也不是小昭啊!”

“你还真是……”大概是不知道怎么评价吧,所以他只是摇头笑笑。

其实,这是一次相当于告别的见面吧!虽然两个人都没有说出来,但就是知道,所有关系都只能在此处戛然而止了。

说再见的时候,他吻了我的额头,我知道他的舍不得,但也只是舍不得。为了我一棵小草,放弃整片森林的事情,他办不到,而让我为了他委曲求全,我也做不来,所以只能这样。

在很久很久之后,闺蜜问我有没有后悔,我说没有!

为什么要后悔呢?

《董小姐》的歌词不是唱了么?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

在我还没绝望之前,就全身而退,其实是更为明智的做法。也算是比较有自知之明吧,我没那个自信让自己成为他今生的末代情人,那么在一切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之前,就按下pause键,也许就是最好的结果。其实说到底,也只是爱得不够,才会借口多多。

总而言之,斯人如彩虹,遇见方知有。而遇见了,也不一定就非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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