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杂谈(一)

回忆最早的时候,是偶尔在百度空间写一些短小的东西。后来渐渐来了灵感,文章开始有了一些条理,字数也逐渐增加,感觉有话可说甚至不吐不快了,能用文字表达出自己想说的意思。甚至偶尔发些四五千字的长篇大论,自己还感觉意犹未尽。就在这时,我第二次拜访丁素清老师的时候,他几句话点醒了我:“文学的范围其实很窄,博客的文字非常随意,没有经过雕琢。再说两三千字的文章不好发表,你再修改修改,精炼一些。”

现在再回头想想,一方面,当时确实有雄心壮志,很傻很天真地期盼着自己的文章起码在本地的报刊刊登。但是同时,另一方面,先抛开发表不谈,其实还是在门外绕圈子而已,离写作差个十万八千里呢。后来我在读书的时候,买了一套中华书局的《跟大师学语文》丛书,一共5本,是叶圣陶和夏丏尊等先生为中学生编写的读物,其中一本有这样的话:初学写作的人,最容易犯的毛病,不是无话可说,而是啰嗦起来没完。这里再借用王蒙先生的话,一件事情或者一个道理,你说了一还有二,说完二还有三,如果你把一二三四五六七都说完,那就跟没说一样。

痛定思痛之后,文风大变,不再写长篇大论,我开始琢磨身边的小事情,怎么样用一二百字甚至更少就把它讲清楚说明白,而且要生动形象富有文采,让人看一眼就喜欢。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短小精悍的文章,这里得提一篇《民警趣事串烧》,原本是一篇很随意的博文,后来斟酌字句,反复修改了五六遍之多,终于比较满意。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表,后来索性不指望了,发在内网上面。因为写的是民警自己的故事,所以点击率蛮高,曾经在E站里也蛮受欢迎,着实美了好一阵子。

再后来,我读《歌德谈话录》,歌德也是这样讲的:初学写作,适宜从写身边最熟悉的小事情、小文章写起,不宜上来就写大部头的作品。究其原因,短篇文章很容易雕琢地完美,而大部头的作品,例如长篇小说,牵涉情节、人物较多,故而需要在文章的材料筛选、谋篇布局上花费极多心思,并且,初学者阅历有限、经验缺乏,很多涉及到细节自己较难真正把握和搞懂,所以难以驾驭而失之圆满。就这看似很简单但实际上做起来非常难的道理,真是让我绕了很大的弯路。

也正是从那篇文章开始,我开始字斟句酌,反复修改润色字句,绞尽脑汁搜罗最有表现力的字词,冥思苦想琢磨最适合的表达方式,尽量让文字简洁、生动、形象,总之就要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一上来就能把人吸引住。扪心自问,到底做到几分,真不敢说。毕竟时间有限,润色文字非常费神。但是有一段时间,一直到现在,对于少数文章,我尽量朝这个方向努力。

最后引用两句唐诗,一句是卢延让的“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一句是诗圣杜甫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写诗如此,作文亦如此。看朱自清的散文,哪怕是一个“的”、“了”一类的虚词,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都非常讲究,不但看着好,读起来也好听,就这一点,当代作家真是望尘莫及啊。

(初稿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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