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人员拍领导马屁的正确姿势

文秘人员拍领导马屁的正确姿势

常在机关应答人

陕西富县的县委书记李志锋最近因一篇署名文章,由于涉嫌抄袭新华时评,被人提溜出来,闹得纷纷扬扬。

这个事儿,该县宣传部门发布的“口径”是,县委书记“被署名”了,事前这哥们不知道。

如果此事属实,那么只能说明围绕在李书记周围的文秘人员马屁没拍好,拍到马蹄子上去了。

当然,这也就涉及到文秘人员拍马屁的姿势问题,也即如何以最小成本、最低风险获得最高收益、最大回报。

显然,这一次,涉及的文秘人员算是栽了。

我估计,一时半会儿是没有什么进步机会了,甚至这一辈儿就算到此为止了。

如果按责任划分,按照近年来的管控风格,李志锋书记是逃不了责任的。

责任,自然是领导责任。

不知道李书记在当地口碑如何,对于文秘人员是怎么管理的。

如果单纯从这个事儿来说,李书记对文秘人员应该是比较宽容、宽松的,否则这些小伙子们也不敢这么大的胆子,随意拿着书记的名头去“唬人”。

为什么说“唬人”,因为这篇文章发表在《延安日报》上,这样的党报对于下属县委书记的文章还是比较看重的。

一般来说,只要文理不错,署名文章基本上都会刊发。

还说李志锋。

从网上资料看,李志锋书记是去年元月份由县长转任县委书记的,已经一年半了。

按照惯例,新书记上任,一般都会去县委办转转看看、再听听汇报、作作指示。

即便他不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也会邀请他去的。

实际上,作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特别是为自己服务的中枢机关,书记一般非常重视县委办。

我听有哥们说,有的书记一到任,头一个就是把服务人员作个调换,改为自己信任的人。

有的则会对县委办作出专门指示,提出要求。

但即便如此,县委办的哥们还是会犯错误。

如果是这样,书记可能会发一顿脾气,再整顿一次作风。

我记得,有个地方的县委书记,因为所属的电视台在报道自己活动时曲解了意思,大为光火,批评了电视台不算,又把县委办,连带政府办喊过去,一起开了一个会,要求凡是有关他的活动,必须由秘书把关,统一口径,不得擅自以其名义对外发布东西。

显然,李志锋同志此前没有交代过县委办的哥们,或者交代了,他们没长记性。

估计这一次,就记住了,只是不知道李志锋同志还有没有机会批评这些不长记性的哥们。

当然,这个估计有些悲观。

那么,作为文秘人员,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呢?

作为曾经这里面的一员,我估计有几个可能。

一个是主要领导比较宽容,可能本人也比较喜欢写写画画,再拿些自己的例子给拿笔杆儿的人员打鸡血,“平时多写写吧,多提高提高自己,我就是从这上面获益不少。”

于是,大家伙儿开始你追我赶,写了之后,捎上书记的名字,想着拍个马屁。

但是,这种可能性较小。因为如果单纯为了学习、提高,不可能拿着一个抄袭的稿子去发表。

你想啊,拿一个抄袭的稿子去投稿,那不等于拿着偷来的东西上大街上炫耀吗?

比较可能的是,单位对于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看得比较重,比如搞些考核评比什么的,发一篇文章记多少分,还定期通报。

然后一哥们逼急了,网上找一篇文章,署上一把手的名字,直接投上去,中了!

这个可能性大些。

当然,这家伙没有拿着稿子去找李志锋同志看。

即便拿去找李志锋看,一个是他没有耐心、时间去看,再一个即便看了,也看不出来是抄袭的,因为都是官样文章,一个腔调,放之四海而皆准,换成谁的名字都可以。

现在,我们要探讨的是,文秘人员如何避免这种低级错误,甚至更上一层楼,通过文稿服务(今儿主要说署名文章),让领导“心花怒放”,以“低成本”实现“高效益”呢?

之所以说“低成本”、“高效益”,实际上就是个人进步问题。

在机关里,个人进步实事求是地说,一个靠工作,一个靠关系。

工作,要么是业务部门,要么是综合部门的文秘人员。

文秘人员虽说辛苦,实际上也就摇摇笔杆,就进入了领导视野,相对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对便捷的。

否则,你有硬关系?你有硬通货?

没有?!

那就拿你的笔杆儿换吧。

怎么换?

首先,你写的稿子得是那么回事。

所谓“那么回事”,就是不能抄,至少不能大面积的抄;再一个,就是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改改人名、地名这个稿子拿到北京、南京都能用。

最好的稿子,标准是只能读稿子的这个人用,其他人用了,别人一看就是抄来的。

当然,这个很难。

如果是署名文章,你得告诉领导,这个玩意儿准备发,发在什么刊物上,让他知道、同意这个事儿。

这也非常关键。

头一个,你得让领导知道,不能像我们今儿说的陕西富县县委办的哥们,给领导一个“惊喜”,这个要不得。

记得刚入行时,有哥们“忽悠”我们这些小年轻干活儿,说自己的光荣历史,“当时我给**领导写的稿子,稿子发出来了,领导还不知道是谁写的。”

所幸,那个稿子是他写的,不是抄的,再一个那个时候网络不发达,即便抄袭的,也不好分辨。

但即便如此,也得让领导知道这个事儿,需要让领导定是不是发署名文章。

为什么?

因为,有的领导喜欢在报纸杂志上扬名立万,有的领导低调,不让在报纸杂志上留名,只让发在系统内刊上。

这是一个,再一个刊物的层级问题,得与领导身份相符。

同一篇文章,如果一个发在《人民日报》、《求是》等高大上的稿子上,另外一篇发在《人之初》、《知音》等刊物(当然,人家也不收),甚至不知名的地摊小报上,一样不一样?

一个县处级干部,如果同一个刊物,前面是省部级领导的文章,后面是李志锋这些人的文章,李志锋们会怎么想?

同样,一个刊物,如果前面是李志锋的文章,后面是**男科医院院长、**饲料厂总经理的文章,李志锋们不把你写字的笔杆儿折断才怪!

这些环节走完了,就是投稿、发文了。

这里面,就是做好编辑的工作,一定要发出来。

为什么?

因为,既然吆喝出去了,弄不成事儿岂不丢人?领导说不定会以为,这家伙也就会咋呼!

发表出来之后,拿着样本给领导就行了,不用大肆宣扬,不要说是你写的。

请注意,文章署上领导的名字那一刻起,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领导的思想,不能据为己有,更不能妄加评议。

如果妄加评议,又被领导知道,后果会很严重的。

走完这些步骤,算是成功地拍了一个马屁,在领导那里记上一分,离进步的道路又近了一步。

这是说以署名文章拍马屁的正确姿势。

但是,所有的这一切,前提是领导喜欢这玩意儿。

有的根本就不喜欢这一套玩意儿,你好不容易苦筋拔力地写个东西,说准备发表,他来一句,“用不着这些花呼哨。”

那你忙来忙去有个鸟粪用呢?

怎么办呢?

我教你一招,如果他喜欢遛鸟,赶紧陪着他遛鸟去;如果他喜欢开会,陪着他开会;如果他喜欢抓项目,服务项目去;如果他喜欢看现场,到现场去。

以前我举过类似的案例,而且是所谓成功的案例,有兴趣可以看。

回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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