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第一次在家里做宫保鸡丁,女儿叫她哥哥快来看,“妈妈居然也做这种中餐!”伴随着对母亲的一丝失望:我们原本以为您很正宗。
孩子们嘴里的这种,是被标签化的,以美国各城市唐人街为代表的海外中餐,与左宗棠鸡、咕咾肉、幸运饼干归做一类。他们并不知道宫保鸡丁就算在中国本土,也很“正宗”。
中餐的这种刻板形象其实已经成了历史。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去年这个时候,有一首流传于网络,还小有争议的英文打油诗《他们的省到底还有完没完?》(Have they run out of provinces yet?)我没有在卡尔文·特林的这首歪诗里读出歧视,或者白人对少数族裔崛起的恐慌,我只看到一个吃货,面对汹涌而来,千变万化的中华美食赶不上趟,又着急又心慌,生怕错过什么的哀怨。他起首便乡愁似的怀念了一下没有选择的美好过去:很久以前,只有广东菜。(Long ago, there was just Cantonese.)
海外华人几代下来,早已从外卖快餐,开洗衣店的形象,转变为华尔街、硅谷精英;但作为整体的身份认同,多少还是与美食相关,就像意大利人,无论拍电影做皮鞋多厉害,想到他们总归会先想到吃。
中餐里最早也是最有代表性的标签性菜品,非“李鸿章杂碎”莫属。这个在英语世界里,以广东话发音“chop suey”得到广泛流传的菜,夸张点说,几乎可以看作华人与美国社会的融合证据。这证据既是象征意义上的,也不乏物质层面,即食材和烹饪用具上的。
美国烹饪史学家安·门德尔森在她的《炒杂碎:食物以及旅美华人的旅途》一书中,将美式中餐甚至比喻为“某种可以吃的洋泾浜英语”。这个说法很新鲜,她的意思是,美式中餐某种程度上还代表了移民与所在国之间的沟通方式。那个大家熟悉的名字“杂碎”(chop suey),广东话原本的表达是“chau tsap sui”,省略掉炒这个动作(chau或者chow),单单留下描述原料的两个字,并且改成方便英语读者发音的拼法:tsap sui-》chop suey;而炒“chow”字,在20世纪初进入美国时,也并不代表烹饪方式,直接就指代一类食物;加之“chow”并非人人都懂,所以人们更经常地把中餐描述为ragouts或者fricassées,这两种西餐里原本就有的菜肴,二者皆有肉有菜,重口味,连汤带水儿,大体上描述了人们对中餐的印象,基本上就是“你懂的”。
那些早期迷失在翻译中的,其实远不止词汇,更重要的还有烹饪方法,例如那古怪并且根本买不到的炒锅(wok),以及当时的西式炉灶所不能提供的爆炒高温,人们不得不用伍斯特酱汁代替酱油......
“杂碎”就这样,代表中餐,走向了世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辛克莱·刘易斯,在小说《我们的瑞恩先生》和《巴比特》中,先后提到它;爵士乐手西德尼·波切特的一句“我走后,谁来切你的碎?”(Who’ll Chop Your Suey When I'm Gone?),更是唱响了它的名头。
中餐馆和华人洗衣店在加州的最初繁荣,依靠的都是淘金潮中的白人主顾,那些没有女人照顾饮食起居的单身淘金汉。其实在这之前,中餐与世界已经开始沟通,那时仰仗的,却是香港以及一些内地城市里在西方人家里帮佣的华人。他们调整烹饪方式,调整食材来适应自己所服务的西方人胃口,不同的是,用酱油替代酱汁(gravy)。所以,调整其实是双向的。
而杂碎的辉煌应该出现在20世纪初,据称那是独立电影先驱巴斯特·基顿的最爱,甚至冰淇淋上洒巧克力和坚果碎渣的“杂碎圣代”也出现在那时,其灵感来源不言而喻。
到了二十世纪下半叶,这一美国化的广东菜,开始被其他形式的中餐取代。也就是特林那首打油诗里接下来所吐槽的:接着来了四川,那麻婆豆腐烫破舌尖;然后是上海,我们开始吸溜那馅儿里带汤的馄饨......
随着20世纪40年代末常凯申老师的撤退,祖国东南部的宝岛顿时呈现出南北大汇聚的新风貌。这一多样化的新风尚,随着宝岛与美国之间的紧密外交关系和贸易纽带进入了美国。尤其被华盛顿特区,以及纽约大都市的精致人物所接受。至今还有文章在怀念60年代曼哈顿时髦的中餐馆“珍珠记”(Pearl’s,如今有两家也叫珍珠,大概与此无关),老板娘叫王珍珠,熟客都不看菜单,只告诉珍珠“今天想吃鱼”,珍珠自会替你张罗。总统遗孀杰奎琳·昂纳斯西,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大导演迈克·尼科尔斯都是它的常客。
这一潮流随即被尼克松访华引入高潮,访华期间的国宴尤其被媒体大肆渲染。继而出版物中开始出现大量的照片,这又在语言障碍间架起了桥梁。
如果说早期的杂碎是外来饮食自我破坏其原汁原味,以适应所在国民味蕾的话,那么其后的逐渐精细化,大约算是回归正统的一个过程,尽管这个过程中,考虑的仍然是白人受众群体。再往前看呢?已经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期,随着海外华人群体的猛增,中餐馆所需要考虑的主要对象已经不再是白人,而是华人食客了。
炒锅这一异类怪物,更是自70年代作为嬉皮的标配而得以流行,到现在成了爱赶时髦的洋人家里的必备。我第一次听说谭荣辉(Ken Hom)的大名,是我大姑子来咨询我这个“专家”,问谭荣辉炒锅如何?我做了一番功课,才得知谭先生原来是这样大名鼎鼎的一个人物,在英国电视里主持美食栏目,卖自己品牌的炒锅(Ken Hom Wok), 畅销自传索性就叫《我的爆炒人生》(My Stir-Fried Life),早已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谭先生走的是明星路线。他八卦多,做节目也好,写书也好,动不动就掉一串响当当的名字。他反复爱讲的一个故事,是他的一位朋友怎样在伯克利租一户华人家庭的房子。这事本不起眼,他翻来覆去讲的原因,是因为房东太耀眼;耀眼不说,人家的顺带爱好还算得上他同行前辈,《中国食谱》一书的作者,赵元任和杨步伟夫妇。而“炒”这个词的英文学名“stir fry”,最初便是出自赵元任的这本书。
从足球明星亚历克斯·弗格森爵士到托尼·布莱尔,从英国电影明星琼恩·维特费尔德到瑞典歌手蒂娜·特纳,谭先生都能讲出与他们之间的美食交往故事来。他就用那一串长长的人名,带出口味、轶事、食谱,甚至工具和食材的购买广告。
另有陈家两代,则埋头走技术路线。以“特级校对”为笔名,在香港首开饮食专栏的陈梦因,他的《食经》至今被奉为经典。其二公子陈纪霖和儿媳方晓岚夫妇,去年九月又推出堪称“新食经”的一部饮食著作,“China: The cookbook”,其中收录了650道传统中餐菜谱。就像书名所暗示的,几乎带有全书的意味。
陈氏一家的食经推崇地道,只是我对饮食的地道一说有些疑问。前不久读到“腾讯·大家”的一篇文章《如果中国人都学着像英国人一样吃饭》,对其中“真伪传统都有其自然生命周期”一句心有戚戚。正宗或者地道,可不可以习得?而习得来的地道,是不是还可以叫地道?这些都是我既想不明白,也懒得想的问题。
如今大众菜市场可以购得的食材,从滋味、外型到时令,都在科学的规模种植下,与从前的食材早已大相径庭。黄蓉低调显摆的“炒白菜哪,蒸豆腐哪,炖鸡蛋哪,白切肉哪”,只有品味精如洪七公才深知的平淡之中现神奇的那些大宗匠手段,离了从前的食材,若不加改进,可能还真难以下咽。再说,经典也有出处,出现那一刻它便是创新。后来的厨子若也要做“二十四桥明月夜”,难不成还真的要先去修习兰花拂穴手?
一个虽然普遍,但没人肯说破的问题,就是人们似乎染上了正宗焦虑症,干什么都怕被人指责不地道。其实地道与否真有那么重要?最早的“杂碎”肯定不地道,但它成了经典,甚至传奇。中餐流传于世,偏偏是以这最不正宗的面目开始。
特林那首歪诗,与其说是在吐槽中华美食体系太庞大,让他赶不上趟,不如说他在吐槽白人吃货内心的不淡定,想要追赶正宗的焦虑。
门德尔森在《炒杂碎》序言里提到过一句中文习语:想办法(xiang banfa)。在这里的上下文语境中,更接近英文里的improvise(即兴创作,就地取材发挥)。这其实才是中餐的精神,就像最初的杂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