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文本(五十九)

早上的灵感是最强的,经常是,遛着遛着狗,一篇篇文章的主题就出现在脑子里,一句句文章的开头也在嘴里边转,赶紧回家,拿出纸把一个个迸发出的主题写在上面,有的是一个词,有的是一句话,反正能提醒我写什么就行,纸上已经被我密密麻麻写下了好多的主题。

有了主题,文章才可以开始写,才知道写什么。其实写什么不难,就是发愁没的写,有了思路,管它写的好不好,先写下来再说。有时,顺着开头的一句话,也可以啰啰嗦嗦写下满满一屏的文章。

写了半个月,似乎找到了自己写字的规律,早上几个小时是最出成果的时候,到了下午就累了,不太想写了,下午总想着出去透透气,晃荡几个小时之后,七、八点再坐下来接着写。不过晚上似乎没什么灵感,有时也是挤着写,过了十二点,又来灵感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又是一个写作的好时间。

以后的生活就可以围绕着这个时间表来进行,我已经把写作当成了一项工作来对待,而不仅仅是爱好。即便写完“二十一天一万字,以后每天也会强迫自己至少写4000字。

我还是扔不下写作,写作让我觉得生活很充实也很幸福,就是写不出什么,我也想每天就这样写着,它好像成为了我的一个生理需求,每天不写点儿什么就觉得难受,觉得空虚。小吕就说我自从开始写这每天一万字,觉得我好像变得不正常了,有时说话咬文嚼字,用书面语,要不就是多愁善感,写着写着就哭一顿。昨天写奶奶那篇,就是一边写一边哭,我嗖着鼻子以为他听不到,结果他在屋里问我:“你干嘛呢,你怎么哭了。”我说,我写我奶奶呢,我想我奶奶了。

我这人总是这样反反复复,情绪极为不稳定,高兴时就精神百倍,对写作充满信心;不高兴时就觉得自己写的很烂,瞎写什么一点儿意义也没有。可无论如何,我还是喜欢写作。

我觉得人这辈子如果爱上阅读和写作,真的是很幸福的一生,因为你一辈子都会觉得有事做,都不会觉得空虚无聊。除了阅读写作,其他的事都可以作为副事来做,作为一种调剂品。比如我,每天早起遛完狗就一屁股坐在电脑前开始写,头不梳脸不洗牙不刷,写到十点,已经写完了一篇文章。写了两个小时,也写累了,再开始洗漱吃早饭。下午也一样,任何事先给写作或阅读让路,搞卫生、喂猫喂狗、洗衣服、出去锻炼都可以作为一种写作之后的调剂,插空做这些事,而不会占用整块儿时间。

小吕总是说,当作家的都是一些懒人,什么都不做就是整天胡思乱想。在某种程度上,他说的也对。之所以他会这么想,是因为作家做的事情总让人看起来没什么用,不是一做就能马上看出什么结果或是马上看到什么收益。所以写作或阅读总是被认为是闲人做的事情。

也的确如此,不闲是没法儿写作的,整天忙忙碌碌哪有时间沉下来思考,哪有时间坐下来写作。就是有时间也会被各种聚会、各种活动、各种肥皂剧、各种朋友圈充满,人们往往觉得那就是一种充实,可是对于一个热爱写作或是阅读的人来说,那些只能算是调剂品。

我这样说,好像自己有点装,但也的确是自己的一种亲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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