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2岁弑母“男孩”:父母的抛弃,终将酿成苦果

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镇,12岁男童吴某康,用一把小刀杀害了自己34岁的亲妈,这则惨剧相信大家都已有所耳闻。

事情大概是这样子,12月2日傍晚,身为人母的陈欣(化名)又一次看到12岁的儿子吴某康在家抽烟,因而对吴某康进行了教训并拿皮带打了他。结果这个读六年级、身高与妈妈般大的少年,并不服妈妈的管教,直接挥刀向母。母亲的死状凄惨,身中20多刀,甚至双手也被砍断。

根据我查找的犯罪心理学的知识,普通杀人案与仇杀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仇杀案会出现过度杀害的现象,即对受害者的尸体造成泄愤侮辱性的破坏,例如断其手脚。而弑母,本就是人神共愤的大罪,而这次仅仅是一个12岁的“少年”,并且以“仇杀”的方式,杀害了那个给予自己生命的人。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骇人听闻的悲剧?吴某康自己的回答是:”我就是恨她” 、“她管的太严” 。

他确实僧恨着他的母亲,但是为什么与自己的妈妈会有如此“深仇大恨” ?答案很明显,小孩子这般轻描淡写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缘由。

根据记者的采访与对方新闻的报道,我们可以得到一些重要信息。死者陈欣的父亲、孩子的外公陈某华向记者说过这些话:

“这孩子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被宠坏了。女儿是这两年回老家生儿子,才开始带吴某康,看到他身上有不好的习惯,会去管教他。’

"孩子父亲主要在外挣钱,对孩子的管教比较少。“

“有一次我给他十元钱,他觉得少,还打了我几下。“

“女儿看他抽烟、经常玩手机, 不听话,会骂他,但是很少打他。反而是他经常不高兴就打他妈妈。”

陈某华还讲述,之前吴某康曾偷了爷爷1000多元,“他爷爷也不批评他, 昨天警察带他回事发现场了解情况,他爷爷还摸了摸他的脸。”

根据周边邻居的补充,男童的日记里还曾写过‘憎恨妈妈’。

邻居回忆:“昨天, 警察带这孩子回案发现场了解情况,他居然还在楼下笑。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表情。”

由以上内容可得到一条重要信息:

首先,母亲及父亲在十岁之前的成长过程中,严重缺席,取代父母陪伴与管教的是爷爷奶奶过度的纵容与溺爱。偷1000元钱,居然连一句批评都没有。可想而知,爷爷对他是多么的纵容,而他形成的世界观价值观,我们也可想而知,必定是极端扭曲,我行我素的。当母亲回到他身边时,他已经成了家里的“小皇帝”。于是乎,其后果便呈现在社会众人的眼前。

网上有一篇文章里这样写到:从小没有跟父母一起生活的孩子,内心都会埋下异常的种子,这将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终生的负面影响。每位在子女成长中缺席的父母,都将在不远的将来遭到子女的“报复”。

很不幸,这位可怜的母亲与其丈夫遭到了来自儿子的”报复”,而且是最极端的报复——家破人亡。这就是他们“遗弃”儿子十年之久,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对此,可能会有人质疑, 孩子交给爷爷奶奶辈抚养,怎么能算是遗弃?然而对孩子而言(特别是7岁以下的孩子) ,与父母分开生活就是遗弃!留守儿童、隔代抚养是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这注定类似的悲剧还将不断上演。

就这件事而言,这个悲剧的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吴某康的父母,在其童年成长过程中严重缺席,母爱、父爱的严重缺失种下了悲剧的种子;第二,吴某康爷爷奶奶过度纵容溺爱,未能提供应有的管教,使得悲剧的种子得以生根发芽;第三,迟到十年的母亲,在发现儿子行为不良时,急于去管教,却未能采取恰当的方式,只是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打驾指责说教的方式,促使悲剧的种子最终酿成苦果。

对于弑母的吴某康而言,十年前你们“抛弃"我,这十年间,虽有父母,却像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不曾体会父母的关心与照顾,唯有爷爷奶奶百依百顺,纵宠有加。十年后,妈妈回来了,却是个爱说教打骂、管教、限制自己的“恶人”,与爷爷奶奶的 “好”对比鲜明,不恨你恨谁?

锦衣玉食、丰富上的物质,那是成年人的追求,对于孩子而言,他们更在乎爸爸妈妈的陪伴与关爱。

金钱与面包是孩子生活的必需品,父母的陪伴与关爱也是孩子成长的必需品,但在现实中却成了奢侈品。如何平衡子女物质需求与心理情感需求,这是每位父母都必须认真考量的问题。

对这件事,某些自称专业的育儿专家,却将此悲割归因为“管教太严”,而自始至终,就我所查找的所有新闻而言,根本就没有出现任何关于管教太严的情况描写。在吴某康前十年的生活中,似乎根本不存在管教,何谈管教太严?更别扯什么“贯彻多年的严厉教育”。这些专家不负责任的言论,实属误人子弟,试图为孩子洗白。

在子女的教育中,管教太严往往只是背锅的假象,而背后的真凶其实是母爱和父爱的严重缺失以及错误的育儿理念。

而对于这孩子今后如何处置的问题,我一开始认为他会被送进少管所,但万万没想到他由于“没到法定年龄”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被释放并返回学校读书。

这再次应验了网上对《未成年人渣保护法》的尖锐指责。我们可以想象,连自己生母都敢杀死的人,还有什么他做不出来的吗?他在杀完母亲后,发现无需承担责任,便会形成“杀人需趁早”的理念,他会觉得:反正我还小,犯罪不会被法律追究。长大后,他可能连法律都视若无物,做出骇人听闻的事。我认为,不应放虎归山,应当让他在少管所,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我不相信坏人总会变好的童话故事,因为《爱的教育》里有一段话这样写到:父亲对孩子说:你要牢牢记住这一点,人世间最神圣的爱莫过于母爱了,不管谁践踏了这种爱,他必然落个可悲的下场。一个杀人犯,只要他还敬重他母亲,说明他还有起码的仁义道德。纵然是光彩照人的人物,但如果他使母亲伤心落泪,他就是分文不值的人。……我的孩子,我爱你,你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希望,可我宁可失去你,也不愿意看到你对母亲忘恩负义。”他(吴某康)不但践踏了母爱,还断绝了母爱的源头,那他不就是一个不值一文,罪大恶极的人吗。

最后,用我自创的一句话结束我的文章:“愿每一位父母,都能拥有一双慧眼,看穿子女教育的迷雾;愿每一位孩子,都能拥有一颗童心,照亮父母劳苦的一生。”

纵使黑云敝日,我也要燃烧天空,带你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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