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干了爱情这碗砒霜

夏日傍晚,夕阳透过书房拱窗的磨砂玻璃,柔和,斑斓,如同密林薄雾中的晨曦,有着时光满满移动的身影。今天是我在薄荷阅读的第83天,83天来,薄荷的每一篇推送小说都让我如获至宝,我不由追随它,追随着每天1000多字的精神食粮,驻足字里行间,生怕这100天悄然流逝。

这几天读的是一篇哥特风格的惊悚小说,名字叫《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福克纳最著名的短篇小说。

艾米丽小姐一生顶着没落贵族的光环,一举一动都是小镇平民嘴边津津乐道的娱乐新闻。肉体未死,她的心,已于几十年前就先死去了。春天般的恋爱并没能改变她的命运,当爱人不打算结婚时,她用砒霜留下了他。从此,他再也不会离开她,哪怕,这是以她不再出门为代价,她也心甘情愿。门外的那些小镇平民,本来就与她毫不相干。每晚守着死尸入睡,一睡就是好多年,不知艾米丽小姐心里是喜是悲。或许,还是喜更多一点吧。

艾米丽小姐明明是杀人凶手,可是我却偏偏恨不起来。不但恨不起来,反而还会深深地同情。 她是个不合时宜的人,思想、行为等统统都停留在过去时代。家族和命运像一座监牢把她牢牢困住,让她无法脱身。人言可畏,她其实不是老死的,她是死在了贵族头衔的光环里,死在了小镇平民茶余饭后的闲话里。

在Jim老师分享的故事背景里,我读到了作者的忧伤,翻阅原著资料后,我更加明白南北战争带给人们的创伤、以格里尔生家族“族长”身份蛮横地支配女儿幸福的父亲、生长在杰弗生镇上对阶级和种族抱着执拗偏见的“我们”。整篇小说最能够给同样具有七情六欲的我来上致命一击的,不是战争、阶级、种族,而是一份经受住时间考验的偏执的感情。

我始终觉得人的命运是在自己手里的。出身和家庭固然是人无法选择的,然而逃离有时也不失为一条可选之路。一个人只要心不死,就总会有生路的。如果艾米丽小姐有勇气走出那座古宅,逃出南方小镇,也许她会遇到真正的爱情,也许她会从一具行走的木乃伊转变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看过很多短篇小说,之前从未接触过作者福克纳,感谢薄荷阅读让我认识艾米丽,让我同情她,心疼她,也让我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有了新的启迪,哪怕在失意时,彷徨时,混沌时,都能不忘初心,不丢失自己,不会迷失在长长的岁月征途中。

来,干了爱情这碗砒霜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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