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吃狗的事,很多人的观点好像是这样,就是专门饲养的肉狗可以吃,而人家户养的看门狗或宠物狗则不可以,对此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关于肉狗,我曾看过本杂志说根本就没有专门饲养肉狗的地方,就算是有也并不规范,而这样的原因是肉狗的饲养花费过大,很可能会得不偿失。所以市面的的大部分狗肉,都是非法从某处得来的(这方面的情况我不大清楚,可能不是这样)。那么如果是这样,又该如何呢?我们在吃所谓的“肉狗”的时候,还会和以前一样心安理得吗?
当然假设确实有肉狗饲养地,端上餐桌的也确实是肉狗,那么肉狗又何其无辜,难道它就该被吃?当然有人会说养下来就是为吃的,好吧,如果是这样,那么是谁规定了肉狗和宠物狗的区别?当一只狗出生后它的命运便被某种机构判定了,想想真是可笑,事实每当我看到这种论述的时候,往往想到了人,人与狗,何其相似。
狗的出生决定了是来享福还是来被吃,人的出生决定了是当穷人还是做富人,有的狗流浪街头只能到垃圾桶捡垃圾,有的狗养尊处优还有铲屎官,有的狗价值不菲值好几十万,有的狗被人偷走送上餐桌。一条肉狗说我不想被吃,凭什么那些狗就可以好吃好喝舒舒服服的?它的话没人听见,弱小者是没有资格讲道理的。于是我忽然想到,也许真的有宠物狗对着肉狗解释说,你被吃掉是因为不努力,不聪明。
是人把各种人类社会的形态加在了狗身上,而狗一如人阶级之间泾渭分明。为什么有的狗可以被吃,有的狗不可以被吃,难道就不能要么都可以吃,要么都不可以吃?这样偏爱的区别对待,如何能服狗?要是有这样的情况,一个狗主人,他表示我养的狗可以吃,我也认可吃肉狗,或者是我养的狗不可以吃,我也不认可吃肉狗,这才是对狗公平的方式,但想想,谁又会对狗讲公平。
我又想,那些四处游走无家的野狗,像不像难民、乞丐,人们对他们的观点也出奇的一致,眼不见为净,见到了,就躲得远远的,然后一份义正言辞说,这些狗很脏,可能会传染疾病,也说不定突然咬人,为了“人”的安全起见,需要把他们清理掉……
我想很多不赞成吃狗的人,对于这一类“狗”,他们是不在意的,收容这些野狗,需要不断资金的投入,而一遇到资金问题,我们总是选最省钱省力的一种方式,不然谁又来出钱呢?而关于人道的问题,就交给只有嘴的键盘侠了。
人,有时候,不如狗。
当对所有狗一视同仁了之后,现在回到问题的最初,狗肉该不该吃,以及“我”有没有权利阻止别人吃狗肉。
关于狗肉该不该吃,便首先想清楚为什么有人觉得不能吃狗肉,我想大概有这两种观点。
一,吃狗肉是不文明的体现,你看国外就不吃狗肉。
对于这一类人,我不想多说,只有一个大写加粗的“滚”。
二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可以吃它。
这一类人就显得有些图样图森破,我们觉得狗是人的好朋友,只是我们的主观认识,而非客观情况。我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是因为狗和我们很亲近,吃狗我们觉得残忍,然而所有摆在餐桌上的东西,都是那么残忍所来的,你觉得吃狗残忍,是见牛未见羊的体现。
我们所在乎的,只是眼前的那条狗,看起来可以让我们逗趣的狗,虽然善心不足,但也是人之常情,一个大嚼狗肉的人也会对自己养了多年的狗死了而伤心,你不能说他的感情是虚伪的,毕竟人是重感情的,但你不能以此说吃狗的不正确。
就好像我前面说的,在吃狗肉上宠物狗不应该作为特殊的存在,在吃肉上狗也不该作为特殊的存在,如果吃狗有错,那么吃鸡鸭鱼也是一样的,反之亦然。
那么该不该吃狗的问题也就成了该不该吃肉的问题。
关于这个,人是杂食类动物,吃肉可以,吃素也饿不死,但就我而言,几天不吃肉就不舒服,虽然如此,我想人类发展几千年,总该有些进步,在内心深处是希望能够不吃动物的,这么说或许有些虚伪,但事实如此,人总是这么矛盾的,一方面趋于理想,一方面服从欲望,不过要是有人以后能发明一种素食品完全能够代替肉的口感,我想我是不会拒绝的。
那么“我”有权利阻止别人吃吗?
常有人以这样的观点说事,吃肉的人不会强迫吃素的人吃肉,吃素的人却想让吃肉的改吃素,这其实是种胡搅蛮缠的辩论方式,吃肉的和吃素的,都只是人而已,没有谁高过另一方。实际上权利这种东西很难描述,但“我”的善念若是扩大到众生,一切的生命非正常死亡,总是让人觉得不忍,而自己也不过芸芸众生。
“我”可以劝别人不吃狗肉,但他非还要吃,那也没办法,“我”不能强迫他人,在道德上也没有比别人站的更高。
虽然如此,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当人稍稍抵抗一点口腹之欲,吃狗的人少了,那些偷狗的人无钱可赚,自然也就少了,一些狗或许也可以被温柔对待。
大概就学学齐王,见到那头牛,自己有能力搭救,就救下那头牛吧,至于后面会拿羊来代替牛,已非我力所能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