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儒张载曾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张子正蒙·大易篇》)
认为《周易》所揭示的哲理,是为“君子”立身处世着想,这是从宏观角度揭明《周易》示教于天下后世的“行为论”。
王弼易学也同样在解《易》过程中流露出一种颇为明显的与当时的时代精神相合拍的行为论——清静无为,冲和守谦。
这种行为论,与王弼易学的世界观是相一致的,或者说是以其世界观(认识论)为基点而作出的进一步衍申,同时也与老、庄的“无为”、“守谦”思想相互沟通。
《老子》十一章曾云:“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这是十分形象的“无为而无不为”思想的体现。王弼对此注曰:“毂,所以能统三十辐者,无也。以其无能受物之故,故能以寡统众也。”
所谓“以寡统众”,即是宗主“无为”之旨,这是王弼学说的一个重要观点。
他在《周易略例·明彖》中也指出:
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动之所以得咸运者,原必无二也。
这里所阐明的,是《周易》六十四卦的卦象之理,认为诸卦六爻,必有为主的一爻,唯此一爻可以统治众爻,以至寡而主导至众,成为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本因素,其理显然是发端于《老子》的“无为”思想。
故邢璹《周易略例注》曰:“万物是众,一是寡。众不能理众,理众者,至少以理之也。”因此,王弼在《明彖》篇下文又反覆强调“约以存博,简以济众”,均是这一思想的发挥拓展。
依照王弼的学说,“一”、“寡”、“无为”皆是互为通同的概念。《老子》三十九章又谓“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王弼注曰:“各以其一,致此清、宁、灵、盈、生、贞。”这里的“一”,正是前引《周易略例》所言“贞夫一者也”之“一”,寓涵着事物以“无为”为本的哲理意义。
王弼甚至在《论语释疑》中解释孔子“吾道一以贯之”之话时也说道:
贯,犹统也。夫事有归,理有会。故得其归,事虽殷大,可以一名举;总其令,理虽博,可以至约穷也。譬犹以君御民,执一统众之道也。
谓之“执一统众”,与王弼《老子注》所言“以寡统众”,及《周易注》所言“治众者至寡”诸说,其辞气思路何其相似乃尔!在这里,孔子的“道”与老子的“道”,经过王弼的协调阐述,又何其融洽地殊途而同归了!王弼的援道入儒、引儒说道的思想倾向于此亦可略窥其端倪。
《三国志·魏书》注引何劭《王弼传》曾记载颍川人荀融质难王弼《大衍义》之事,王弼曾答其意,作书以戏之曰:
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颜子之量,孔父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又常狭斯人,以为未能以情从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足下之量,虽已定乎胸怀之内,然而隔逾旬朔,何其相思之多乎?故知尼父之于颜子,可以无大过矣。
这番讨论的缘起,始于王弼不同意何晏的“圣人无喜怒哀乐”论,认为圣人的高明之处在于“能体冲和以通无”,其喜怒哀乐之情则与凡人皆同(见何劭《王弼传》),故在答荀融书中他又举孔子与颜回的例子,说明像孔子这样的圣人,遇颜回之贤“不能无乐”,遭颜回之丧“不能无哀”,此亦“自然之性”所致。
这种“自然之性”,实即“冲和以通无”思想的自然流露,也是“无为”之道的本质所在。王弼引用孔、颜之例以答荀融的质难,又一次证明了他力欲融通儒道的本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