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

童年_第1张图片

我出生在华北平原上的一个小村里,家里有一哥一姐,父亲在外面工作赚钱,母亲负责家务和农活。

最早的记忆里,是田野,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的田野,有时候是麦浪,有时候是玉米的海洋。现在闭上眼睛,也会闻到庄家的味道。

四岁那年,妈妈第一次给我买衣服,一件红色的小袄大红的颜色上趁着几朵小黑花,漂亮又雅致,第一次没有穿姐姐剩下的衣服,我美美的穿着,睡觉都搂着。

那个时候的孩子多,没有人专门看护,我很小就跟着母亲去地里干活。大部分时间是玩,偶尔也做点力所能及的。那天我穿着心爱的小红袄和母亲去了地里,正是秋天的时候,玉米生长正旺,中间的红豆熟了,我帮母亲摘红豆。

小小的我,干一会就热了,也不舍得老让红袄接触庄家,怕弄脏了,更怕磨坏了,就是脱下来挂在地边的玉米杆上。当我在热火朝天的干活时,不知不觉间,一个惊天动地的事情在发生:一个讨厌的人竟然悄悄拿走了我的小红袄!!!我开始发疯般得在田野里奔跑,一边跑一边喊:谁拿了我的小红袄?谁拿了我的小红袄?!快点还回来......呜呜呜,直到嗓子也哑了,身体也跑不动了,精疲力尽也没有找到我的小红袄。

小红袄成了我心上永远的伤痛,成年之后,我买过无数的衣服,材质、款式各式各样,但再也没有产生过那样的喜悦之情。

有一件很幸福的事,上学之后,母亲常常会给一点点零用钱,我自己不舍得用,一分一分处处节省,攒了很久之后,我看上一支钢笔。那是一只粉色的钢笔,小巧精致,肚子是透明的,在中间位置。每次喝饱了墨水,就更漂亮了,书写起来特别流利。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一个人用粉色的钢笔,而不是像大多数同学是父母给的又粗又笨的黑钢笔。这支笔陪伴了我整整四年,直到侄女给我玩坏了才退休。

现在回忆起来,握住笔那种满满的幸福满足感还在心头。以我现在的思想去回忆,这支笔给了我很大的自信和满足,如同很多鸡汤中所说的不将就,或者说一种学习的仪式感。用上这样美好的钢笔,我当然要奋发努力的学习,于是整个小学期间,除了那次住院生病的期中考试,我一直牢牢坐在第一的位置。

这支笔在成年之后,也给了我很多影响,潜意识中我知道自己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所以在生活中,常常会追求一些稍微高一些的目标,比如买房买车,比如对于工作。我想,之所以这样做的底气,来源于幼年时期这支笔带给我的美好体验。

小村里的人们淳朴善良,那时候虽然物质贫乏,但大家都安贫乐道,生活也是有滋有味的。邻里之间关系也特别好,谁家有事,都和自己家的一样卖力应对。和我家关系最好的两个叔叔,一个是左邻,一个是斜对门,我们的家居几乎都是公共的,谁家有事就拿了去。每天都会互相串个门,东聊西聊得闲聊一会,有事就研究一下对策。现在,我也喜欢这样的邻里氛围,自己家也尽量去友好相处,对门大姐搬家过来的擀面杖是从我家拿的,我们儿子的外国朋友,他们家的大宝也常常帮着联络。

我的母亲是个情感细腻心灵手巧的农村妇女,她最喜欢做手工和看书。即使在我们这样的大家庭中干活,她也会忙里偷闲的用布头给我做一些小玩意,偶尔看看书。工作之后,在一次旅行中,我喜欢上了手帕,从那里开始,我走上收集手帕的道路,姐姐说,这个就是从小缝布头的“”后遗症“”。母亲爱看书,农村 的家庭极少有精神生活,母亲看的,一般都是哥姐的课本。最爱看的就是历史和语文,她说从这里可以学习一些做人的道理,也可以开阔眼界。我喜欢这样温暖又精细的母亲。

父亲是典型的北方汉子,沉稳有力,从我记事起他就在外打拼,把家里从一个小小的土房,变成了红砖大瓦房,最早买了电视和摩托车,后来又在城里买上楼房,这些都是靠父亲一点点积攒下来的。父亲是个勇者,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难倒父亲的事情,什么事他都可以解决,对未来永远充满信心,对美好生活总是心存向往。我很崇尚父亲的这种精神,我的骨子里应该是继承了他这一点,不服输,不低头,跌了就起来,累了就休息,不过我苦了,也许会偷偷哭一下。

童年有太多的往事,有太多珍贵的回忆,童年是每个人生的始发站,我珍惜那些经历的种种过往,我崇尚父亲的伟岸,也模仿母亲的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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